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援助金的目的,是为有需要的香港受爱滋病病毒感染人士/爱滋病患者(下称「病患者」)及其家人提供暂时的经济援助。
为未符合资格或仍待审核资格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之人士,提供相当于综援金额的临时生活费,用以应付生活的基本需要;
应付病患者康复有关的特别费用,例如购买/使用医生或职业治疗师等推荐的器具;
支付因病患者住院、到门诊部求诊或出席为病患者举办的活动所需的交通费;
应付其他日常必须项目的开支,如发放租金补助金和支付教育费用;
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殓葬费津贴;及
给予小量现金津贴,为有需要的住院病人提供零用钱。
申请办法
病患者及其家属可自行申请援助金津贴。我们亦欢迎非政府机构及其他人士,例如医生、护士和社工向有需要的受爱滋病病毒感染人士/爱滋病患者解释,鼓励他们直接作出申请。所有申请应向下列其中一个单位的社署医务社会服务部提出:
九龙湾综合治疗中心医务社会服务部 地址: 九龙九龙湾启仁街9号九龙湾健康中心8字楼 电话号码: 2116 2878 或 2117 0810 传真号码: 2117 0809 伊利沙伯医院医务社会服务部 地址: 九龙加士居道30号伊利沙伯医院E座地下6室 电话号码: 3506 7018 传真号码: 2332 4665 玛嘉烈医院医务社会服务部 地址: 新界葵涌玛嘉烈医院道2-10号G座二楼201-203室 电话号码: 2990 3130 传真号码: 2744 5619
资料保密
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同意向社署披露其感染爱滋病毒状况,并同意在有需要时,让社署向卫生署、医院管理局或负责的医疗机构作出有关状况的查核。社署人员会把申请人的感染爱滋病毒状况予以保密。
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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