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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簡 介
在 普 通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內 , 為 輕 度 殘 疾 兒 童 提 供 訓 練 和 照 顧 , 以 協 助 他 們 將 來 融 入 主 流 教 育 及 社 會 。
服 務 對 象 年 齡 介 乎 兩 歲 至 六 歲 , 有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殘 疾 的 兒 童 :
申 請 手 續 可 經 由 社 工 或 康 復 服 務 單 位 的 工 作 人 員 轉 介 至 社 會 福 利 署 康 復 服 務 轉 介 系 統 。
服 務 費 用 除 了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的 收 費 外 , 沒 有 額 外 費 用 。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兼 收 弱 能 兒 童 計 劃 地 址 及 電 話 可 在 此 下 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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