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服务

目标

8.1
康复服务旨在协助残疾人士尽量发展本身的体能、智能及适应社群生活的能力,并鼓励他们融入社区,使其得以全面投入社会。

服务内容

8.2
为达到以上目标,社署拨款资助非政府机构,为残疾人士提供全面的社会康复服务。截至2017年3月底,全港共设有6 938个学前服务名额、17 785个日间服务名额及13 222个住宿服务名额。截至2017年3月31日服务名额的分项数字载于下表,截至2015年3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的康复服务名额则载于图表12
  名额(个)
学前服务
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 3 124
特殊幼儿中心 1 834
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 1 980
小计 6 938
日间服务
展能中心 5 198
庇护工场 5 276
辅助就业 1 633
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 4 482
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日间服务) 453
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 432
「阳光路上」培训计划 311
小计 17 785
住宿服务
住宿特殊幼儿中心 110
长期护理院 1 587
中途宿舍 1 509
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2 505
严重弱智人士宿舍 3 611
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 991
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宿舍 573
盲人护理安老院 825
辅助宿舍 677
轻度弱智儿童之家/兼收轻度弱智儿童的儿童之家 64
综合职业训练中心(住宿服务) 170
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计划 600
小计 13 222
总计 37 945
图表12 : 康复服务名额(截至2015年3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
8.3
关爱基金「为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援助项目已于2014年10月1日常规化。项目旨在为正在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让他们在轮候资助服务期间,接受由认可服务机构提供的训练及治疗,以帮助他们学习和发展。截至2017年3月31日,为正轮候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提供的高额津贴名额共有362个,为正轮候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服务的儿童提供的普通额津贴名额共有1 060个。

有关期间的服务重点

新设施及新措施

8.4
为应付服务需求,社署在2015-16及2016-17年度增设了861个服务名额,包括312个学前服务名额、147个日间服务名额和402个住宿服务名额。

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

8.5
为加强支援在社区生活的残疾人士及其家人,社署于2009年1月重整家居训练及支援服务,设立16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地区支援中心」)。截至2017年3月31日,13间地区支援中心已在永久会址运作,一间预计会在2017-18年度完成装修工程后于永久会址投入服务。社署亦已于新发展项目中物色了一间地区支援中心的合适处所。社署会密切监察设立地区支援中心的进度,并继续为余下一间中心物色合适的处所。

严重残疾人士家居照顾服务

8.6
鉴于严重肢体伤残及/或严重弱智人士的情况,以及他们需要的照顾水平及程度,社署十分关注他们的特殊照顾需要,以及其家人在家中照顾他们所面对的沉重压力。为加强支援此一弱势社群,在2014年3月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结束后,社署已把其常规化,并把服务扩展至全港各区无论是否轮候津助住宿照顾服务的严重残疾人士,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综合到户服务,满足其个人照顾、护理及康复训练需要。

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综合支援服务

8.7
为全面照顾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的需要和提供适切的支援,社署于2014年11月推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综合支援服务」(「综合支援服务」),并把两个专门为依赖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的人而设的关爱基金援助项目恒常化,以支援需要经常护理照顾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减轻他们在医疗器材及医疗消耗品等方面的负担,让他们可以持续留在熟悉的社区中生活。综合支援服务以个案管理模式推行,并提供一站式的支援服务,包括个案辅导、职业治疗/物理治疗、护理服务和经济支援服务等。

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

8.8
2010年10月,社署重整了原有的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在全港24个服务点设立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旨在为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他们的家人/照顾者及居于服务地区的居民,提供由及早预防以至危机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区为本和便捷的社区支援及社会康复服务。

推行「到校学前康复服务试验计划」

8.9
及早介入对需要康复服务的儿童十分重要,有见及此,政府从奖劵基金拨款,由2015年11月起分阶段推行为期两年的「到校学前康复服务试验计划」,为在参与试验计划的幼稚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内就读的有特殊需要儿童,提供外展到校康复服务。目前共有16家非政府机构为就读于超过480间幼稚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有特殊需要儿童,提供约3 000个康复训练名额。除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外,跨专业团队亦会为教师/幼儿工作员和家长提供专业支援。

「为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项目

8.10
为向来自低收入家庭并且有较严重发展问题的学前儿童提供更全面的训练及支援服务,社署已由2016年10月1日起,把轮候特殊幼儿中心的合资格儿童可获的津贴上限提高至每月5,995元,以增加他们的训练时数。

