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协助残疾人士就业方面的政策目标,是确保他们有平等机会在公开市场参与具生产力及有酬劳的工作。为了支援残疾人士就业,社会福利署推出「残疾雇员支援计划」(「计划」),让雇主可为每名残疾雇员申请一次性资助,以购置辅助仪器及/或改装工作间,协助残疾雇员在工作场所执行职务及提升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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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程度
每位残疾雇员的资助上限为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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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
「计划」的资助范围广泛,能满足残疾雇员在工作上特殊需要的辅助仪器及改装工程,均可获考虑资助。资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例子:电脑配件或配置设备、视觉放大仪器、听觉辅助装置、点字产品、扶手等。社会福利署已成立「计划」委员会,审批所有拨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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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机构 |
社会福利署已委托了保良局担任「计划」管理机构,协助管理及宣传「计划」、提供谘询及跟进服务,并为「计划」的申请提交评估及建议,让委员会在审批申请时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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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计划」的申请机构必须为残疾人士的雇主,并获以下转介机构推荐和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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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a) |
社会福利署全年接受「计划」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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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申请机构须以特定表格提出申请,并透过转介机构邮寄或亲自交回社会福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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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残疾人士的雇主可向「计划」管理机构谘询需要特殊安排个案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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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申请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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