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8.1
康復服務旨在協助殘疾人士盡量發展本身的體能、智能及適應社羣生活的能力,並鼓勵他們融入社區,使其得以全面投入社會。
服務內容
8.2
為達到以上目標,社署透過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為殘疾人士提供全面的社會康復服務。截至2015年3月底,全港共設有6 626個學前服務名額、17 638個日間服務名額及12 820個住宿服務名額。截至2015年3月31日服務名額的分項數字載於下表,截至2013年3月31日及2015年3月31日的康復服務名額則載於圖表12。
| |
名額(個) |
| 學前服務 |
|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
2 991 |
| 特殊幼兒中心 |
1 775 |
|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 |
1 860 |
| 小計 |
6 626 |
| 日間服務 |
| 展能中心 |
5 146 |
| 庇護工場 |
5 276 |
| 輔助就業 |
1 633 |
|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
4 387 |
|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日間服務) |
453 |
| 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 |
432 |
| 「陽光路上」培訓計劃 |
311 |
| 小計 |
17 638 |
| 住宿服務 |
| 住宿特殊幼兒中心 |
110 |
| 長期護理院 |
1 587 |
| 中途宿舍 |
1 509 |
| 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
2 384 |
| 嚴重弱智人士宿舍 |
3 561 |
| 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 |
991 |
| 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 |
573 |
| 盲人護理安老院 |
825 |
| 輔助宿舍 |
596 |
| 輕度弱智兒童之家/兼收弱智兒童的兒童之家 |
64 |
|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住宿服務) |
170 |
|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 |
450 |
| 小計 |
12 820 |
| 總計 |
37 084 |
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新設施及新措施
8.3
為應付服務需求,社署在2013-14及2014-15年度增設了1 726個服務名額,包括396個學前服務名額、700個日間服務名額和630個住宿服務名額。
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
8.4
為加強支援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社署於2009年1月透過重整家居訓練及支援服務,設立16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下稱「地區支援中心」)。截至2015年3月31日,11間地區支援中心已在永久會址運作,另外兩間預計會在2016-17年度完成裝修工程後於永久會址投入服務。社署亦已於新發展項目中物色了另外兩間地區支援中心的合適處所。社署會密切監察設立地區支援中心的進度,並繼續為餘下一間中心物色合適的處所。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
8.5
鑑於嚴重肢體傷殘及/或嚴重弱智人士的情況,以及他們需要的照顧水平及程度,社署十分關注他們的特殊照顧需要,以及其家人在家中照顧他們所面對的沉重壓力。為加強支援此一弱勢社羣,在2014年2月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結束後,社署已將其常規化,並同時把服務擴展至全港各區無論是否輪候津助住宿照顧服務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一系列的綜合到戶服務,滿足他們的個人照顧、護理及康復訓練需要。
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
8.6
2010年10月,社署重整了原有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在全港24 個服務點設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下稱「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旨在為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他們的家人/照顧者及居於服務地區的居民,提供由及早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區為本和便捷的社區支援及社會康復服務。
將「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列為常規項目
8.7
關愛基金「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援助項目已於2014年10月1日常規化。項目是為正在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低收入家庭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讓他們在輪候資助服務期間,接受由認可服務機構提供的訓練及治療,以幫助他們學習和發展。每名符合資格而正輪候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服務的兒童之每月最高津貼額為2,763元(普通額);而每名符合資格而正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或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之每月最高津貼額則為3,867元(高額),讓他們獲得由社署認可的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高額服務名額有362名,而普通額服務名額則有1 060名。
為老齡化服務使用者推行的措施
8.8
為滿足老齡化服務使用者的特別需要,社署自2005年起推行多項措施,其中包括「延展照顧計劃」、「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私家醫生外展到診計劃」、於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增設物理治療服務及於中度弱智人士宿舍增設護理服務。自2013年11月,社署已增撥經常撥款,以加強智障或肢體傷殘人士院舍、營辦「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的庇護工場/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以及營辦「延展照顧計劃」的展能中心提供予老齡化服務使用者的照顧及支援服務。自2014年10月,社署再增撥經常撥款,以加強庇護工場/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及展能中心提供予老齡化服務使用者的照顧及支援服務。社署亦已於2015年第一季增加645個「職業康復延展計劃」名額及895個「延展照顧計劃」名額。
為六歲或以上殘疾人士提供的日間暫顧及住宿暫顧服務
8.9
