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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援院舍照顾服务措施

安老院舍内的「疗养护理单位」

简介

「疗养护理单位」附设于部分受资助护理安老院内,驻有额外的护理人员帮助被评估为长期病患或残疾而正在轮候疗养服务的体弱长者,让他们能留于现居的院舍内接受照顾。如长者愿意,亦可继续轮候入住医院的疗养病床。现有19间受资助的护理安老院内设有「疗养护理单位」,共提供559个宿位。

服务性质

受资助的护理安老院内的「疗养护理单位」为长者提供持续的护理照顾、医疗护理/照顾及支援治疗服务。

入住条件

  1. 居住于受资助的护理安老院舍或正在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接受资助服务;
  2. 被医院管理局的社区老人评估小组评估为达到疗养程度。至于被社区老人评估小组评估为未达到疗养程度的长者,如经「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评估为达到「护养院以外服务」程度者,亦可获考虑入住「疗养护理单位」;以及
  3. 目前并没有登记领取疗养照顾补助金。

申请手续

「疗养护理单位」必须由社工转介。合资格的安老院住客或其家人可联络院舍社工或个案服务单位(如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医务社会服务部)。

有关详情,可浏览或下载以下有关文件作参考:

项目/名称档案下载
「疗养护理单位」资料简介PDF版
「疗养护理单位」名单PDF版
「疗养护理单位」申请程序流程表(只有英文版本)PDF版
「疗养护理单位」申请表格(只有英文版本)PDF版Word版

特别照顾补助金

「疗养照顾补助金」

政府向受资助的安老院舍(包括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舍)发放「疗养照顾补助金」,旨在帮助有关院舍持续照顾经医生评估为长期病患或身体欠佳,而正在轮候疗养病床的体弱长者。

安老院舍外展专业服务

简介

为支援私营安老院舍住客的社交和康复需要,社署推行「安老院舍外展专业服务」计划,成立以地区为本并包括社会工作者、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及言语治疗师在内的专业团队,为私营安老院的住客提供外展服务。除了私营安老院舍的住客外,当中的外展言语治疗服务亦会支援合约院舍(包括其附设的长者日间护理单位)及自负盈亏安老院舍/护养院,为吞咽困难或有言语障碍的长者提供服务。

服务对象及内容

服务对象内容
私营安老院舍的住客
  • 社会工作者、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及言语治疗师提供到访服务;
  • 社会工作者提供社交活动,支援长者社交及康乐需要;
  • 治疗师进行临床评估、提供复康训练及定期覆检服务使用者复康进度;及
  • 提供谘询服务及训练予院舍职员及照顾者。
合约院舍(包括其附设的长者日间护理单位)、长者日间护理单位买位计划和自负盈亏安老院舍及自负盈亏护养院的住客/服务使用者
  • 言语治疗师提供到访服务、进行临床评估、提供言语治疗及定期覆检服务使用者复康进度、提供谘询服务及训练予院舍职员及照顾者。

费用

全免

服务单位资料

项目/名称档案下载/连结
服务单张PDF版
安老院舍外展专业服务队名单连结 /单位地图

有关「安老院舍外展专业服务」的查询,请致电社署安老服务科 (电话:2961 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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