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共同參與,訂定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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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採納多角度分析及從不同層面介入,處理地區關注的福利議題(例如隱蔽長者、獨留兒童在家及露宿者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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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運用跨界別的協調機制(地區福利策劃協調委員會及處理家暴的地區聯絡小組),共同訂定有關地區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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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動服務單位與地區團體的合作,落實跨服務合作模式,擴闊服務接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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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靈活運用地區福利活動撥款,鼓勵有創意及深入社區的支援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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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以家為本,社區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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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持續發展以主流服務為核心的分區照顧計劃,鞏固家庭及鄰里支援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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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繼續鼓勵有心團體自資開設睦鄰中心(由現時7間增至8間),有默契地與主流服務單位合作,提供預防、支援及補救性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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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進一步推廣「左鄰右里積極樂頤年」先導計劃,發掘更多隱蔽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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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擴大「護老者培訓計劃」的參與層面,為地區儲備更多家居護老者,並透過培訓提高義工服務的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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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潛能發揮,積極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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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持續推展『老有所為』活動計劃,促進長者發展體藝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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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藉著『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為貧困及有特別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更多發展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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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鼓勵康復人士與不同年齡人士交流,實踐「傷健共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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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系統化地協調地區義工活動,積極推動發展多樣化及長期的義工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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