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食毒品者提供的服务

目标

12.1
为吸食毒品者提供服务的目的,是透过社区为本的服务和住宿服务,协助他们戒除毒癖和重投社会。社署并推行预防教育计划,教导青少年及公众认识吸食毒品的祸害。

服务内容

12.2
截至2017年3月31日,社署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服务单位数目如下:
  • 13个住院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单位(包括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和中途宿舍)
  • 11间滥用精神药物者辅导中心
  • 2间戒毒辅导服务中心

住院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

12.3
住院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专为寻求自愿戒毒者而设,透过一连串的训练活动,包括个人及小组辅导、职业训练、社交技巧训练及续顾服务等,协助吸毒者戒除毒瘾,重投社会。

滥用精神药物者辅导中心

12.4
滥用精神药物者辅导中心旨在为惯性/偶尔/有可能吸食危害精神毒品者和边缘青少年提供辅导和协助,让他们戒除毒瘾和建立健康的生活模式。辅导中心的服务包括为吸食危害精神毒品者及其家人提供个案和小组辅导;为中学生、大专院校及职业训练机构的学生/学员和社区人士定期举办预防教育活动;为相关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以及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实地医疗支援服务,务求及早识别吸毒者,并鼓励他们尽早寻求治疗和康复服务。

戒毒辅导服务中心

12.5
戒毒辅导服务中心旨在协助吸食毒品者戒除毒瘾;协助戒毒康复人士保持操守,以及协助他们的家人处理因吸食毒品而衍生的问题。中心的服务包括个人和小组辅导、小组活动、为各类服务对象举办禁毒教育及宣传活动,以及提供实地医疗支援服务,务求及早识别吸毒者,并鼓励他们尽早寻求治疗和康复服务。

《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发牌)条例》(第566章)

12.6
《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发牌)条例》(第566章)是要确保药物倚赖者可在管理妥善和安全的环境中接受服务。根据此条例,所有治疗中心均须受牌照或豁免证明书(后者只适用于在条例生效前,即2002年4月1日前已开始运作的治疗中心)规管。在2016-17年度,社署根据上述条例向38间受政府资助或自负盈亏的非牟利治疗中心,发出或续发牌照/豁免证明书的数目分别如下(图表19)
图表19:发出牌照及豁免证明书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