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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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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 務 社 會 工 者 ( 下 稱 「 醫 務 社 工 」 ) 駐 於 公 立 醫 院 和 專 科 診 所 ﹐ 為 病 人 及 其 家 屬 提 供 及 時 心 理 社 會 輔 導 和 援 助 ﹐協 助 他 們 處 理 或 解 決 因 疾 病 、創 傷 或 殘 疾 而 引 起 的 情 緒 及 生 活 上 的 問 題 。 作 為 臨 床 小 組 的 成 員 之 一 ﹐醫 務 社 工 擔 當 聯 繫 醫 務 和 社 會 服 務 的 重 要 角 色 ﹐協 助 病 人 達 至 康 復 和 融 入 社 會 。
服務目標
協 助 病 人 及 其 家 人 處 理 因 患 病、創 傷 或 殘 疾 而 引 起 的 情 緒 或 生 活 上 的 問 題
﹔
使 病 人 能 善 用 醫 療 機 構 及 社 區 所 提 供 的 醫 療 及 康 復 服 務
﹔
幫 助 病 人 全 面 康 復 ( 包 括 身 心 健 康 及 生 活 各 方 面 )及 重 新 融 入 社 會
﹔以 及
致 力 促 進 病 人 、其 家 人 及 整 個 社 區 的 健 康 意 識 。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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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覆檢日期: 2007 年 0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