為加強對六歲或以上殘疾人士的支援並紓緩照顧他們的家人須處理突發事務/個人事務時所面對的壓力,社署於2013-14年度增撥經常撥款以增聘活動籌劃員為六歲或以上殘疾人士提供日間暫顧或住宿暫顧服務。除了既有的48 個日間暫顧名額外,於2015年1月起額外增加了108個日間暫顧名額。現分別在指定的展能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及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共設有156個日間暫顧名額。而住宿暫顧服務方面,截至2015年3月31日,於指定的中度弱智人士宿舍、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或嚴重肢體傷殘兼弱智人士宿舍、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及輔助宿舍共提供了264個住宿暫顧名額。
提倡自力更生
職業康復服務
8.10
總括來說,推動殘疾人士自力更生的職業康復服務包括:
- 截至2015年3月31日,庇護工場、輔助就業、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及「陽光路上」培訓計劃,合共為殘疾人士提供12 492個服務名額。
- 自2014年11月1日起,參與庇護工場或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內庇護工場訓練而獲得的獎勵金,由每天21元上調至每天26.5元,而參與「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的服務使用者的獎勵金亦已相應作出調整。
- 我們透過向指導員提供獎勵金,鼓勵僱主為殘疾僱員安排指導員,以協助他們適應新工作。有關計劃於2012年12月推出,並於2013年7月1日起推行優化措施。有關指導員為殘疾僱員提供不少於一個月/兩個月的指導後,可分別獲發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以示鼓勵。
- 「創業展才能」計劃旨在直接為殘疾人士創造職位,增加他們的就業機會。計劃透過向非政府機構提供一筆種子基金,以開辦小型業務,條件是每項業務的受薪僱員總數中,須有不少於50%為殘疾人士。截至2015年3月31日,「創業展才能」計劃已資助95項業務,包括清潔、飲食、生態旅遊、汽車美容、盲人按摩、零售店服務、蔬果批發及加工等。這些業務共創造了一千多個就業機會,當中包括超過710個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職位。業務分類如下(圖表13):
康復服務市場顧問辦事處
8.11
康復服務市場顧問辦事處以創新、具效益和效率的業務發展和市場策略,提高殘疾人士的就業和訓練機會。服務包括協助非政府機構在「創業展才能」計劃下成立社會企業和開辦小型業務,透過「Let Them Shine」品牌推廣殘疾人士的產品和服務,以及加強非政府機構與政府和私人機構的合作。
殘疾僱員支援計劃
8.12
社署自2013年6月起推行「殘疾僱員支援計劃」,資助聘用殘疾僱員的僱主購買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以助殘疾僱員執行職務和提升工作效率。僱主可為每名殘疾僱員申請最多20,000元的一次性資助。社署並於2014年4月推行優化措施,包括提高購置單一輔助儀器及其必要配件的資助上限至40,000元。
持續的社區支援
支援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
8.13
社署自2015年1月起,推行新一系列為期三年的社區為本支援計劃,旨在提升照顧者的照顧能力,以減輕他們的負擔和改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的生活質素。在計劃下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個人及藝術發展計劃、為自閉症人士及有挑戰行為的智障人士而設的特別支援計劃、新失明人士支援計劃、為特殊需要兒童及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為殘疾人士自助組織提供專業顧問/支援/訓練服務等。
撥款支援自助組織及家長會
8.14
社署在2014-16年度每年撥款1,500萬元,支援共79個殘疾人士自助組織,協助自助組織的發展,促進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的自助精神。
殘疾人士院舍發牌計劃
8.15
《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下稱《條例》)於2011年11 月18日開始生效,並於2013年6月10日起全面實施。該條例就社署署長管理發牌計劃以規管殘疾人士院舍訂定條文。在《條例》生效前已經存在但未能完全符合發牌規定的殘疾人士院舍會獲發豁免證明書,以便讓院舍有時間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發牌規定和標準。
8.16
社署的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下稱「牌照處」),負責執行發牌計劃的法定職責。牌照處的督察隊伍就屋宇安全、消防安全、保健照顧及院舍管理等範疇進行定期巡查,以確保殘疾人士院舍在人手、面積設計、樓宇結構、安全措施及照顧質素等方面符合法定要求。
8.17
為配合推行發牌計劃,社署於2011年12月推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經濟資助計劃」,資助在《條例》生效前已經營運的私營院舍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屋宇及消防安全方面的發牌規定。社署亦推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以鼓勵私營院舍提升服務水平,增加資助宿位的供應,從而縮短資助住宿服務的輪候時間,並協助市場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服務選擇。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有九間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參加計劃,合共提供450個買位宿位。
8.18
為提升院舍員工在照顧殘疾人士方面的技能,社署聯同衞生署及相關專業人士舉辦培訓課程,主題包括感染控制、精神科藥物管理及認識殘疾人士的社交康樂及發展需要等。社署亦邀請各培訓機構開辦一系列保健員訓練課程。截至2015年3月31日,21間培訓機構獲社署批准開辦68個適用於殘疾人士院舍的訓練課程,而殘疾人士院舍牌照處亦已根據《殘疾人士院舍規例》,為超過2 080名完成保健員訓練課程的學員註冊為保健員。
為有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資訊科技支援
個人電腦中央基金
8.19
個人電腦中央基金於1997年成立,協助合資格的殘疾人士購置電腦設備,以便他們在家中自設業務或接受輔助就業服務。截至2015年3月31日,基金共撥款439萬元資助348名申請人購置電腦設備。
賽馬會視障人士資訊科技計劃
8.20
賽馬會視障人士資訊科技計劃於2005年10月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贊助成立。計劃旨在資助機構購買高效能的中文讀屏設備及點字顯示器,並安裝於社區公眾上網點,方便視障人士接觸資訊科技;以及資助有真正經濟困難的個別視障人士購買該等電腦輔助設備,以助其學習或工作。截至2015年3 月31 日,這項計劃共接納了37宗機構申請及145宗個人申請,涉及的資助額為511萬元。
精益求精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
8.21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旨在促進殘疾運動員的體育發展,以及支持他們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爭取卓越成績。財務委員會批准在2013-14年度向基金注資2億元作為種子基金,以提高基金的持續運作能力。在2013-15年度,基金的核准撥款總額為771萬元,當中471萬元撥予體育團體,支持有關團體為殘疾人士發展重點體育項目,包括游泳、田徑、乒乓球、划艇、體操、滑冰、地板曲棍球、雪鞋競走、硬地滾球、草地滾球、羽毛球、輪椅劍擊及騎術;282萬元則撥予協助殘疾運動員爭取佳績;而18萬元則撥予退役殘疾運動員,協助他們在體育界從事見習工作或為他們提供其他合適的就業機會或職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