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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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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院 簡介
安老院為未能獨自在社區中生活﹐但無需倚賴他人提供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以及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沒有或輕度缺損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膳食及有限度的起居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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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性質
下列為安老院向院友提供的服務﹕
(1) 共住的房間﹔
(2) 每日最少供應三餐膳食﹔
(3) 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如個案評估、輔導、轉介和舉行活動等﹔
(4) 提供起居照顧﹐如打掃及粗重洗熨工作﹔
(5) 幫助有需要的院友進行屬個人性質的活動﹐如寫信等﹔以及
(6) 定期舉行活動以滿足院友的社交康樂需要﹐鼓勵院友發展個人興趣及與社區及家人保持接觸。
 
* 入住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住安老院﹕
(1) 年齡達65歲或以上#﹔
(2) 透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為適合入住安老院﹔
(3) 有社交或住屋需要﹐但未能獨自居住﹔
(4) 可以照顧個人壎秅帣M洗個人衣物﹔
(5) 在進行/打理其他起居活動(如煮食、打掃、購物及粗重洗燙)方面出現困難﹔以及
(6) 體格及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
 
* 每月收費
$1,506 (傷殘津貼受助人)
$1,429 (非傷殘津貼受助人)

* 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社會福利署已停止接受入住安老院的新申請。安老院將由二○○五至○六年度開始逐步取消並轉型為提供長期護理服務的院舍。
# 年齡介乎60至64歲之間的人士﹐可基於健康及/或社會因素提出申請﹐但須證實確有需要接受住宿照顧﹐並須符合入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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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社會福利署
修訂日期: 2007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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