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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文

社 署 邀 請 合 資 格 人 士 報 讀 社 福 界 登 記 護 士 訓 練 課 程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二月二十九日)邀請合資格人士報讀為社福界而編訂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該課程將於本年十月二十七日開課。

  社署發言人表示,為了滿足社福界對登記護士(普通科)和登記護士(精神科)的需求,並提升照顧服務的質素,社署委託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提供為社福界而編訂的第四期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

  課程將提供110個訓練名額,包括80個登記護士(普通科)名額及30個登記護士(精神科)名額。

  發言人說:「社署自二零零五年起,已舉辦三次相同的訓練課程,該課程提供相同的訓練名額,在三次的邀請中社署共收到約6,800分申請表,而第三期課程已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開課。由於申請踴躍及社福界仍有需要增添受訓的護士人手,社署現舉辦第四期的登記護士訓練課程。」

  課程旨在透過加強為社福界受助人提供護理照顧的理論教授和實習,裝備學員成為稱職和關懷受助人的專業護士。課程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包括個人及社會健康、心理學、急救學、食物及營養學、內科及外科疾病及有關護理、藥物學、老人護理、精神疾病及有關護理。訓練課程將在醫管局的護士學校舉行,並在醫管局的醫院和福利機構進行臨牀實習。

  發言人稱:「為了鼓勵任職社福界的前線員工提升技巧,現時在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青年服務或感化服務的全職僱員,並有志在修畢本課程後繼續在社福界任職登記護士者,將獲優先考慮。其他人士即使並非任職社福界,如有志在社福界任職登記護士,亦會獲當局考慮。」

  社署將全數資助每名學員的全期學費港幣50,000元。每名獲取錄的學員必須簽署承諾書,表示願意在受訓完畢後,於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或感化服務的社福界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任職登記護士(普通科)或登記護士(精神科),為期不少於連續兩年。學員如違反以上承諾,必須向社署償還全部或部分學費。

  申請人可到社署總部或各區福利辦事處索取申請須知及申請表,亦可於社署網頁(http://www.swd.gov.hk)的「主要消息」或「最新消息」內下載申請表。遞交表格的截止日期為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如有查詢,請致電課程熱線2110 1495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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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社會福利署
修訂日期: 2008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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