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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旗日

2026/27年度卖旗日接受申请 (由16.4.2025至15.5.2025)

2026/27年度卖旗日于2025年4月16日开始接受申请,截止申请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6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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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卖旗日申请表格注意事项(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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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网上表格注意事项:

  1. 网上申请表格内容一经提交,即不能修改。
     
  2. 网上申请表格截止提交日期及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6时正(即与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表格的截止日期及时间相同)
     
  3. 机构在上述(b)项的限期前成功提交网上申请后,必须另行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6时正或以前,将其他所需文件(如适用,包括以下(d)(ii)段所述,已签署及盖印的「机构主席/机构负责人的声明」页面)以书面形式交抵社署指定地址,方可确认申请。书面文件递交方法请参阅申请须知第A部。不完整或未有提交所需文件的申请可能不予受理。[所需文件的清单列于本网页上方] 
     
  4. 网上申请表格可选择「数码签署」或「书面签署」:
    1. 「数码签署」
      • 如机构选择以数码签署提交申请,机构须以机构及个人电子证书/「智方便」于提交网上申请表格时签署。
    2. 「书面签署」
      • 如机构选择以书面签署提交申请,机构须于填妥并递交此网上申请表格后,下载及列印表格的PDF版本,再由机构主席/机构负责人于「机构主席/机构负责人的声明」的页面(申请表格第24至27项)上签署及盖上机构印章。签署人及其姓名须与申请表格第3项填写的机构主席/机构负责人相同。
      • 此声明部分必须为已盖上机构印章及由机构主席/机构负责人手写签署的正本文件签署或机构盖章如有欠缺、属复印或列印,该申请将不获受理
      • 机构在上述(b)项的限期前成功提交网上申请后,必须另行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6时正或以前,将已签署及盖印的「机构主席/机构负责人的声明」的页面,连同PDF文档第一页的「递交电子表格确认通知书」及上述(c)项所提及之其他所需文件,以书面形式交抵社署指定地址,方可确认申请。未有提交已签署及盖印的「机构主席/机构负责人的声明」页面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5. 临近截止申请日期,网上系统或因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变得缓慢。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查询请致电2832 4318或2832 4301;传真至2838 0441;或电邮至flagday@swd.gov.hk

简介

「卖旗日」分为「全港卖旗日」及「分区卖旗日」两类。在全港卖旗日,一间机构会于全港进行卖旗活动;在分区卖旗日,三间机构会各自于同一个卖旗日分别在港岛区、九龙区或新界区进行分区卖旗活动。卖旗日通常于非公众假期的星期六上午举行,而部分属学校假期的星期三亦会被定为卖旗日。一般每年约有56至58个卖旗日,视乎合适的非公众假期的星期六和学校假期的星期三的数量而定。

卖旗日时间

卖旗时间为卖旗日的上午7时至下午12时30分。机构不可于批准日期或时间以外卖旗。

卖旗日分配

社署按「奖券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会)的建议进行每年一次的卖旗日分配,有关下一个财政年度卖旗日的申请通告一般会于每年的4月或5月于社署网页公布,并在一个月后截止申请。

一般而言,卖旗日的申请约于该年9月提交委员会考虑,而申请机构约于该年9至10月获通知申请结果。合资格的申请机构会获邀请出席抽签仪式,以决定机构选择卖旗日子的优先次序,然后约于11月获邀请依抽签决定的优先次序选择卖旗日子。所有成功申请的机构约于12月获发卖旗日公开筹款许可证。

事项时期/日期
卖旗日申请4月至5月
发出申请结果9月至10月
卖旗日抽签仪式10月
拣选卖旗日11月
发出卖旗日公开筹款许可证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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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审核申请资格的凖则PDF版
有关获发2024/25年度全港/分区卖旗日公开筹款许可证的机构所须遵守的条件(双语版)PDF版
获批准卖旗日的收支结算表样本[参考用]PDF版Word版

举办卖旗日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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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6月举办卖旗日的机构名单 (按季度更新)PDF版
2025年4月至6月卖旗日公开筹款许可证 (按季度更新)
  • 全港卖旗日
PDF版
  • 分区卖旗日
PDF版
卖旗日的旗纸及卖旗钱袋设计 (按月更新)
  • 2025年4月
PDF版

获社署发出许可证于公众地方进行慈善筹款活动的最新资料,亦已上载于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www.gov.hk/sc/theme/fundra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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