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标准金额

(ii) 标准金额(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的金额)

类别标准金额(每人每月以港元计)
单身人士家庭成员
65岁或以上的长者
健全/残疾程度达50%4,1953,945
残疾程度达100%5,0654,480
需要经常护理7,1306,535
65岁以下而健康欠佳/残疾的成人
健康欠佳/残疾程度达50%4,1953,945
残疾程度达100%5,0654,480
需要经常护理7,1306,535
残疾儿童
残疾程度达50%4,7154,100
残疾程度达100%5,5905,000
需要经常护理7,6457,055
 单身人士有不超过2名健全成人/儿童的家庭有3名健全成人/儿童的家庭有4名或以上健全成人/儿童的家庭
65岁以下的健全成人
单亲人士/须照顾家庭人士-3,2002,9002,565
其他健全成人2,9502,6302,3702,120
健全儿童3,5552,9402,6352,355

注﹕

  • 儿童是指15岁以下或15至21岁并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包括正在接受专上教育的人士)
  • 健康欠佳及残疾人士须经由公立医院或诊所医生证明。

至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