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最近12个月的警告记录
* 由2018年4月1日起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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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环亚洲护老院 | 香港坚尼地城卑路乍街177至185号及加多近街37号西环新楼地下2号铺、1字楼及2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8.3.2023 |
2 | 天晴护理院有限公司 | 香港卑路乍街124至134、130A、132A、134A号及爹核士街9至9C号联基新楼地下U及T铺、1字楼A铺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6.3.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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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福老人护理院 | 香港北角书局街23号美轮大厦3字楼E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3.12.2022 |
2 | 城市护老院 | 香港北角英皇道321号皇冠大厦3字楼C、D及E座及4字楼F座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20.1.2023 |
3 | 护老乐 | 香港北角书局街12至18号及英皇道460至470号乐嘉中心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14.2.2023 |
4 | 福音护老中心(宝福) | 香港筲箕湾道318号宝福大厦1字楼B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0.3.2023 |
5 | 英皇护老院 | 香港北角英皇道293至299号璇宫大厦地下1号铺及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3.3段 安老院必须与住客及/或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签订入住协议,并须在住客的入住协议清楚列明院舍的收费规则和各收费项目(包括服务和货品)的明确收费金额 |
25.5.2023 |
6 | 润德护老院 | 香港柴湾连城道4至12号及环翠道120号仁乐大厦LG楼部分及G楼部分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0.6.2023 |
7 | 维康护理安老院 | 香港北角建华街39号枫林花园二期地下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3.3段 安老院必须与住客及/或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签订入住协议,清楚列明下列各项: (a) 安老院的规则; (b) 双方的角色和责任; (c) 收费安排和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服务和货品)的明确收费金额,详情请参阅「安老院收费指引」(附件)8.1;及 (d) 其他服务条件 |
28.6.2023 |
8 | 南华护老院(第一分院) | 香港筲箕湾道57至87号太安楼2字楼216、217、219、220、222、224、225、226、227及229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9.9.2023 |
9 | 耀东护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筲箕湾耀东邨2号停车场8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例如:屏风、帘幕等),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20.10.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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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来来护老中心有限公司 | 新界大屿山梅窝涌盛街8号银矿广场地下101铺、1字楼201及202铺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须遵照正确程序管理及协助住客使用药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药物),包括存放药物、备药、给药、药物记录、使用中药、使用成药/非处方药物及住客自行用药及回家度假药物的处理等 |
24.2.2023 |
2 | 长洲第一护老院 | 新界长洲大新街21、21A及23号地下、二楼、三楼及23A号地下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8.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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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居护老之家有限公司 | 九龙落山道48至50号及九龙城道48至56号金和大厦地下C铺、1字楼及2字楼全层 | 《安老院规例》第30条 每所安老院的走火出口及走火通道,均须畅通无阻及有足够的照明,致令社会福利署署长满意 |
1.12.2022 |
2 | 环球护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龙界限街108D号、108E号及108G号地下,108E号、108F号及108G号三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3.5(a)段、8.4.4及8.4.5段 安老院代住客存放财物或私人物品及/或处理住客个人财务事宜,必须先获取住客及/或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的书面同意、授权及委托,并妥为点算交收、签署作实及记录细节;亦必须设立及严格执行妥善的审核及监察机制 |
6.12.2022 |
3 | 九龙五联护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龙红磡差馆里41至43号美安楼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12.12.2022 |
4 | 源安护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龙土瓜湾落山道19号东兴大楼1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5.12.2022 |
5 | 恩悦护老之家 | 九龙窝打老道86号万基大厦3字楼301至305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2)条 经营者不得为雇用主管、助理员、护理员、保健员、护士以外的目的雇用任何人担任该职位,并不得雇用未根据《安老院规例》第6条注册的人为保健员,亦不得雇用并非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所指的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的人为护士 |
15.12.2022 |
6 | 松青安老院 | 九龙土瓜湾下乡道22号怡富阁1字楼A及B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20.3.2023 |
7 | 松青安老院 | 九龙土瓜湾下乡道22号怡富阁1字楼A及B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0.5.2023 |
