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年度服务重点
整笔拨款津助制度
社会福利署自2001年起推行整笔拨款津助制度,向非政府机构提供津助以营办福利服务。该制度着重服务成效,使非政府机构可以更灵活和更有效率地运用公帑及提供优质服务。非政府机构可在符合《津贴及服务协议》(《协议》)的规定及相关法定要求(如适用)的前提下,灵活调配资源,以达致《协议》所订明的服务质量及成效。截至2022年3月31日,有165 间非政府机构接受社署整笔拨款的恒常津助,营办3 111个服务单位。
优化整笔拨款津助制度检讨
- 政府成立「优化整笔拨款津助制度检讨专责小组」,就优化整笔拨款津助制度进行检讨。专责小组由社署署长担任主席,成员来自不同界别,包括立法会议员、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机构管理层、员工及服务使用者、独立社会人士及曾经参与整笔拨款津助制度相关工作的人士。专责小组于2021年7月发表「优化整笔拨款津助制度检讨报告」,就5个领域(包括(一)福利服务质素;(二) 人手编制、拨款基准及人力资源管理事宜;(三)财务规划事宜;(四)运用拨款的相关性;及(五)机构问责和机构管治事宜)提出30项建议。
- 社署已自2022-23年度起陆续推行有关建议,而整笔拨款督导委员会会继续监察推行有关建议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