「加强支援自闭人士及其家人/照顾者先导计划」

8.11
社署获奖券基金拨款,委托两家非政府机构于2016年4月开展为期30个月的「加强支援自闭人士及其家长/照顾者先导计划」,由跨专业团队(成员包括临床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和职业治疗师等)为高能力自闭症青年及其家长/照顾者、服务自闭症人士的资助康复单位及相关的前线员工提供更多支援服务。先导计划料可为不少于400个高能力自闭症青年及其家长/照顾者的个案提供服务。另外,社署亦已委托学术机构评估先导计划的成效。

「在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单位推行朋辈支援服务先导计划」

8.12
社署获奖券基金拨款,在2016年3月推行为期两年的「在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单位推行朋辈支援服务先导计划」,目标是装备合适的精神病康复者成为朋辈支援者,以提升其复元能力和支援其他在康复路上的精神病患者,同时令公众对精神病康复者的了解更加正面。

「为低收入的残疾人士照顾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

8.13
社署于2016年10月推出为期两年的「为低收入的残疾人士照顾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旨在向低收入的残疾人士照顾者发放生活津贴,以补贴其生活开支,以便他们协助有长期护理需要的残疾人士继续居于社区和获得妥善照顾。试验计划将惠及2 000名照顾者。

为老龄化服务使用者推行的措施

8.14
为满足老龄化服务使用者对康复设施的特别需要,社署自2005年起推行多项措施,其中包括「延展照顾计划」、「职业康复延展计划」、「私家医生外展到诊计划」和「加强物理治疗和健康护理服务」。自2013年11月起,社署已增拨经常拨款,供给智障或肢体伤残人士院舍、参与「职业康复延展计划」的庇护工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以及参与「延展照顾计划」的展能中心,以加强老龄化服务使用者的照顾及支援服务。自2014年10月起,社署再增拨经常拨款,供给庇护工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和展能中心,进一步加强老龄化服务使用者的照顾及支援服务。社署又于2015年第一季增加645个「职业康复延展计划」名额和895个「延展照顾计划」名额。在2015-16年度,社署再增经常开支,增加精神病康复者长期护理院的照顾人手,并加强中度弱智人士宿舍的专职医疗服务,以照顾和支援高龄服务使用者。在2016-17年度,社署亦增加「私家医生外展到诊计划」的经常拨款,为资助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提供更佳的基础医疗照顾及支援。为配合老龄化康复服务使用者出外就诊及活动的需要,社署自2016-17年度起增加经常拨款,让展能中心暨严重弱智人士宿舍及日间社区康复中心可增聘司机,并加强宿舍/中心的巴士服务。社署亦已向奖券基金申请拨款,为这些宿舍/中心添置中心巴士。

提倡自力更生

职业康复服务

8.15
总括来说,推动残疾人士自力更生的职业康复服务如下:
  • 截至2017年3月31日,庇护工场、辅助就业、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及「阳光路上」培训计划,合共为残疾人士提供12 587个服务名额。
  • 「创业展才能」计划旨在直接为残疾人士创造职位,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计划向非政府机构提供一笔种子基金,供其营办小型业务,条件是每项业务的受薪雇员总数中,须有不少于50%为残疾人士。截至2017年3月31日,「创业展才能」计划已资助112项业务,包括清洁、饮食、生态旅游、汽车美容、盲人按摩、零售店服务、蔬果批发及加工等。这些业务共创造了约1 162个就业机会,当中包括约819个为残疾人士而设的职位。业务分类如下(图表13)
图表13 : 获「创业展才能」计划资助营办的业务分类

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

8.16
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以创新、具效益和效率的业务发展和市场策略,提高残疾人士的就业和训练机会。服务包括协助非政府机构根据「创业展才能」计划成立社会企业和营办小型业务,透过「Let Them Shine」品牌推广残疾人士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加强非政府机构与政府和私人机构合作。

残疾雇员支援计划

8.17
社署自2013年6月起推行「残疾雇员支援计划」,资助聘用残疾雇员的雇主购买辅助仪器及/或改装工作间,以助残疾雇员执行职务和提升工作效率。雇主可为每名残疾雇员申请最多20,000元的一次过资助。社署并于2014年4月推行优化措施,包括把购置单一辅助仪器及其必要配件的资助上限提高至40,000元。

