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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便览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署负责执行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并统筹和发展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安老服务、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医务社会服务、小组及社区工作、青少年服务、残疾人士康复服务、违法者感化工作及住院训练等。

在2023至24年度,社会福利署的开支预算总额为1,122亿元。当中,758亿元为经济援助金,243亿元为提供予非政府机构的经常资助金,62亿元为福利服务的其他费用,其余59亿元为部门开支。奖券基金是资助非政府机构非经常开支的经费来源之一。在2023至24年度,奖券基金的预算开支为36亿元。

社会保障

  • 推行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主要是透过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计划,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由社会福利署管理的社会保障计划有以下五种:
  •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使他们达到一定入息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援助金大致分为下列三类:按不同类别的综援受助人而发放的标准金额,以应付基本及一般需要;根据个别受助人的特别需要而发放的特别津贴,以支付租金、与就学有关的选定项目定额津贴及特别膳食费用等;以及发给特定类别受助人的长期个案补助金、单亲补助金、社区生活补助金、交通补助金、院舍照顾补助金及就业支援补助金。身体健全的成人申领人须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透过提供就业支援服务来帮助他们自力更生。在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下,符合既定申请资格的综援长者如选择到广东或福建省养老,可继续领取现金援助。
  • 公共福利金计划设有高龄津贴、伤残津贴(包括普通及高额伤残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的目的分别是为年龄在70岁或以上或严重残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定额津贴,以应付因年老或严重残疾而引致的特别需要。长者生活津贴旨在为年龄在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特别津贴,以补助他们的生活开支。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的目的是让选择移居广东或福建并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毋须每年回港,亦可获发高龄津贴或长者生活津贴。除长者生活津贴申请人外,申请计划下发放的津贴的人士均毋须接受经济状况审查。
  •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向因暴力罪行或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器执行职务而引致意外受伤的人士或死者遗属提供经济援助。
  •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向道路交通意外受伤人士或死者遗属迅速提供经济援助。
  • 此外,社署并为天灾及其他不幸事故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济,包括提供食物(或以现金代替膳食)及其他必需用品。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是独立的组织,由非官方人士组成,负责处理市民因不满社署就社会保障福利的申请资格和发放情况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

  • 社会福利署或受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各类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目的是维持和加强家庭的功能。现时,分布全港各区由社会福利署或非政府机构营办的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两间综合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补救服务,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咨询服务、义工培训及服务、外展服务、小组及活动、辅导和转介服务等。
  • 社会福利署辖下的11间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为有虐待配偶/同居情侣、虐待儿童及儿童管养权争议问题的家庭提供服务。五间妇女庇护中心、一间危机介入及支援中心和一间家庭危机支援中心,为面对家庭暴力或身处危机的个人及家庭提供紧急栖身之所、临时住宿及其他综合服务。五间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为离异家庭提供支援服务。露宿者服务包括设立露宿者综合服务队、临时收容中心及市区单身人士宿舍。
  • 至于儿童福利服务方面,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均提供多项住宿照顾服务,为有需要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照顾或保护。为支援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家长,社会福利署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多元化的日间幼儿照顾服务,以配合家长及幼儿的不同需要。服务包括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延长时间服务、互助幼儿中心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等。
  • 领养课联同获认可的机构为待领养儿童安排本地及海外领养。中央寄养服务课负责推广和统筹招募寄养家庭事宜,及协调各寄养服务机构为有需要儿童安排寄养服务。
  • 家庭生活教育透过一系列教育性或推广性活动,加强家庭功能、巩固家庭关系和预防家庭破裂。
  • 社署的热线服务全日24小时运作,提供社会福利服务资讯。在指定时间内,社署的当值社工提供即时辅导及支援。在社署社工当值时段以外的时间,市民可选择将电话转驳到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热线及外展服务队,寻求社工协助。

医务社会服务

  • 社会福利署在医院管理局辖下的部分公营医院和专科诊所,以及在卫生署的部分门诊诊所,共设有36个医务社会服务单位。医务社会工作者为病者及其家人提供服务,包括个人及小组辅导、经济援助、房屋援助、转介病者申请康复服务及其他社区资源等,以帮助病者全面康复及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发展服务

  • 这项服务的目的是透过各项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市民识别他们的需要,运用社区资源解决问题,从而提高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非政府机构在13间社区中心、17个邻舍层面社区发展计划及一项边缘社群支援计划提供社区发展服务。

青少年服务

  • 全港有139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采取全人和社区模式,为儿童及青年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包括个人指导及辅导、为身处不利环境的靑少年提供的支援服务、发展和社交活动,以及社区参与 活动等。目前,社会福利署的策划及统筹小组负责促进及统筹各区的青少年发展服务。该署并透过34间非政府机构,为462间中学提供学校社工服务,以协助学生尽展潜能及处理他们在学习、社交和情绪上的问题。
  • 非政府机构的19队青少年外展队及18队深宵外展服务队主动前往边缘青少年常到的场所,接触那些较少参与传统的社交或青少年活动并容易受不良影响的青少年,提供辅导、指引及其他福利服务;另外,五队网上青年支援队为边缘和隐蔽青少年提供专业社工介入服务,包括网上及非网上的辅导和小组/活动等服务。此外,透过社区支援服务计划,五间非政府机构提供服务予那些在警司警诫计划下被警诫的青少年、被捕青少年及他们的朋辈。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方面,非政府机构营办住院模式的服务(包括自愿性质非医疗模式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和为已戒除毒瘾人士而设的中途宿舍)及社区为本的服务(包括滥用精神药物者辅导中心和戒毒辅导服务中心)。

