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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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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社署)于2020年10月推行第三阶段「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以「钱跟人走」的模式,让合资格长者因应个人需要,使用社区照顾服务券(社区券)选择合适的社区照顾服务,支援他们居家安老。试验计划涵盖全港18区,社区券数目最高可达8 00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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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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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下获评定及建议为适合社区照顾服务或院舍照顾服务,并正在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中央轮候册)轮候资助社区照顾服务及/或院舍照顾服务,而尚未接受任何院舍照顾服务或资助社区照顾服务的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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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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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会直接向在中央轮候册上合资格长者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与第三阶段试验计划。如需协助填写申请表格,长者可联络其负责工作员或社署社区照顾服务券办事处。
如合资格长者还未收到邀请信,欢迎致电 3107 3013 联络社区照顾服务券办事处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公众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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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服务单位及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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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时共有242间由具备 提供长者照顾服务经验的社署津助非政府机构、非牟利机构/社 会 企业及私营机构负责营运的认可服务单位供长者选用。
第三阶段试验计划认可服务单位名单
(Acrobat 文件)
第三阶段试验计划认可服务单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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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试验计划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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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及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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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为本 (全日或部分时间);
- 家居为本;
- 中心为本 及 家居为本的混合模式。
服务内容包括复康运动、护理服务及个人照顾等。部份认可服务单位亦提供住宿暂托服务及/或言语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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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券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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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可按其需要,选择最高及最低社区券面值之间的任何面值购买服务组合(2022-23年度社区券价值的最高及最低面值分别为每月10,070元及4,210元)。社区券价值主要会按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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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付款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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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付款金额共分为六级。长者须支付的共同付款金额为社区券服务组合价值的5%、8%、12%、16%、25% 或40%,政府会负责支付社区券服务组合价值的余额。以『能者多付』为原则,让负担能力较低的使用者获得较多的政府资助。社署会根据长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并参考政府统计处按季度更新的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以厘定长者的共同付款级别,而长者家庭住户的资产并不计算在内。
社区券证明书持有人在开始使用服务时,才需向所选择的认可服务单位按月缴付共同付款金额。共同付款金额主要会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年调整。若日后社区券证明书持有人的经济状况有变,须通知社署社区照顾服务券办事处,社署会再次评定其共同付款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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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试验计划共同付款表 (2022年4月1日生效) |
(Acrobat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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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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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可额外付款,向认可服务单位购买高于社区券价值或认可服务范围以外的额外服务。有关额外服务的资料,详情可浏览各认可服务单位在社署长者资讯网(www.elderlyinfo.swd.gov.hk/tc)内的资料及向各认可服务单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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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在中央轮候册上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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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在获发社区券证明书后,社署会将其在中央轮候册上长期护理服务的申请更新为「非活跃个案」。在参与试验计划期间,长者如有需要,可透过负责工作员,重新启动其在中央轮候册上的轮候状态,将已列为「非活跃个案」更新为「活跃个案」,而其轮候位置亦会以原本的申请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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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券证明书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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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参加试验计划的合资格长者会获发社区券证明书,社区券证明书持有人可于接获社区券证明书后直接联络认可服务单位,以购买合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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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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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obat 文件) (图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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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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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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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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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社区照顾服务券办事处
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26楼2601-05A室 |
电话 |
: |
3107 3013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公众假期除外)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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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 1264 |
电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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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v@sw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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