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
简介
- 透过积极主动的培训,加强残疾人士就业能力;
- 透过提供工资补助金,鼓励雇主为残疾人士提供职位空缺,让雇主试用这些残疾人士,以了解其工作能力。
服务对象
15岁或以上有需要接受就业培训、见习及支援,才可在公开市场就业的残疾人士。
服务内容
- 就业培训及在职工作指导
- 服务机构会因应参加者的就业需要而提供工作相关的培训及辅导服务。
- 见习
- 服务机构会为每位参加者安排为期最长3个月的见习。在见习期内,参加者如出勤率能符合要求,便会获发每月2,000元的见习津贴。
- 参加者完成见习后,服务机构会协助他们在公开市场寻找合适工作或在职试用职位。
- 参加者与提供见习的机构并无雇佣关系。
- 在职试用
- 雇主可透过在职试用计划试用参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试用期间,雇主可获发最多6个月的补助金,金额为每位参加者每月实得工资的一半,上限为4,000元,两者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 参加者在试用期内已属雇员身份,享有《雇佣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等所规定的一般雇员福利;及
- 参加者如完成见习后找到工作,便无须参与在职试用。
- 就业后跟进服务
- 服务机构会向每位找到工作的参加者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跟进服务,以协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
*注:服务单位和学员之间并无雇佣关系
申请手续
- 直接联络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为其进行评估;
- 雇主如有意提供职位空缺,可直接联络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会物色最合适的求职者给雇主考虑;
- 有关申请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费用
免费。服务单位资料
项目/名称 | 档案下载 |
---|---|
服务机构名单 | PDF版/Word版 |
网上递交平台
只限认可营办服务的非政府机构的获授权人士可透过社署「服务使用者资讯系统 – 网上递交平台」作相关的资料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