康复服务

  • 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为残疾、智障及精神复元人士提供全面康复服务,包括为残疾儿童提供照顾及训练的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特殊幼儿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划、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及轻度弱智儿童之家/兼收轻度弱智儿童的儿童之家。为残疾成人提供训练和职业康复服务的展能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阳光路上」培训计划、延展照顾计划及职业康复延展计划;及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士提供住宿照顾服务的智障/肢体伤残人士宿舍、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为精神复元人士而设的中途宿舍和长期护理院,以及盲人护理安老院。
  • 为帮助残疾人士康复及融入社会,非政府机构亦为残疾人士及其家人提供各种各样的续顾/支援服务,其中有日间及住宿暂顾服务、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残疾人士社区支援计划、严重残疾人士日间照顾服务、严重残疾人士家居照顾服务、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综合支援服务、日间社区康复中心、四肢瘫痪病人过渡期护理支援中心、残疾人士社交及康乐中心、家长/亲属资源中心、自闭症人士支援中心、社区复康网络、推广精神健康流动宣传车服务等。社会福利署设立了「创业展才能」计划,旨在协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小型企业/业务,为残疾人士开创就业机会;残疾雇员支援计划旨在资助雇主购置辅助仪器及/或改装工作间,以协助残疾雇员在工作场所执行职务及提升工作效率;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支援视障人士购置仪器/装置,以便接收不同类型的资讯;无障碍入门网站「康复数码网络」为残疾人士提供一站式资讯。此外,社会福利署推出了十亿元「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资助安老及康复服务单位购置/租借及试用科技产品,以改善服务使用者的生活质素,并减轻护理人员及照顾者的负担和压力。为推广残疾人士参与艺术活动及促进他们的艺术发展,社会福利署设立了「残疾人士艺术发展基金」,以资助合资格机构向残疾人士提供基础或持续艺术项目,以及为培育拥有优厚艺术潜质的残疾人士追求卓越及发展个人事业的训练项目。为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家长提供既可信赖、又可负担的信托服务,社会福利署成立「特殊需要信托」,透过由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担任「特殊需要信托」的受托人,在家长离世后管理他们遗下的财产, 并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顾者发放款项,以确保他们的财产用于继续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上。

安老服务

  • 在安老服务方面,社会福利署策划并统筹长者社区照顾及支援服务和院舍照顾服务的运作。社会福利署提供广泛的社区照顾及支援服务,包括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长者活动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及长者支援服务队,让长者尽量留在熟悉的社区生活。该署亦为一些年龄达65岁或以上,由于个人理由而未能在家中居住的长者,提供住宿照顾服务及设施,不同护理程度的资助宿位,包括护理安老宿位和护养院宿位设于津助院舍、合约院舍、参加「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院舍和参加「护养院宿位买位计划」的自负盈亏院舍。社会福利署设立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集中处理长者对资助社区照顾服务和院舍照顾服务的申请。为确定长者申请人的服务需要,社会福利署会安排他们接受统一评估,然后为合资格的长者配对切合所需的长期护理服务。
  • 长者咭办事处负责发出长者咭予65岁或以上的长者,以便他们享有商号、机构及政府部门为长者提供的优惠票价、折扣和优先服务。「老有所为活动计划」资助本港各类组织团体举办具创意的社区活动,推广老有所为的精神及倡导关怀长者的社会风气。

牌照及规管

  • 社会福利署的牌照及规管科根据相关的香港法例,负责执行有关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以及幼儿中心的发牌或注册事宜。牌照及规管的目标,是确保上述四类院舍或中心符合法例的规定,使服务达到可接纳的标准。在加强监管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运作的同时,该科亦透过推行一系列措施,提升院舍的服务质素。

违法者服务

  • 社会福利署以社会工作模式,透过感化服务、社会服务令计划、住院训练和善后辅导服务,为违法者提供社区为本的监管及辅导服务。本港共设有七间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及一间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分别为所有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提供服务。感化主任按法庭的要求为违法者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及作出建议,亦为申请减刑或进行长期监禁刑罚复核的个案撰写报告及作出建议。感化主任依据感化令所订明的要求为受感化者提供监管及辅导。社会服务令计划为法庭提供另一类社区层面的监管服务,法庭可向14岁或以上干犯可判监禁罪行人士判处社会服务令,从事有益社会的无薪工作,以取代其他刑罚或作为附加的刑罚。
  • 社会福利署设有一所特别兴建的综合院舍,为行为上有适应问题或涉及违法的儿童/少年,提供住院训练服务。该院舍的法定功能包括收容所、覊留院、未成年非法入境者的羁留地点、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为有需要接受照顾和保护、涉及违法或非法入境的儿童/少年,提供短期监护及住院训练服务。 
  • 社会福利署与惩教署合作为违法者提供服务。由两署组成的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就已被定罪的青少年罪犯提供综合专业意见,向法庭建议最适切的更生计划。社会福利署为监管释囚计划下的成年刑释人士,提供监管和辅导,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奉公守法。
  • 非政府机构亦为刑释及更生人士提供辅导、就业、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务。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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