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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大埔及北區福利辦事處
二零零八/零九年度工作計劃

年度主題
- 「促進協作發展 共創和諧社區」


地區目標及工作策略

地區目標 工作策略
(1) 建立一個緊密的支援及協作網絡,幫助有需要人士及弱勢社群

(a)   透過大埔及北區福利策劃委員會,建立協作平臺,促進跨界別交流聯繫。

(b)   透過大埔及北區褔利辦事處轄下5個協調委員會/地方服務委員會,共同策劃及發展協作項目。

(c)  掌握地區實據,評估需要,以制定提供福利務的方向。
(2) 加強家庭支援

(a)   持續提供綜合家庭服務,更有效地滿足家庭不斷轉變的需要及提供合適的服務。

(b)   積極促進跨界別、跨區的合作,共同攜手制定適切的服務策略及工作項目以支援家庭。

(c)   繼續加強社工和相關專業人員的培訓及工作上的支援,更全面及有效地協助有需要的家庭。

(d)   持續推展男士服務,加強男士在家庭崗位中所擔當的角色及參與家庭事務。

(e)  繼續向有需要的家庭推廣及提供更靈活的日間幼兒服務。 
(3) 預防及處理家庭暴力事件

(a)   透過大埔及北區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專責處理虐待兒童、虐待配偶及監護兒童問題個案。

(b)   通過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協調委員會,繼續推動跨界別的協作,舉辦各類型的公眾教育及凝聚家庭力量的活動,向地區人士宣傳以「停止家庭暴力」、「鄰里守望相助」及「避免疏忽照顧兒童」為主題的訊息。

(c)   透過大埔及北區家庭暴力地區聯絡小組,繼續與警方及有關單位共同商討家庭案件的處理及跟進事宜,以促進在處理個案時的協調,從而提升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效率和成效。

(d) 持續為社會工作者和專業人員提供處理虐待兒童、虐待配偶、虐待長者、自殺和性暴力問題的培訓。

(4) 支援兒童及青少年成長和發展﹐提昇他們的抗逆力及自信心 ﹐及強化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

 (a)   通過大埔及北區青少年服務地方委員會聯繫及推動區內青少年服務單位策劃及推行相關計劃及活動,以回應地區上青少年的需要,並鼓勵服務單位之間的交流及協作。

(b)   持續透過東新界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社區支援隊,推行公眾教育及提供評估與輔導,加強支援受精神健康問題困擾的兒童及青少年。

(c)   繼續透過推行「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以支援及協助地區上處於不利環境的兒童及青少年發展需要,亦於區內中學繼續推行「共創成長路」賽馬會青少年培育計劃,透過全面的培訓活動,協助青少年健康成長。

(d)   積極鼓勵各界推廣「生命教育」活動,透過舉辦研討會及工作坊,宣傳以健康生活模式抗拒吸食精神科毒品的訊息。

 (e) 繼續透過區內的機構及團體推行「展翅計劃」、「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及「繼續走出我天地之青少年逆境自強計劃」等,為青少年提供職前技能訓練,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

(5) 加強長者社區支援服務、預防虐老及關顧護老者

(a)   透過不同層面的協調和動員地區資源與義工,加強鄉郊服務及支援網絡的工作,關懷長者。

(b)   配合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的工作小組,共同發展工作方向及探討協作的項目。

(c)   繼續推廣「老有所為」活動,讓長者過著健康的優質生活,繼續發揮潛能,推廣老有所為的精神及倡導關懷長者的風氣。

(d)   透過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推行外展工作,協助獨居及隱閉長者發展社交生活。

(e)   以地區為本的「長者學苑」鼓勵長者持續進修及推廣「積極樂頤年」,以鼓勵長者活出豐盛人生。

(f)  推動及鼓勵地區單位關顧及支援護老者,並宣傳及教育防止「虐老」訊息。

(6) 照顧殘疾人士需要﹐並鼓勵傷健共融及支援照顧者

(a)   推行「社區精神健康協作」計劃,協助社區內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15歲或以上人士及或其家屬處理因精神健康狀況欠佳而引起的問題。

(b)   積極推動區內不同服務類別單位共同參與舉辦活動,製造協作機會,以達致傷健共融,加強照顧網絡。

(e)  透過資訊的互通及出版「支援照顧者通訊」,為殘疾人士的家長及地區人士提供康復服務資料,讓他們更能掌握社區內不同服務的資料,從而舒緩其壓力及情緒。

(7) 凝聚力量﹐增加社會資本

(a)   開拓協作平臺,促進跨界別、跨專業及官商民的合作。

(b)   推廣社區投資共享基金計劃/攜手扶弱基金計劃,及支持已獲撥款的工作項目。

(c)  推廣義工服務,以宣揚鄰里守望,互相幫助的精神,建立社區力量,增加社會資本。

(8) 提供優質服務

(a)   鼓勵及支持社署/非政府福利服務工作單位及員工。

(b)  促進聯繫及合作,回應地區需要。

(9) 加強清河h社會服務的協調工作

(a)   設立清河h社會服務聯絡小組,定期舉行會議協調為清河h服務的社會服務單位,為居民提供適切服務。

(b)   繼續定期出版清河通訊,介紹社會服務單位服務及活動。

(c)  與警務處、房屋署及各社會服務單位成立工作小小組,合辦社會服務介紹日及到戶探訪居民,宣傳和諧家庭及預防吸食精神科毒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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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社會福利署
修訂日期: 2008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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