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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起,开始推行「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由认可评估员,采用一套国际间认可的评估工具,评估长者在护理方面的需要,并编配合适的长期护理服务。自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于2003年11月推行后,机制亦涵盖至长期护理服务申请的合适评审。
统一评估机制适用于护理安老院、护养院、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及综合家居照顾服务 (体弱个案)。认可评估员均为专业人士,例如社会工作者、护士、职业治疗师和物理治疗师等;他们需接受使用「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的训练并取得认可资格,方可执行评估工作。此外,社会福利署亦于港岛区、西九龙区、东九龙区、东新界区及西新界区设立了「安老服务统一评估管理办事处」(简称「统评办」)统筹有关机制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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