社会福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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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

1.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的工作范围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组织,主要职能是考虑个别人士因不满社会福利署就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公共福利金(即高龄津贴和伤残津贴),以及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的申请资格和发放情况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且对其他个案不会构成先例。上诉人可对社会福利署署长就下列事项的决定提出上诉:

  1. 拒绝付款
  2. 付款数额
  3. 开始付款日期
  4. 款项并非付给申请人本人
2. 上诉手续及程序

上诉人须以指定的上诉表格(中英文均可)向下列其中一个办事处提出上诉:
  1.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办事处;
  2. 社会福利署总部;
  3. 社会保障办事处;或
  4.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组。

上诉表格可于上述各办事处索取,亦可从这网页下载。

所有上诉申请必须在社会福利署署长发出决定通知书的日期起计四星期内提出。对于不涉及医疗评估的上诉,委员会通常会在接获上诉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聆讯,并会在聆讯后三个星期内,以书面把有关决定通知上诉人。如有关上诉涉及医疗评估,委员会会与医院管理局安排,由「社会保障上诉医疗评估委员会」评估申请人或领款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委员会通常会在接获有关的评估结果后三个星期内,根据有关评估结果作出决定,并以书面把该决定通知上诉人。

3. 服务费用

无需任何费用

4.

查询

办事处:

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邮地址:

办公时间: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24

2835 1946

2591 6703

ssabenq@swd.gov.hk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分至下午1

下午2时至下午6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5. 统计数字

2010/2011年度内判决的上诉个案结果


 
上诉类别

上诉性质

维持社会福利署原来决定的个案数目
推翻社会福利署原来决定的个案数目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公共福利金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
总数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公共福利金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
总数
拒绝付款
2
127
0
129
0
38
0
38
付款数额
65
39
0
104
50
35
0
85

 开始付款日期

0

0

0

0

 0

 0 

款项并非付给申请人本人
0
0
0
0
0
0
0
0
总数
67
166
0
233
50
73
0
123

 

6.

其他资料(可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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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文 件 格 式
社会保障上诉简介 PDF (Acrobat 文 件) MS-Word (MSWord 文 件)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第三十三周年报告二零一零/二零一一 PDF (Acrobat 文 件) MS-Word(MSWord 文 件)
社会保障上诉申请书 PDF (Acrobat 文 件) MS-Word (MSWord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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