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
这项计划目的是提供经济援助给因暴力罪行或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器执行职务,以致受伤的人士或这些人士的受养人(如受害人因伤死亡)。此计划无须供款,申请人亦无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 |
1. |
申请资格
- 事件须已成为刑事诉讼案件;或已在合理时间内向警方报案。
- 受害人在事发时合法留在香港。
- 申请须在事件发生日期后的三年内提出。
- 受害人因该事件死亡/永久伤残;或留医不少于三天/由注册医生/注册中医证明病假不少于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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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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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在本网页下载申请表格,并于填妥后经下列途径递交至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组 :
- 邮寄或直接递交;
- 传真; 或
- 电子邮件或网上表格。
- 除因特别情况外,申请人须亲往该组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申请人将获书面通知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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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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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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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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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
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邮地址: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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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7楼703室
2892 5220
2575 7938
cleicenq@swd.gov.hk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6 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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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可供下载)
以下文件内容须以Adobe(R) acrobat(R) reader阅读, 阅读软件可在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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