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7.1
安老服務以「居家安老」和「持續照顧」為基本原則,總體目標是協助長者盡可能留在社區中安享晚年。體弱而又需要深切的個人和護理照顧的長者在別無選擇下才應接受院舍照顧服務。
服務內容及統計數字
7.2
服務內容及統計數字如下:
長者社區支援服務 |
中心/隊伍數目
(名額)
〔截至2014年3月31日〕 |
中心/隊伍數目
(名額)
〔截至2015年3月31日〕 |
長者地區中心 |
41間 |
41間 |
長者鄰舍中心 |
119間 |
168間[註] |
長者活動中心 |
51間 |
2間[註] |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 |
67間 (2 752個名額) |
72間 (2 981個名額)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
60隊 |
60隊 |
家務助理服務 |
1隊 |
1隊 |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
24隊 (5 579個名額) |
34隊 (7 245個名額) |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 |
院舍數目
(資助宿位數目)
〔截至2014年3月31日〕 |
院舍數目
(資助宿位數目)
〔截至2015年3月31日〕 |
津助安老院舍 |
121間 (15 486個宿位) |
121間 (15 465個宿位) |
津助護養院 |
6間 (1 574個宿位) |
6間 (1 574個宿位) |
合約院舍 |
22間 (1 676個宿位) |
24間 (1 811個宿位) |
參加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安老院舍 |
4間 (161個宿位) |
5間 (188個宿位) |
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 |
135間 (7 658個宿位) |
141間 (7 834個宿位) |
[註]: 由2014-15年度起, 長者活動中心提升為長者鄰舍中心
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7.3
面對人口老化所帶來的挑戰,社署透過一連串的公眾教育和宣傳活動,更全面推廣積極健康樂頤年的信息。此外,為配合長者居家安老的意願,並支援照顧長者的家人,社署推出多項措施擴展經改善的服務,切合不同的情況,創新適時,具成本效益,滿足長者多方面的需要,讓更多體弱及認知能力受損的長者受惠。
社區支援服務
護老培訓地區計劃
7.4
「護老培訓地區試驗計劃」於2007年10月推出,由長者中心舉辦護老者培訓課程,加強護老者照顧長者的能力。為進一步提升護老者培訓,計劃自2014-15年度起轉為常規項目。為此,政府每年為津助長者中心提供約670萬元的額外經常撥款,以舉辦護老者培訓活動。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
7.5
社署於2014年6月推出為期兩年的「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下稱「試驗計劃」),目的為向低收入家庭護老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貼其生活開支,讓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能在護老者的協助下,得到更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安老。試驗計劃合共將惠及2 000名護老者。
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試驗計劃
7.6
社署於2011年3月推行為期三年的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試驗計劃(下稱「試驗計劃」),目的是為正在輪候資助護養院宿位的體弱長者,提供家居為本的支援服務,務求更妥善照顧他們的特別需要和紓緩其照顧者的壓力,以鼓勵長者居家安老。為有效將計劃與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整合,試驗計劃獲延長1年並已於2015年2月28日完結。自計劃推出以來,經處理的個案約有860宗。約290宗個案已於2015年3月1日或之前順利交由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繼續提供家居為本的服務。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
7.7
社署於2013年9月推出為期四年分兩個階段進行的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目的是測試採用「錢跟人走」這項嶄新資助模式的可行性,由政府以服務券形式向服務使用者(而非服務提供者)直接提供資助。合資格長者可自行選擇切合其個人需要的服務提供者、服務種類及服務組合。截至2015年3月31日,合共有2 092名長者曾先後參加計劃。
日間護理服務
7.8
社署持續於服務需求殷切的地區,增加長者日間護理服務名額。截至2015年3月31日,72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共提供2 981個日間護理名額,較2014年3月31日增加229個名額;共有3 953名長者(包括全時間及部分時間使用者)正在這些中心/單位接受日間護理服務。延長時間服務亦於新成立的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推行,即星期一至六由下午六時至八時及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由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以減輕護老者的壓力,特別是那些工作時間長、需要同時照顧其他家庭成員、或因緊急事故暫時未能照顧長者的護老者。