8 | 源安护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龙土瓜湾落山道19号东兴大楼1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6.7.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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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丰盛护老院 | 新界葵涌大陇街53至73号葵龙大厦地下1至7号铺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24.2.2023 |
2 | 仁济医院华懋护理安老院 | 新界葵涌荔枝岭路35号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9段 安老院有责任保护长者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如发现有怀疑虐老事件,安老院须按照由社会福利署发出的「处理虐老个案程序指引」处理有关事件,并以确保长者的即时安全为优先考虑 |
31.3.2023 |
3 | 思恩护老院 | 新界葵涌大白田街15号地下及和宜合道66至68号地下高层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10.2(d)及(e)段 安老院如需安排护送或陪同住客外出到医院/诊所接受治疗,应制订和执行有关工作指引,并在医院或诊所等候期间,负责护送或陪诊的人员应按住客的需要提供所需的协助和照顾,并视乎实际情况寻求支援,以保障住客的安全;及按需要安排员工接受有关护送或陪诊的训练 |
24.4.2023 |
4 | 思恩护老院 | 新界葵涌大白田街15号地下及和宜合道66至68号地下高层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9.3段 安老院应安排员工接受培训,加强照顾认知障碍症患者的技巧 |
24.4.2023 |
5 | 钟声慈善社刘梅轩安老院 | 新界青衣村宜逸楼地下A、B翼及2字楼A、B及C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2.5段 安老院应随时作出紧急事件或意外应变的准备,包括制订工作指引处理突发事件的安排,以及培训和督导职员处理突发事件的技能,确保住客遇有突发情况时能获得适切的照顾 |
28.4.2023 |
6 | 延年老人屋 | 新界葵涌和宜合道311、313、315及319号地下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0.8.2023 |
7 | 广福护老院(葵兴)有限公司 | 新界葵涌葵涌道1001号德昌大厦地下22号铺及1字楼1号、2号及4号铺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例如:屏风、帘幕等),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8.11.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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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达(顺天)护老中心 | 九龙观塘顺天邨顺天街市地下EH1单位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14.8.2023 |
2 | 颂恩护理院(德田) | 九龙蓝田德田邨德欣楼四至六楼 | 《安老院(护养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4.3段 安老院(护养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31.8.2023 |
3 | 康达老人中心(分院) | 九龙观塘晓光街42号晓华大厦地下6号铺及晓光街44号富华阁地下7号、9号铺及1字楼10B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1.10.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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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岭护老院 | 新界粉岭联和道65-73号锦福大厦11号地铺(部分)及阁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9.5.2023 |
2 | 粉岭护老院 | 新界粉岭联和道65-73号锦福大厦11号地铺(部分)及阁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9.7.2023 |
3 | 保健护老院 | 新界粉岭联昌街6-10号地下及8-10号阁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25.7.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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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房屋协会 - 乐颐居安颐阁 | 新界将军澳培成里2号乐颐居1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9段 安老院有责任保护长者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如发现有怀疑虐老事件,安老院须按照由社会福利署发出的「处理虐待长者个案程序指引」处理有关事件,并以确保长者的实时安全为优先考虑 |
12.6.2023 |
2 | 康君护理院 | 新界将军澳毓雅里7号富丽花园7至14号地铺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5.10.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1 | 顺安老人家有限公司 | 九龙深水埗青山道17至23号华盛大厦1字楼及地下部分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9.1.2023 |
2 | 荣昌护老院 | 九龙深水埗福荣街535及537号二楼及兼善里41号二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2.4段 在住客患病、受伤或健康情况转变时 ,安老院须立即为其进行健康评估及安排住客接受诊治或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通知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以及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其「个人健康及护理记录」 |
12.1.2023 |
3 | 荣昌护老院 | 九龙深水埗福荣街535及537号二楼及兼善里41号二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7.6(d)段及第八章8.7.2(e)段 安老院必须取得注册医生、住客及/或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的书面同意,方可使用约束,并须最少每6个月1次或因应住客的情况转变,重新评估及修订有关细节;及须为每名使用约束的住客妥善保存其评估表、同意书 |
12.1.2023 |
4 | 乐顺护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龙深水埗黄竹街37-41号1字楼A至D室及福荣街2A及2B号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5.2.2023 |
