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殘疾人士提供的服務

目標

8.1
康復服務旨在協助殘疾人士盡量發展本身的體能、智能及適應社羣生活的能力,並鼓勵他們融入社區,使其得以全面投入社會。

服務內容

8.2
為達到以上目標,社署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為殘疾人士提供全面的社會康復服務。截至2017年3月底,全港共設有6 938個學前服務名額、17 785個日間服務名額及13 222個住宿服務名額。截至2017年3月31日服務名額的分項數字載於下表,截至2015年3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的康復服務名額則載於圖表12
  名額(個)
學前服務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3 124
特殊幼兒中心 1 834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 1 980
小計 6 938
日間服務
展能中心 5 198
庇護工場 5 276
輔助就業 1 633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4 482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日間服務) 453
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 432
「陽光路上」培訓計劃 311
小計 17 785
住宿服務
住宿特殊幼兒中心 110
長期護理院 1 587
中途宿舍 1 509
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2 505
嚴重弱智人士宿舍 3 611
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 991
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 573
盲人護理安老院 825
輔助宿舍 677
輕度弱智兒童之家/兼收輕度弱智兒童的兒童之家 64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住宿服務) 170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 600
小計 13 222
總計 37 945
圖表12 : 康復服務名額(截至2015年3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
8.3
關愛基金「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援助項目已於2014年10月1日常規化。項目旨在為正在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低收入家庭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讓他們在輪候資助服務期間,接受由認可服務機構提供的訓練及治療,以幫助他們學習和發展。截至2017年3月31日,為正輪候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提供的高額津貼名額共有362個,為正輪候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服務的兒童提供的普通額津貼名額共有1 060個。

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新設施及新措施

8.4
為應付服務需求,社署在2015-16及2016-17年度增設了861個服務名額,包括312個學前服務名額、147個日間服務名額和402個住宿服務名額。

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

8.5
為加強支援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社署於2009年1月重整家居訓練及支援服務,設立16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地區支援中心」)。截至2017年3月31日,13間地區支援中心已在永久會址運作,一間預計會在2017-18年度完成裝修工程後於永久會址投入服務。社署亦已於新發展項目中物色了一間地區支援中心的合適處所。社署會密切監察設立地區支援中心的進度,並繼續為餘下一間中心物色合適的處所。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

8.6
鑑於嚴重肢體傷殘及/或嚴重弱智人士的情況,以及他們需要的照顧水平及程度,社署十分關注他們的特殊照顧需要,以及其家人在家中照顧他們所面對的沉重壓力。為加強支援此一弱勢社羣,在2014年3月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結束後,社署已把其常規化,並把服務擴展至全港各區無論是否輪候津助住宿照顧服務的嚴重殘疾人士,為他們提供一系列的綜合到戶服務,滿足其個人照顧、護理及康復訓練需要。

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

8.7
為全面照顧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的需要和提供適切的支援,社署於2014年11月推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綜合支援服務」),並把兩個專門為依賴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人而設的關愛基金援助項目恆常化,以支援需要經常護理照顧的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減輕他們在醫療器材及醫療消耗品等方面的負擔,讓他們可以持續留在熟悉的社區中生活。綜合支援服務以個案管理模式推行,並提供一站式的支援服務,包括個案輔導、職業治療/物理治療、護理服務和經濟支援服務等。

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

8.8
2010年10月,社署重整了原有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在全港24個服務點設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旨在為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他們的家人/照顧者及居於服務地區的居民,提供由及早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區為本和便捷的社區支援及社會康復服務。

推行「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

8.9
及早介入對需要康復服務的兒童十分重要,有見及此,政府從獎劵基金撥款,由2015年11月起分階段推行為期兩年的「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為在參與試驗計劃的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內就讀的有特殊需要兒童,提供外展到校康復服務。目前共有16家非政府機構為就讀於超過480間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有特殊需要兒童,提供約3 000個康復訓練名額。除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外,跨專業團隊亦會為教師/幼兒工作員和家長提供專業支援。

「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項目

8.10
為向來自低收入家庭並且有較嚴重發展問題的學前兒童提供更全面的訓練及支援服務,社署已由2016年10月1日起,把輪候特殊幼兒中心的合資格兒童可獲的津貼上限提高至每月5,995元,以增加他們的訓練時數。

「加強支援自閉人士及其家人/照顧者先導計劃」

8.11
社署獲獎券基金撥款,委託兩家非政府機構於2016年4月開展為期30個月的「加強支援自閉人士及其家長/照顧者先導計劃」,由跨專業團隊(成員包括臨床心理學家、社會工作者和職業治療師等)為高能力自閉症青年及其家長/照顧者、服務自閉症人士的資助康復單位及相關的前線員工提供更多支援服務。先導計劃料可為不少於400個高能力自閉症青年及其家長/照顧者的個案提供服務。另外,社署亦已委託學術機構評估先導計劃的成效。

「在社區精神康復服務單位推行朋輩支援服務先導計劃」

8.12
社署獲獎券基金撥款,在2016年3月推行為期兩年的「在社區精神康復服務單位推行朋輩支援服務先導計劃」,目標是裝備合適的精神病康復者成為朋輩支援者,以提升其復元能力和支援其他在康復路上的精神病患者,同時令公眾對精神病康復者的了解更加正面。

「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

8.13
社署於2016年10月推出為期兩年的「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旨在向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貼其生活開支,以便他們協助有長期護理需要的殘疾人士繼續居於社區和獲得妥善照顧。試驗計劃將惠及2 000名照顧者。

