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服务
目标
11.1
社署为违法者提供服务的整体目标,是执行法庭指示,以社会工作手法提供治疗服务,透过社区为本的服务及住宿服务,协助违法者重投社会。
服务内容
11.2
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服务内容如下:
- 1所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
- 7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
- 1所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
- 6间更生人士社会服务中心
- 6间更生人士宿舍
- 1间感化/住宿院舍
- 1队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
- 1个监管释囚计划
社区为本的康复服务
11.3
社署为违法者提供社区为本的服务,以综合模式推行一站式的感化服务及社会服务令计划。本港共设有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及一所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为所有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提供服务。感化主任按法庭的要求提供违法者社会调查报告及作出建议,亦为申请减刑或进行长期监禁刑罚覆核的个案撰写背景调查报告。他们为被判处受感化或社会服务令督导的违法者提供法定监管、辅导及小组服务。
11.4
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为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与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在寻找和统筹工作计划上提供支援,并就被判处社会服务令的违法者的工作表现与感化主任联系。
11.5
在2013-14及2014-15年度,根据感化服务和社会服务令计划接受监管和督导的个案数目分别如下(图表14及15):
感化服务
社会服务令计划
-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