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服务
服务简介
感化服务是社区为本的服务。根据《罪犯感化条例》(香港法例第298章),年满10岁或以上的违法者可被判处为期1至3年的感化令。感化主任透过监管、指导及辅导,并运用社区资源,协助受感化者改过自新及重新投入社会,成为奉公守法的公民。
服务对象
- 由法庭转介须接受社会调查的违法者
- 由法庭判处感化令的违法者
- 已完成感化令,但愿意接受自愿监管最多3个月的受感化者
- 申请减刑或监禁刑期须被复核的服刑人士
- 由法庭转介须接受福利援助或其他专业报告的违法者
服务范围
- 为法庭及有关机构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包括感化主任报告、背景报告,并就长期监禁刑罚复核及上诉申请减刑个案提交报告
- 透过定期会面、家访、小组及其他活动,为受感化者提供监管、指导及辅导
- 运用社区资源,为违法者、受感化者及其家人,提供适切的福利服务
申请及退出服务
所有服务使用者均由法庭/保安局转介。申请及退出服务受相关法例条文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