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香港特区政府保留本文件的内容的所有权,未经香港特区政府明确批准,不得翻印本文件,包括《服务规格说明》、《认可服务单位申请表格》、《种子基金申请表格》及简介会投影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2. |
有关机构的代表如有意下载本文件,必须在网上登记,以便社署可联络已登记的个别人士宣传是次《邀请申请成为第三阶段「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认可服务单位》(如有的话)。社署在处理为上述目的而提供的有关资料时,或会向决策局/部门的获授权人士披露有关资料。这些资料记录会在有关的《邀请申请成为第三阶段「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认可服务单位》工作完成后予以销毁而不再另行通知。 |
3. |
有关机构的代表如需更新联络资料,有关人士须在社署网站重新登记。 |
4. |
不论有关机构曾登记与否,所有关于本文件的补充资料或最新资料均会上载社署网页(http://www.sw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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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对是次《邀请申请成为第三阶段「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认可服务单位》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3107 2168 与 梁嘉仪女士、 3107 3014 与 邝子航先生或 2249 5266 与 陈淑雅女士 联络。 |
6. |
有关人士必须安装Adobe Acrobat Reader,方能检视和列印PDF文件。如有需要,请按 此处 下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