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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會 保 障
 

1.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i) 資產限額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的限額)

綜援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 *(包括土地/物業、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總值不得超過下列限額﹕

* 包括在香港、澳門、內地或海外所擁有的資產
 
    單身人士個案
 
  資產限額 (港元)
健全成人 24,000
兒童、長者、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人士 38,000

家庭個案

(a) 家庭成員中有健全成人的個案

健全成人/兒童的成員

高齡、傷殘或
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成員

該類成員的人數 資產限額 (港元) 該類成員的人數# 資產限額 (港元)
1

16,500

1 38,000
2

33,000

2 57,000
3

49,500

3 76,000

4 人或以上

66,000

4 95,000
  5 114,000
6 133,000

[舉例來說﹐一個七人家庭(成員包括兩名健全成人、三名健全兒童、一名殘疾兒童及一名長者)的資產限額為123,000元(即66,000元+57,000元)。]

(b) 家庭成員中沒有健全成人的個案
家庭成員人數# 資產限額 (港元)
2 57,000
3 76,000
4 95,000
5 114,000
6 133,000

# (有關6人以上的資產限額﹐請向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查詢。)

(ii) 標準金額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的金額)
類 別

標準金額 (每人每月以港元計)

單身人士 家庭成員
60歲或以上的長者
健全/殘疾程度達50% 2,820 2,660
殘疾程度達100% 3,415 3,020
需要經常護理 4,810 4,410
 
60歲以下而健康欠佳/殘疾的成人
健康欠佳/殘疾程度達50% 2,820 2,660
殘疾程度達100% 3,415 3,020
需要經常護理 4,810 4,410
   
殘疾兒童
殘疾程度達50% 3,180 2,770
殘疾程度達100% 3,770 3,370
需要經常護理 5,155 4,760
   
  單身人士 有不超過
2名
健全成人/兒童
的家庭
有3名
健全成人/兒童
的家庭
有4名或以上
健全成人/兒童
的家庭

60歲以下的健全成人
單親人士/須照顧家庭人士 - 2,165 1,950 1,730
其他健全成人 1,990 1,775 1,600 1,430
     
健全兒童 2,395 1,980 1,780 1,585

【 註﹕ 作為發放標準金額的準則,兒童是指15歲以下或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在一般情況下並不包括正在接受專上教育的人士)﹔而健康欠佳及殘疾人士須經由公立醫院或診所醫生證明。】
     
(iii) 長期個案補助金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的金額)

 

每年金額 (港元)

單身人士 1,765
有2至4名高齡、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成員的家庭 3,540
有5名或以上高齡、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成員的家庭 3,825
     
(iv) 單親補助金 : 每月金額為280港元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v)

社區生活補助金 : 每月金額為265港元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vi)

交通補助金:每月金額為225港元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2. 公共福利金計劃
     
(i) 普通高齡津貼的資產及入息限額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的限額)

  資產限額
(港元)
每月入息限額
(港元)
單身人士 186,000 6,660
夫婦 281,000 10,520

(ii) 每月金額

津貼種類 每月金額 (港元)
普通高齡津貼 1,090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高額高齡津貼 1,090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普通傷殘津貼 1,395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高額傷殘津貼 2,790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iii)

 補助金

補助金種類 每月金額 (港元)
交通補助金 225 (由2012年2月1日起生效)


   
最近更新日期: 3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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