家居照顧服務
7.9
在2013-14及2014-15年度,透過新增的10支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增加了1 666個服務名額。截至2015年3月31日,34支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合共提供7 245個服務名額。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自2015年3月1日起已加強服務範疇,包括日間到戶看顧及護老者到戶訓練,為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達中度或嚴重缺損程序的體弱長者加強支援,使他們能繼續居於家中,並保持最佳的身體機能。此外,在2014-15年度,60支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合共為27 128宗個案(包括普通及體弱個案)提供服務。
「老有所為活動計劃」
7.10
這項計劃資助社會服務機構、地區團體及教育團體等舉辦各類活動,例如推廣終身學習、社區參與、長幼共融及跨代義工等活動,藉以在社區倡導老有所為和尊長敬老的精神。在2013-14及2014-15年度,不同的團體合共推行了540項活動,參與活動的長者人數超過167 600人。自2012年開始,除了常設的「一年計劃」外,「兩年計劃」亦獲資助。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
7.11
雖然大部分長者均身體健康,但仍有些長者由於個人、社會、健康及/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在家中居住。這些體弱長者需要接受院舍照顧服務,透過護理、個人照顧及社交活動,讓他們盡可能獨立自主地生活和參加社交活動。為使資源能用於有真正護理需要的長者身上,以及協助這些長者在院舍環境下過優質生活,社署已推行多項服務措施和加強監察服務質素。
安老院舍服務改善措施
7.12
《安老院條例》(第459章)就社署管理發牌計劃以規管和監察安老院舍訂定條文。社署採取了多項服務改善措施,務求進一步提升安老院舍的服務質素。這些措施包括:
- 政府自2010年6月起推行為期三年的「到院藥劑師服務試驗計劃」,安排和資助註冊藥劑師到訪安老院舍,以加強院舍的藥物管理能力。該試驗計劃已於2013-2014及2014-2015年度繼續推行。
- 社署及衞生署分別於2013及2014年舉辦了八個工作坊,為安老院舍員工提供培訓,而藥物管理是其中一個主要培訓項目。
- 「安老院實務守則」為安老院舍提供有關管理及護理服務的最新指引,從而促進安老院舍改善服務質素。該守則分別在2013年9月及2014年9月新增了兩套與保健照顧服務有關的工作指引。
院舍宿位供應
7.13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港共有73 782個照顧長者不同護理需要的長者院舍宿位。政府透過津助安老院舍、合約院舍、向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及參加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安老院舍購買宿位,提供資助宿位。同時,長者宿舍及安老院宿位正逐步轉型為提供持續照顧的護理安老宿位,以配合長者的護理需要。資助安老宿位的數目由2013年3月31日的26 309個增至2015年3月31日的26 872個。以下圖表11顯示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宿位供應。
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
7.14
社署於2014年6月推出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為正在中央輪候冊上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提供多一個選擇,接受位於深圳的「香港賽馬會深圳復康會頤康院」,或位於肇慶的「香港賽馬會伸手助人肇慶護老頤養院」的住宿照顧服務。截至2015年3月31日,有28名長者選擇入住位於深圳院舍,12名長者選擇肇慶院舍。
社福界登記護士訓練課程
7.15
社署在醫管局的協助下,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增辦兩班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社福界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以紓緩社福界(特別是安老服務及康復服務)護士人手短缺的問題。自2006年起,前後14班課程提供合共1 790個登記護士訓練名額,任職社福界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課程的費用全數由社署資助,學員畢業後須在社福界工作不少於兩年。
合約管理
7.16
社署繼續採用競投方式挑選合適的服務營辦者,在特建的安老院舍院址為長者提供院舍照顧服務。服務競投以服務質素及服務量作為評選標準,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均可參與。截至2015年3月31日,24間安老院舍(其中11 間設有日間護理單位)合共提供1 811個資助宿位及272個資助日間照顧名額。此外,這24間安老院舍亦提供1 262個收費合理的非資助宿位。
7.17
承辦合約機構的服務表現受合約管理組密切監察,包括:
- 定期審核服務統計數字及資料;
- 定期檢討服務;
- 突擊檢查院舍;以及
- 調查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