持续的社区支援

支援在社区生活的残疾人士

8.18
社署自2015年1月起,推行新一系列为期三年的社区为本支援计划,旨在提升照顾者的照顾能力,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改善残疾人士及其家人的生活质素。根据计划获资助的项目包括个人及艺术发展计划、为自闭症人士及有挑战行为的智障人士而设的特别支援计划、新失明人士支援计划、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属提供支援服务、为残疾人士自助组织提供专业顾问/支援/训练服务等。

拨款支援自助组织及家长会

8.19
社署在2016-18年度每年拨款1,500万元,支援共83个残疾人士自助组织,协助自助组织的发展,促进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的自助精神。

残疾人士院舍发牌计划

8.20
《残疾人士院舍条例》(第613章)于2011年11月18日开始生效,并于2013年6月10日起全面实施。该条例就社署署长管理发牌计划以规管残疾人士院舍订定条文。在该《条例》生效前已经存在但未能完全符合发牌规定的残疾人士院舍可申请豁免证明书,以便让院舍有时间进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发牌规定和标准。
8.21
社署的残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依照发牌计划履行相关的法定职责。牌照处的督察队伍就屋宇安全、消防安全、保健照顾及院舍管理等范畴进行定期巡查,以确保残疾人士院舍在人手、面积设计、楼宇结构、安全措施及照顾质素等方面符合法定要求。
8.22
为配合推行发牌计划,社署于2011年12月推出「私营残疾人士院舍经济资助计划」,资助在该《条例》生效前已经营运的私营院舍进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屋宇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发牌规定。社署亦推出「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计划」(「买位计划」),以鼓励私营院舍提升服务水平,增加资助宿位的供应,从而缩短资助住宿服务的轮候时间,并协助市场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多服务选择。截至2017年3月31日,已有10家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参加买位计划,合共提供600个买位宿位。
8.23
为提升院舍员工在照顾残疾人士方面的技能,社署联同卫生署及相关专业人士举办培训课程,主题包括感染控制、精神科药物管理和认识残疾人士的社交、康乐及发展需要等。社署亦邀请各培训机构开办一系列保健员训练课程。截至2017年3月31日,23家培训机构获社署批准开办74个适用于残疾人士院舍的训练课程,而残疾人士院舍牌照处亦已根据《残疾人士院舍规例》,为超过3 200名完成保健员训练课程的学员注册为保健员。此外,一个由奖券基金拨款,为期15个月的项目已在2016年7月推出,目标包括提升残疾人士院舍经营者或主管的管理技巧,以及向个别院舍提供有关院舍管理的专业谘询。

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士提供资讯科技支援

个人电脑中央基金

8.24
个人电脑中央基金于1997年成立,协助合资格的残疾人士购置电脑设备,以便他们在家中自设业务或接受辅助就业服务。截至2017年3月31日,基金共拨款449万元资助356名申请人购置电脑设备。

赛马会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

8.25
赛马会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于2005年10月由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赞助成立。计划旨在资助机构购买高效能的中文读屏设备及点字显示器,并安装于社区公众上网点,方便视障人士接触资讯科技;以及资助有真正经济困难的个别视障人士购买该等电脑辅助设备,以助其学习或工作。计划于2015年10月推行优化措施,包括扩大资助范围至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截至2017年3月31日,这项计划共接纳了43宗机构申请及159宗个人申请,涉及的资助额为565万元。

精益求精

香港展能精英运动员基金

8.26
香港展能精英运动员基金旨在促进残疾运动员的体育发展,以及支持他们在国际体育赛事中争取卓越成绩。财务委员会批准在2013-14年度向基金注资2亿元作为种子基金,以提高基金的持续运作能力。在2015-16及2016-17年度,基金的核准拨款总额为1,221万元,当中716万元拨予体育团体,支持有关团体为残疾人士发展重点体育项目,包括游泳、田径、乒乓球、划艇、体操、滑冰、地板曲棍球、雪鞋竞走、硬地滚球、羽毛球、轮椅剑击、骑术、射击、轮椅篮球、射箭及赛帆;467万元则拨予协助残疾运动员争取佳绩;其余38万元拨予退役残疾运动员,协助他们在体育界从事见习工作或为他们提供其他合适的就业机会或职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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