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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辦理綜援申請時,須要提供什麼證明文件?
 
答案:
本署會按個別個案的情況,要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 香港身份證、出世紙(如未滿11歲)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 結婚證書/離婚文件
  • 住屋開支證明(如租單、租咭、屋證、水費/排污費單、租約、差餉單、管理費單等)
  • 銀行存摺(顯示最新結餘)、銀行月結單、定期存款單據、股票、屋契(包括香港、國內及海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資產證明文件
  • 與就學有關的開支證明(如學費單、校巴車費單)及學生手冊
  • 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身份證明書、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香港入境許可證及單程通行證等
  • 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紀錄、糧單、僱主證明書或其他入息證明
  • 醫院或診所覆診卡
  • 與家人(包括父母、兄弟姊妹等)的經濟關係證明
  • 其他本署認為需要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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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社會福利署
覆檢日期: 2011 年 1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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