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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济

紧急救济服务

天灾或其他不幸事故如火灾、台风、水灾、暴雨、山泥倾泻、塌屋的灾民,及因楼宇成为危楼而遭发出封闭令以致被着令撤离家园的受影响人士,可获紧急救济。

紧急救援基金

紧急救援基金旨在提供现金援助给因火灾、台风、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而需要紧急救援的人士;发放的补助金属援助而非赔偿性质。社署负责发放伤亡补助,其他补助金分别由地政总署、海事处及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

其他资料(可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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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济单张PDF版
紧急救援基金单张PDF版
紧急救援基金基金受托人年报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PDF版Word版
紧急救援基金发放细则(仅A项)PDF版Word版
紧急救援基金申请表 – 伤亡补助PDF版
紧急救援基金单张(少数族裔语言版)其他语言

网上表格

项目/名称连结
紧急救援基金申请表 – 伤亡补助网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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