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业支援服务
由社会福利署(社署)委托非政府机构营运的就业支援服务,目的是透过以家庭为基础的综合就业支援服务,协助健全综援申领人克服就业障碍,增强受雇能力,以便早日觅得有薪工作*。
*每月工作时数不少于120小时及收入不少于社署所定标准的15至59岁失业综援申领人、或每月工作时数不少于60小时的60至64岁健全综援成人,以及每月工作时数不少于32小时而其最年幼子女年龄介乎12至14岁的综援单亲家长和儿童照顾者,可无须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
请按下列文件浏览在自力更生支援计划下,非政府机构营运的就业支援服务的服务表现:
(Acrobat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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