5 | 康宁之家 | 九龙深水埗钦州街39号1字楼至5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3.2段、8.3.3段、8.3.4段、8.4.1段、8.4.2段及8.4.3段 安老院必须与住客及/或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签订入住协议,清楚列明包括双方的角色和责任、入住和退院规则、收费/退款安排和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服务和货品)的明确收费金额、其他服务条件;并遵从有关程序要求,如清楚讲解条款、双方签署作实、提供备存副本及更改收费的书面通知期等 |
16.5.2023 |
6 | 保栢护老中心 | 九龙深水埗顺宁道38至48号顺康居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5.7.2023 |
7 | 顺安老人家有限公司 | 九龙深水埗青山道17至23号华盛大厦1字楼及地下部分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1.7.2023 |
8 | 明爱丽阁苑 | 九龙深水埗丽阁邨丽萝楼201至227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6.3段 安老院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有关指示协助住客使用药物,任何人士不得擅自停用或更改使用药物的分量及方法,如有疑问应寻求医疗指示 |
31.8.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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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先天道安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沙田上禾輋169号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4.3段 安老院须在入住协议中清楚列明个别住客的每月住院费用金额(即每月港币款额)、其他收费金额(即每月/每次/每项港币款额)及各项收费的详细资料,并由有关住客及/或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签署作实 |
25.4.2023 |
2 | 华创骏洋居 | 香港新界火炭骏洋村骏湖楼一楼101室 | 《安老院(护养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2.4段 安老院(护养院)应按需要跟进住客的健康状况及保存有关记录,并在住客患病、受伤或健康情况转变时立即为其进行健康评估,安排住客接受诊治或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通知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以及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其「个人健康及护理记录」 |
3.5.2023 |
3 | 华创骏洋居 | 香港新界火炭骏洋村骏湖楼一楼101室 | 《安老院(护养院)实务守则》第十三章13.1.4段 安老院(护养院)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有关指示协助住客使用药物,任何人士不得擅自停用或更改使用药物的分量及方法 |
21.6.2023 |
4 | 柔济安老院 | 新界沙田牛皮沙街牛皮沙村45C号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29.9.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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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文护理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鸭脷洲大街150号怡庆大厦地下部分及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21.12.2022 |
2 | 凝心荟 | 香港香港仔大道170至172号海汇大厦地下3号铺(部分)、1字楼及2字楼全层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7.2.2023 |
3 | 顺景阁护理安老中心 | 香港香港仔鸭脷洲大街33号顺景阁地下F铺,1字楼及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6.3.2023 |
4 | 顺景阁护理安老中心 | 香港香港仔鸭脷洲大街33号顺景阁地下F铺,1字楼及2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2.4段 在住客患病、受伤或健康情况转变时 ,安老院须立即为其进行健康评估及安排住客接受诊治或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通知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以及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其「个人健康及护理记录」 |
6.3.2023 |
5 | 德文护理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鸭脷洲大街150号怡庆大厦地下部分及1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1.4.2023 |
6 | 仁辉安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鸭脷洲大街97至103号仁正大厦地下高层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11.5.2023 |
7 | 东华三院余振强纪念护理安老院 | 香港黄竹坑黄竹坑径2号黄竹坑老人服务综合大楼B座地下及地下低层部分、1字楼及2字楼东西翼及3字楼西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5段及11.8段 安老院的经营者应安排员工接受有关起居照顾和护理技巧的训练(包括:检验血糖),参考相关指引和专业人士提供的意见,并应遵从卫生署、医管局及/或牌照处发出的护理/保健照顾指引,以及其后发出的任何修订本,为住客提供适切的个人照顾服务 |
7.6.2023 |
8 | 东江(华富)安老院 | 香港华富(一)邨华康楼121、123至134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31.8.2023 |
9 | 花明护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田湾嘉禾街4号嘉福阁地下、2字楼及3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5.9.2023 |
10 | 辉煌护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香港仔旧大街82号安辉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9.10.2023 |
11 | 东江(华富)安老院 | 香港华富(一)邨华康楼121、123至134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0.10.2023 |
没有记录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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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荃德护老院 | 新界荃湾荃景围208号荃德花园地下12号铺及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1.2.2023 |
