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服务
目标
11.1
社署为违法者提供服务的整体目标,是执行法庭指示,以社会工作手法提供治疗服务,透过社区为本的服务及住宿服务,协助违法者重投社会。
服务内容
11.2
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服务内容如下:
  • 1所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
  • 7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
  • 1所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
  • 6间更生人士社会服务中心
  • 6间更生人士宿舍
  • 1间感化/住宿院舍
  • 1队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
  • 1个监管释囚计划
社区为本的康复服务
11.3
社署为违法者提供社区为本的服务,以综合模式推行一站式的感化服务及社会服务令计划。本港共设有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及一所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为所有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提供服务。感化主任按法庭的要求提供违法者社会调查报告及作出建议,亦为申请减刑或进行长期监禁刑罚覆核的个案撰写背景调查报告。他们为被判处受感化或社会服务令督导的违法者提供法定监管、辅导及小组服务。
11.4
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为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与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在寻找和统筹工作计划上提供支援,并就被判处社会服务令的违法者的工作表现与感化主任联系。
11.5
在2013-14及2014-15年度,根据感化服务和社会服务令计划接受监管和督导的个案数目分别如下(图表14及15)
感化服务
图表14 : 接受监管个案数目
社会服务令计划
图表15 : 接受督导个案数目
加强感化服务
11.6
根据青少年毒品问题专责小组在2008年11月发表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社署自2009年10月在为九龙城裁判法院和观塘裁判法院提供服务的两个感化办事处,开展「加强感化服务」的先导性计划。由于检讨计划显示服务成效显著,「加强感化服务」于2013年12月推展至全港七间裁判法院,计划服务内容是根据《罪犯感化条例》(第298章),为21岁以下因干犯与毒品有关罪行而被定罪的青少年提供更集中、有系统和深入的戒毒治疗计划。截至2015 年3月31日,由裁判法院转介撰写社会背景调查报告的个案有901宗,当中379名干犯与毒品有关罪行的青少年被判接受「加强感化服务」的感化监管。
感化/住宿院舍
11.7
社署辖下的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为一所特建的综合训练院舍,共设有388个宿位,为青少年违法者及需要接受监护的儿童提供住院服务和康复训练。该院舍的法定功能包括收容所、羁留院、拘留地方、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在2013-14及2014-15年度,收容所/羁留院/拘留地方的入院人数分别为1 903人及1 476人,而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的离院个案数目如下(图表16)
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
图表16 : 离院个案数目
与惩教署合作提供的服务
11.8
社署与惩教署合作,为青少年违法者提供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服务,以及为成年释囚提供监管释囚计划。两项服务所处理的个案数目分别如下(图表17及18)
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
图表17 : 接受评估个案数目
监管释囚计划
图表18 : 接受监管个案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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