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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额

(ii) 标准金额(由2026年2月1日起生效的金额)

类别标准金额(每人每月以港元计)
单身人士家庭成员
65岁或以上的长者
健全/残疾程度达50%4,3454,085
残疾程度达100%5,2454,640
需要经常护理7,3856,765
65岁以下而健康欠佳/残疾的成人
健康欠佳/残疾程度达50%4,3454,085
残疾程度达100%5,2454,640
需要经常护理7,3856,765
残疾儿童
残疾程度达50%4,8804,245
残疾程度达100%5,7905,175
需要经常护理7,9157,300
 单身人士有不超过2名健全成人/儿童的家庭有3名健全成人/儿童的家庭有4名或以上健全成人/儿童的家庭
65岁以下的健全成人
单亲人士/须照顾家庭人士-3,3103,0052,655
其他健全成人3,0552,7252,4552,195
健全儿童3,6803,0452,7302,435

注﹕

  • 儿童是指15岁以下或15至21岁并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包括正在接受专上教育的人士)
  • 健康欠佳及残疾人士须经由公立医院或诊所医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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