2 | 康乐护老院 | 新界荃湾新村街33至39号平爱大厦1字楼至3字楼 | 《安老院牌照事务处于2021年4月23日向各安老院经营者/主管发出题为有关保障住客安全的设备之管理信函 院舍须遵照《安老院实务守则》第七章的规定,定期检视包括窗户/窗花/窗花锁头等有关设备及措施是否足够,定期进行监察及保养,并适时进行维修,以确保有关的设备功能正常,以及就监察、保养及维修作出记录 |
10.2.2023 |
3 | 仁爱护老中心有限公司 | 新界荃湾荃景围187至195号及安逸街2至22号荃威花园第三期商场6字楼A至H、J至N及P号铺 | 《安老院规例》第11(2)条 经营者不得为雇用主管、助理员、护理员、保健员、护士以外的目的雇用任何人担任该职位,并不得雇用未根据《安老院规例》第6条注册的人为保健员,亦不得雇用并非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所指的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的人为护士 |
8.3.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广福护老院(屯门)有限公司 | 新界屯门井财街19号嘉熙大厦1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6.4.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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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敬福护老中心 | 香港铜锣湾高士威道2号华都大厦4字楼A、B、C室及5字楼A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4段 安老院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识别住客的特别护理需要或风险因素和保障住客安全 |
9.12.2022 |
2 | 敬福护老中心 | 香港铜锣湾高士威道2号华都大厦4字楼A、B、C室及5字楼A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2.4段 安老院应按需要跟进住客的健康状况及保存有关记录,在其健康情况转变(包括患病或受伤)时,立即进行评估、安排诊治或寻求医护意见、通知相关人士及记录有关情况 |
9.12.2022 |
3 | 敬福护老中心 | 香港铜锣湾高士威道2号华都大厦4字楼A、B、C室及5字楼A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5(e)段 安老院必须为每名住客妥善保存「个人健康及护理记录」,并经常更新有关其健康状况评估的资料(例如:体重、生命表征、日常起居活动、进食及排泄情况、牙齿及口腔、情绪、精神、社交及行为状况、吸烟或酗酒习惯、运动等) |
9.12.2022 |
4 | 敬福护老中心 | 香港铜锣湾高士威道2号华都大厦4字楼A、B、C室及5字楼A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3.1及11.3.3段 安老院应征询医护人员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并与住客的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协商和保持良好沟通,按住客的需要制订具体和合适的个人照顾计划,以提供及安排住客所需的照顾服务。安老院为住客制定的个人照顾计划应包括过往病历、精神状况、活动能力评估、自我照顾能力评估、风险因素评估及预防措施、护理需要评估及护理计划、个人生活习惯及日常活动,以及康复需要及计划 |
9.12.2022 |
5 | 芳芳护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铜锣湾铜锣湾道3-17号国泰大厦4字楼A、B、E及F室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3.12.2022 |
6 | 仁和居 | 香港湾仔骆克道72至86号熙华大厦B座地下B铺(部分)及2字楼全层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13.3.2023 |
7 | 乐乐护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湾仔湾仔道177至179号保和大厦地下15号铺及1字楼(入口于交加里51号)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0.6.2023 |
8 | 华泰护老院 | 香港铜锣湾高士威道2至6号华都大厦2字楼D座及3字楼D座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6.10.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康璟护老院(新蒲岗)有限公司 | 九龙新蒲岗彩虹道84-114号新蒲岗大厦1字楼至2字楼及衍庆街32号地下入口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13.3.2023 |
2 | 博爱医院陈冯曼玲护理安老院 | 九龙慈云山慈乐村乐诚楼及乐旺楼地下至一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24.4.2023 |
3 | 百乐护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龙新蒲岗崇龄街19-21号百乐大楼地下入口、二楼及三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2.5.2023 |
4 | 华瑞护老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龙钻石山斧山道185号宏景花园商业/停车大厦1字楼C铺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4.5.2023 |
5 | 康璟护老院(黄大仙)有限公司 | 九龙黄大仙环凤街128号地下2至13、15、16A及16B地铺及阁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13.7.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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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颐养之家护老院 | 九龙吴松街115号利广商业大厦1字楼及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0.12.2022 |
2 |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恩海居 | 九龙海辉道12号地下、高层地下及1字楼 | 《安老院(护养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4.3段 安老院(护养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17.1.2023 |
3 | 共荣护老乐园有限公司 | 九龙大角咀大全街44-60号大同新村大荣楼1字楼C1A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7.2.2023 |
4 | 恒爱敬老之家(第二分院) | 九龙油麻地庙街9号兆丰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3.2023 |
5 | 善颐(大华)护老院 | 九龙太子道西90、92及94号大华大厦1字楼至4字楼及地下F铺部分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8.2段 安老院必须按照医生的指示,按个别住客的需要协助住客正确及适当使用喂食管(包括鼻胃管和胃造瘘喂食管)进食,包括安排指定认可护士人员进行有关程序、按医护人员的指示协助住客定期更换各类喂食管、保持喂食用具清洁、注意住客口腔及鼻腔卫生、每次进行喂食前使用酸碱值试纸测试胃抽出物酸碱值、持续观察/记录住客情况及适时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等 |
