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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根據《安老院條例》執行發牌制度,以規管提供住宿照顧服務的安老院舍。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旨在為一些年齡達65歲或以上,由於個人、社會、健康及/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在家中居住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服務及設施。年齡介乎60至64歲之間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須證實確有需要接受住宿照顧。
目的及目標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的目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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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些由於個人、社會、健康及/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在家中居住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服務及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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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盡量促進及保持長者的健康,並在各種個人照顧需要及起居活動方面向長者提供協助;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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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院友的社交康樂需要和促進院友之間的人際關係。
| 院舍種類 按長者不同程度的護理需要,成立各類型照顧院舍
各類型照顧院舍
安老院舍的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