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服务
目标
8.1
康复服务旨在协助残疾人士尽量发展本身的体能、智能及适应社羣生活的能力,并鼓励他们融入社区,使其得以全面投入社会。
服务内容
8.2
为达到以上目标,社署透过拨款资助非政府机构,为残疾人士提供全面的社会康复服务。截至2015年3月底,全港共设有6 626个学前服务名额、17 638个日间服务名额及12 820个住宿服务名额。截至2015年3月31日服务名额的分项数字载于下表,截至2013年3月31日及2015年3月31日的康复服务名额则载于图表12
  名额(个)
学前服务
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 2 991
特殊幼儿中心 1 775
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 1 860
小计 6 626
日间服务
展能中心 5 146
庇护工场 5 276
辅助就业 1 633
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 4 387
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日间服务) 453
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 432
「阳光路上」培训计划 311
小计 17 638
住宿服务
住宿特殊幼儿中心 110
长期护理院 1 587
中途宿舍 1 509
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2 384
严重弱智人士宿舍 3 561
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 991
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宿舍 573
盲人护理安老院 825
辅助宿舍 596
轻度弱智儿童之家/兼收弱智儿童的儿童之家 64
综合职业训练中心(住宿服务) 170
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计划 450
小计 12 820
总计 37 084
图表12 : 康复服务名额(截至2013年3月31日及2015年3月31日)
有关期间的服务重点
新设施及新措施
8.3
为应付服务需求,社署在2013-14及2014-15年度增设了1 726个服务名额,包括396个学前服务名额、700个日间服务名额和630个住宿服务名额。
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
8.4
为加强支援在社区生活的残疾人士及其家人,社署于2009年1月透过重整家居训练及支援服务,设立16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下称「地区支援中心」)。截至2015年3月31日,11间地区支援中心已在永久会址运作,另外两间预计会在2016-17年度完成装修工程后于永久会址投入服务。社署亦已于新发展项目中物色了另外两间地区支援中心的合适处所。社署会密切监察设立地区支援中心的进度,并继续为余下一间中心物色合适的处所。
严重残疾人士家居照顾服务
8.5
鉴于严重肢体伤残及/或严重弱智人士的情况,以及他们需要的照顾水平及程度,社署十分关注他们的特殊照顾需要,以及其家人在家中照顾他们所面对的沉重压力。为加强支援此一弱势社羣,在2014年2月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结束后,社署已将其常规化,并同时把服务扩展至全港各区无论是否轮候津助住宿照顾服务的严重残疾人士,提供一系列的综合到户服务,满足他们的个人照顾、护理及康复训练需要。
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
8.6
2010年10月,社署重整了原有的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在全港24 个服务点设立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下称「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旨在为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他们的家人/照顾者及居于服务地区的居民,提供由及早预防以至危机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区为本和便捷的社区支援及社会康复服务。
将「为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列为常规项目
8.7
关爱基金「为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援助项目已于2014年10月1日常规化。项目是为正在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让他们在轮候资助服务期间,接受由认可服务机构提供的训练及治疗,以帮助他们学习和发展。每名符合资格而正轮候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服务的儿童之每月最高津贴额为2,763元(普通额);而每名符合资格而正轮候特殊幼儿中心或设有住宿服务的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之每月最高津贴额则为3,867元(高额),让他们获得由社署认可的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高额服务名额有362名,而普通额服务名额则有1 060名。
为老龄化服务使用者推行的措施
8.8
为满足老龄化服务使用者的特别需要,社署自2005年起推行多项措施,其中包括「延展照顾计划」、「职业康复延展计划」、「私家医生外展到诊计划」、于严重弱智人士宿舍增设物理治疗服务及于中度弱智人士宿舍增设护理服务。自2013年11月,社署已增拨经常拨款,以加强智障或肢体伤残人士院舍、营办「职业康复延展计划」的庇护工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以及营办「延展照顾计划」的展能中心提供予老龄化服务使用者的照顾及支援服务。自2014年10月,社署再增拨经常拨款,以加强庇护工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及展能中心提供予老龄化服务使用者的照顾及支援服务。社署亦已于2015年第一季增加645个「职业康复延展计划」名额及895个「延展照顾计划」名额。
为六岁或以上残疾人士提供的日间暂顾及住宿暂顾服务
8.9
为加强对六岁或以上残疾人士的支援并纾缓照顾他们的家人须处理突发事务/个人事务时所面对的压力,社署于2013-14年度增拨经常拨款以增聘活动筹划员为六岁或以上残疾人士提供日间暂顾或住宿暂顾服务。除了既有的48 个日间暂顾名额外,于2015年1月起额外增加了108个日间暂顾名额。现分别在指定的展能中心、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及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共设有156个日间暂顾名额。而住宿暂顾服务方面,截至2015年3月31日,于指定的中度弱智人士宿舍、严重弱智人士宿舍、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宿舍或严重肢体伤残兼弱智人士宿舍、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及辅助宿舍共提供了264个住宿暂顾名额。
