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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四所新增设的「资助独立幼儿中心」征求建议书

征求建议书 (Invitation for Proposals)

社署现邀请非政府机构*提交营办四所新增设的「资助独立幼儿中心」(100个服务名额) 的建议书,位于

(a) 九龙九龙城启德承丰道15号启德海湾平台2楼 (启德幼儿中心)

(b) 九龙观塘九龙湾宏照道7号宏致苑2楼 (宏照幼儿中心)

(c) 新界荃湾永顺街65号联用综合大楼2楼 (永顺幼儿中心)

(d) 新界屯门鸣琴路99号宝田邨宝田商场2楼201号铺 (宝田幼儿中心)

*非政府机构指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非牟利慈善机构

是次项目的实地视察和简介会详列如下:

实地视察第一日 (c) 永顺幼儿中心 及 (d) 宝田幼儿中心

地点:(c) 永顺幼儿中心(d) 宝田幼儿中心
日期:2026年2月10日 (星期二)2026年2月10日 (星期二)
时间: 上午10时30分下午3时正
集合地点:荃湾永顺街65号联用综合大楼屯门鸣琴路99号宝田邨宝田商场2楼201号铺

实地视察第二日 (a) 启德幼儿中心 及 (b) 宏照幼儿中心

地点:(a) 启德幼儿中心(b) 宏照幼儿中心
日期:2026年2月11日 (星期三)2026年2月11日 (星期三)
时间:上午9时正上午11时30分
集合地点:九龙城启德承丰道15号启德海湾九龙湾宏照道7号宏致苑

简介会议

日期 :  2026年2月11日 (星期三)
时间 :   下午3时30分至下午5时正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123号北角社区会堂1楼多用途礼堂

有意营办上述资助独立幼儿中心的申办机构,请依照项目的《服务规格说明》及其附录和指定格式要求,填妥订明之建议表格(Prescribed Form for Proposal),用信封密封后,于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5时或之前由专人送交下列地点: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
修顿中心24楼2404室
社会福利署 
社会福利署署长
[经办人:高级社会工作主任(幼儿服务)1]

逾时或不以专人送交的建议书将不获受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因错误递交建议书而作出的申诉概不受理。如黑色暴雨警告或八号及以上热带气旋信号于2026年3月17日(截止递交建议书当日)下午2时至5时期间悬挂,或于上述时间内政府发出极端情况的公告,递交建议书的截止时间将顺延至随后第一个工作天的下午5时正,不作另行通知。

实地视察和简介会报名回条,可于此下载:

《实地视察和简介会报名回条》(仅提供英文版本)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835 2662与高级社会工作主任(幼儿服务)1司徒秀仪女士联络。

请点击这里下载项目计划的服务规格说明 (仅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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