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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機制-特別調查隊伍

 

特別調查隊伍

為加強防止詐騙及濫用社會保障福利,社署已於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裝設「防止詐騙綜援展示板」,透過宣傳教育,提醒綜援受助人必須如實呈報其狀況及詐騙福利的嚴重後果。展示板定期公布詐騙個案的最新數字,並發放已判刑個案的資料。

騙取綜援乃屬刑事罪行,除可導致申請人喪失領取綜援的資格外,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申請人或其監護人/受委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為防止及調查欺詐及濫用社會保障福利,社會保障科設有特別調查隊伍,包括:

資料核對隊

負責與其他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包括入境事務處、庫務署、懲教署、土地註冊處、公司註冊處、運輸署、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醫院管理局、僱員再培訓局、勞工處、教育局及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等)進行資料核對,從而偵查濫用社會保障福利的個案。

詐騙案調查隊

負責對涉嫌欺詐的個案進行深入調查,打擊詐騙社會保障福利的罪行。

詐騙案評算隊

負責計算及追收涉嫌欺詐個案的多領款項。

重點調查隊

負責郵遞覆檢綜援特定個案及全面覆檢被抽查個案並進行質素檢查,以確保資料完整和所批核金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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