提倡自力更生
职业康复服务
8.10
总括来说,推动残疾人士自力更生的职业康复服务包括:
  • 截至2015年3月31日,庇护工场、辅助就业、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及「阳光路上」培训计划,合共为残疾人士提供12 492个服务名额。
  • 自2014年11月1日起,参与庇护工场或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内庇护工场训练而获得的奖励金,由每天21元上调至每天26.5元,而参与「职业康复延展计划」的服务使用者的奖励金亦已相应作出调整。
  • 我们透过向指导员提供奖励金,鼓励雇主为残疾雇员安排指导员,以协助他们适应新工作。有关计划于2012年12月推出,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推行优化措施。有关指导员为残疾雇员提供不少于一个月/两个月的指导后,可分别获发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以示鼓励。
  • 「创业展才能」计划旨在直接为残疾人士创造职位,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计划透过向非政府机构提供一笔种子基金,以开办小型业务,条件是每项业务的受薪雇员总数中,须有不少于50%为残疾人士。截至2015年3月31日,「创业展才能」计划已资助95项业务,包括清洁、饮食、生态旅游、汽车美容、盲人按摩、零售店服务、蔬果批发及加工等。这些业务共创造了一千多个就业机会,当中包括超过710个为残疾人士而设的职位。业务分类如下(图表13)
图表13 : 获「创业展才能」计划资助开办的业务分类
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
8.11
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以创新、具效益和效率的业务发展和市场策略,提高残疾人士的就业和训练机会。服务包括协助非政府机构在「创业展才能」计划下成立社会企业和开办小型业务,透过「Let Them Shine」品牌推广残疾人士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加强非政府机构与政府和私人机构的合作。
残疾雇员支援计划
8.12
社署自2013年6月起推行「残疾雇员支援计划」,资助聘用残疾雇员的雇主购买辅助仪器及/或改装工作间,以助残疾雇员执行职务和提升工作效率。雇主可为每名残疾雇员申请最多20,000元的一次性资助。社署并于2014年4月推行优化措施,包括提高购置单一辅助仪器及其必要配件的资助上限至40,000元。
持续的社区支援
支援在社区生活的残疾人士
8.13
社署自2015年1月起,推行新一系列为期三年的社区为本支援计划,旨在提升照顾者的照顾能力,以减轻他们的负担和改善残疾人士及其家人的生活质素。在计划下获资助的项目包括个人及艺术发展计划、为自闭症人士及有挑战行为的智障人士而设的特别支援计划、新失明人士支援计划、为特殊需要儿童及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务、为残疾人士自助组织提供专业顾问/支援/训练服务等。
拨款支援自助组织及家长会
8.14
社署在2014-16年度每年拨款1,500万元,支援共79个残疾人士自助组织,协助自助组织的发展,促进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的自助精神。
残疾人士院舍发牌计划
8.15
《残疾人士院舍条例》(第613章)(下称《条例》)于2011年11 月18日开始生效,并于2013年6月10日起全面实施。该条例就社署署长管理发牌计划以规管残疾人士院舍订定条文。在《条例》生效前已经存在但未能完全符合发牌规定的残疾人士院舍会获发豁免证明书,以便让院舍有时间进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发牌规定和标准。
8.16
社署的残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务处(下称「牌照处」),负责执行发牌计划的法定职责。牌照处的督察队伍就屋宇安全、消防安全、保健照顾及院舍管理等范畴进行定期巡查,以确保残疾人士院舍在人手、面积设计、楼宇结构、安全措施及照顾质素等方面符合法定要求。
8.17
为配合推行发牌计划,社署于2011年12月推出「私营残疾人士院舍经济资助计划」,资助在《条例》生效前已经营运的私营院舍进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屋宇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发牌规定。社署亦推出「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计划」,以鼓励私营院舍提升服务水平,增加资助宿位的供应,从而缩短资助住宿服务的轮候时间,并协助市场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多服务选择。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有九间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参加计划,合共提供450个买位宿位。
8.18
为提升院舍员工在照顾残疾人士方面的技能,社署联同卫生署及相关专业人士举办培训课程,主题包括感染控制、精神科药物管理及认识残疾人士的社交康乐及发展需要等。社署亦邀请各培训机构开办一系列保健员训练课程。截至2015年3月31日,21间培训机构获社署批准开办68个适用于残疾人士院舍的训练课程,而残疾人士院舍牌照处亦已根据《残疾人士院舍规例》,为超过2 080名完成保健员训练课程的学员注册为保健员。
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士提供资讯科技支援
个人电脑中央基金
8.19
个人电脑中央基金于1997年成立,协助合资格的残疾人士购置电脑设备,以便他们在家中自设业务或接受辅助就业服务。截至2015年3月31日,基金共拨款439万元资助348名申请人购置电脑设备。
赛马会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
8.20
赛马会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于2005年10月由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赞助成立。计划旨在资助机构购买高效能的中文读屏设备及点字显示器,并安装于社区公众上网点,方便视障人士接触资讯科技;以及资助有真正经济困难的个别视障人士购买该等电脑辅助设备,以助其学习或工作。截至2015年3 月31 日,这项计划共接纳了37宗机构申请及145宗个人申请,涉及的资助额为511万元。
精益求精
香港展能精英运动员基金
8.21
香港展能精英运动员基金旨在促进残疾运动员的体育发展,以及支持他们在国际体育赛事中争取卓越成绩。财务委员会批准在2013-14年度向基金注资2亿元作为种子基金,以提高基金的持续运作能力。在2013-15年度,基金的核准拨款总额为771万元,当中471万元拨予体育团体,支持有关团体为残疾人士发展重点体育项目,包括游泳、田径、乒乓球、划艇、体操、滑冰、地板曲棍球、雪鞋竞走、硬地滚球、草地滚球、羽毛球、轮椅剑击及骑术;282万元则拨予协助残疾运动员争取佳绩;而18万元则拨予退役残疾运动员,协助他们在体育界从事见习工作或为他们提供其他合适的就业机会或职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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