16.3.2023 |
6 | 广安老人院 (牌照上的院舍名称自2023年6月1日起更改为"广安老人院有限公司") |
九龙窝打老道57-59号柏龄大厦2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二章12.3.4段 在本署署长指明的情况下,院舍主管/感染控制主任须按照指明呈报途径及时段,向牌照处及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零」感染个案),以便当局及早跟进 |
17.3.2023 |
7 | 颐养之家护老院 | 九龙吴松街115号利广商业大厦1字楼及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7.3.2023 |
8 | 健宁安老院 | 九龙佐敦渡船街7-10号仁贤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1.3.2023 |
9 | 厚爱护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龙太子道西150及152号太子商业大厦1字楼及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28.3.2023 |
10 | 救世军海泰长者之家 | 九龙旺角西海庭道海富苑海泰阁2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须遵照正确程序管理及协助住客使用药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药物),包括存放药物、备药、给药、药物记录、使用中药、使用成药/非处方药物及住客自行用药及回家度假药物的处理等 |
15.5.2023 |
11 | 善颐(大华)护老院 | 九龙太子道西90、92及94号大华大厦1字楼至4字楼及地下F铺部分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须遵照正确程序管理及协助住客使用药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药物),包括存放药物、备药、给药、药物记录、使用中药、使用成药/非处方药物及住客自行用药及回家度假药物的处理等 |
8.6.2023 |
12 | 共荣护老乐园有限公司 | 九龙大角咀大全街44-60号大同新邨大荣楼1字楼C1A室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须遵照正确程序管理及协助住客使用药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药物),包括存放药物、备药、给药、药物记录、使用中药、使用成药/非处方药物及住客自行用药及回家度假药物的处理等 |
12.10.2023 |
13 | 恒爱敬老之家(第二分院) | 九龙油麻地庙街9号兆丰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30.10.2023 |
14 | 安心居护老中心(旺角)有限公司 | 九龙旺角广东道831A-831H号及831J-831L号、碧街24、26及26A号金华大厦地下D1号铺及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须遵照正确程序管理及协助住客使用药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药物),包括存放药物、备药、给药、药物记录、使用中药、使用成药/非处方药物及住客自行用药及回家度假药物的处理等 |
14.11.2023 |
15 | 安心居护老中心(旺角)有限公司 | 九龙旺角广东道831A-831H号及831J-831L号、碧街24、26及26A号金华大厦地下D1号铺及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八章8.7.2(e)段及第十一章11.7.6(d)段 安老院必须取得注册医生、住客及/或其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的书面同意,方可使用约束,并须最少每6个月1次或因应住客的情况转变,重新评估及修订有关细节 |
14.11.2023 |
16 | 常安护老中心 | 九龙佐敦炮台街11至17号常安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15.11.2023 |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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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德护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泰利街1-29号、泰衡街2-28号及元朗东堤街10-20号大兴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30条 每所安老院的走火出口及走火通道,均须畅通无阻及有足够的照明,致令社会福利署署长满意 |
24.2.2023 |
2 | 明芯护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青山公路第115约1356地段A、B及C座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7.3.2023 |
3 | 康德护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泰利街1-29号、泰衡街2-28号及元朗东堤街10-20号大兴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11(1)条 经营者须按照安老院所属的种类,依照附表1指明的规定雇用员工 |
4.4.2023 |
4 | 康德护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泰利街1-29号、泰衡街2-28号及元朗东堤街10-20号大兴大厦2字楼 | 《安老院规例》第30条 每所安老院的走火出口及走火通道,均须畅通无阻及有足够的照明,致令社会福利署署长满意 |
4.4.2023 |
5 | 元朗护老院 | 新界元朗凤翔路41号凤翔大厦1字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须提供合适的设施,并在进行个人起居照顾或护理程序时采取适当的步骤,以保障住客的尊严和个人私隐 |
6.4.2023 |
6 | 安福护理安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锦田公路丈量约份第111约地段第2116号B段B3及B4座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2.5段 安老院应随时作出紧急事件或意外应变的准备,包括制订工作指引处理突发事件的安排,以及培训和督导职员处理突发事件的技能,确保住客遇有突发情况时能获得适切的照顾 |
11.4.2023 |
7 | 恩奇护老之家 | 新界元朗洪水桥洪堤路3号丽珊园地下12及16号铺及一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3.1段 安老院应征询医护人员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并与住客的监护人/保证人/家人/亲属协商和保持良好沟通,按住客的需要制订具体和合适的个人照顾计划,以提供及安排住客所需的照顾服务 |
10.11.2023 |
8 | 恩奇护老之家 | 新界元朗洪水桥洪堤路3号丽珊园地下12及16号铺及一楼 | 《安老院实务守则》第十一章11.8段 安老院应遵从卫生署、医管局及/或牌照处发出的护理/保健照顾指引,以及其后发出的任何修订本,为住客提供适切的个人照顾服务 |
10.11.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