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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養 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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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這裡下載服務傳單在收養服務-- 為什麼不考慮領養一個孩子以特別需要? (在Adobe Acrobat 格式)點擊這裡下載服務傳單在收養服務-- 考慮收養(在Adobe Acrobat 格式)服 務 簡 介

社 會 福 利 署 領 養 課 為 父 母 雙 亡 、 被 父 母 遺 棄 以 及 非 婚 生 而 其 父 母 未 能 撫 養 的 兒 童 找 尋 合 適 及 永 久 的 家 庭 。 部 份 有 特 別 需 要 的 兒 童 ﹐ 因 缺 乏 合 適 的 本 地 領 養 家 庭 ﹐ 會 被 海 外 家 庭 領 養 。 領 養 課 同 時 協 助 以 私 人 安 排 方 式 進 行 的 領 養 ﹐ 如 繼 父 母 或 親 屬 的 領 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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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養 手 續

有 關 「誰 是 最 適 合 的 領 養 人 士」 及 領 養 程 序﹐ 可 參 考 載 於 此 網 頁 的 「 領 養 兒 童 ﹐ 愛 樂 融 融 」 宣 傳 單 張 。 有 興 趣 申 請 領 養 的 人 士 亦 可 直 接 聯 絡 領 養 課 ﹐ 索 取 更 多 有 關 資 料﹕

地 址 ﹕

香 港 中 環 統 一 碼 頭 道 38 號 海 港 政 府 大 樓 4 字樓

電 話 ﹕ 2852 3107
傳 真 ﹕ 2851 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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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用

領 養 課 會 免 費 為 申 請 人 評 估 其 是 否 適 合 作 為 領 養 父 母 。 如 領 養 申 請 獲 接 納 ﹐ 申 請 人 需 繳 付 港 幣 2,840 元 作 為 署 長 出 任 待 領 養 兒 童 的 訴 訟 監 護人 以 便 進 行 法 定 程 序 的 費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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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服 務 統 計 資 料

截 至 二 零 零 七 年 十二月 止﹐ 有 關 領 養 服 務 的 統 計 資 料 如 下﹕
領 養 課 處 理 中 的 領 養 申 請

本 地 家 庭 的 領 養 115
海 外 家 庭 的 領 養 43
私 人 安 排 ﹐ 如 親 屬 的 領 養 26

(  七 年十二 三十一日)

待 領 養 兒 童 的 情 況
數 目
身 心 健 康 1
較 複 雜 家 庭 背 景 ( 例 如 ﹕ 被 遺 棄 的 兒 童 、 親 生 父 母 曾 吸 毒 等 ) 9
年 齡 在 三 歲 或 以 上 16
健 康 問 題 11
殘 障  35
總 數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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