為老齡化服務使用者推行的措施

8.14
為滿足老齡化服務使用者對康復設施的特別需要,社署自2005年起推行多項措施,其中包括「延展照顧計劃」、「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私家醫生外展到診計劃」和「加強物理治療和健康護理服務」。自2013年11月起,社署已增撥經常撥款,供給智障或肢體傷殘人士院舍、參與「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的庇護工場/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以及參與「延展照顧計劃」的展能中心,以加強老齡化服務使用者的照顧及支援服務。自2014年10月起,社署再增撥經常撥款,供給庇護工場/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和展能中心,進一步加強老齡化服務使用者的照顧及支援服務。社署又於2015年第一季增加645個「職業康復延展計劃」名額和895個「延展照顧計劃」名額。在2015-16年度,社署再增經常開支,增加精神病康復者長期護理院的照顧人手,並加強中度弱智人士宿舍的專職醫療服務,以照顧和支援高齡服務使用者。在2016-17年度,社署亦增加「私家醫生外展到診計劃」的經常撥款,為資助殘疾人士院舍的院友提供更佳的基礎醫療照顧及支援。為配合老齡化康復服務使用者出外就診及活動的需要,社署自2016-17年度起增加經常撥款,讓展能中心暨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及日間社區康復中心可增聘司機,並加強宿舍/中心的巴士服務。社署亦已向獎券基金申請撥款,為這些宿舍/中心添置中心巴士。

提倡自力更生

職業康復服務

8.15
總括來說,推動殘疾人士自力更生的職業康復服務如下:
  • 截至2017年3月31日,庇護工場、輔助就業、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及「陽光路上」培訓計劃,合共為殘疾人士提供12 587個服務名額。
  • 「創業展才能」計劃旨在直接為殘疾人士創造職位,增加他們的就業機會。計劃向非政府機構提供一筆種子基金,供其營辦小型業務,條件是每項業務的受薪僱員總數中,須有不少於50%為殘疾人士。截至2017年3月31日,「創業展才能」計劃已資助112項業務,包括清潔、飲食、生態旅遊、汽車美容、盲人按摩、零售店服務、蔬果批發及加工等。這些業務共創造了約1 162個就業機會,當中包括約819個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職位。業務分類如下(圖表13)
圖表13 : 獲「創業展才能」計劃資助營辦的業務分類

康復服務市場顧問辦事處

8.16
康復服務市場顧問辦事處以創新、具效益和效率的業務發展和市場策略,提高殘疾人士的就業和訓練機會。服務包括協助非政府機構根據「創業展才能」計劃成立社會企業和營辦小型業務,透過「Let Them Shine」品牌推廣殘疾人士的產品和服務,以及加強非政府機構與政府和私人機構合作。

殘疾僱員支援計劃

8.17
社署自2013年6月起推行「殘疾僱員支援計劃」,資助聘用殘疾僱員的僱主購買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以助殘疾僱員執行職務和提升工作效率。僱主可為每名殘疾僱員申請最多20,000元的一次過資助。社署並於2014年4月推行優化措施,包括把購置單一輔助儀器及其必要配件的資助上限提高至40,000元。

持續的社區支援

支援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

8.18
社署自2015年1月起,推行新一系列為期三年的社區為本支援計劃,旨在提升照顧者的照顧能力,以減輕他們的負擔,改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的生活質素。根據計劃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個人及藝術發展計劃、為自閉症人士及有挑戰行為的智障人士而設的特別支援計劃、新失明人士支援計劃、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及其家屬提供支援服務、為殘疾人士自助組織提供專業顧問/支援/訓練服務等。

撥款支援自助組織及家長會

8.19
社署在2016-18年度每年撥款1,500萬元,支援共83個殘疾人士自助組織,協助自助組織的發展,促進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的自助精神。

殘疾人士院舍發牌計劃

8.20
《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於2011年11月18日開始生效,並於2013年6月10日起全面實施。該條例就社署署長管理發牌計劃以規管殘疾人士院舍訂定條文。在該《條例》生效前已經存在但未能完全符合發牌規定的殘疾人士院舍可申請豁免證明書,以便讓院舍有時間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發牌規定和標準。
8.21
社署的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依照發牌計劃履行相關的法定職責。牌照處的督察隊伍就屋宇安全、消防安全、保健照顧及院舍管理等範疇進行定期巡查,以確保殘疾人士院舍在人手、面積設計、樓宇結構、安全措施及照顧質素等方面符合法定要求。
8.22
為配合推行發牌計劃,社署於2011年12月推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經濟資助計劃」,資助在該《條例》生效前已經營運的私營院舍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屋宇及消防安全方面的發牌規定。社署亦推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買位計劃」),以鼓勵私營院舍提升服務水平,增加資助宿位的供應,從而縮短資助住宿服務的輪候時間,並協助市場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服務選擇。截至2017年3月31日,已有10家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參加買位計劃,合共提供600個買位宿位。
8.23
為提升院舍員工在照顧殘疾人士方面的技能,社署聯同衞生署及相關專業人士舉辦培訓課程,主題包括感染控制、精神科藥物管理和認識殘疾人士的社交、康樂及發展需要等。社署亦邀請各培訓機構開辦一系列保健員訓練課程。截至2017年3月31日,23家培訓機構獲社署批准開辦74個適用於殘疾人士院舍的訓練課程,而殘疾人士院舍牌照處亦已根據《殘疾人士院舍規例》,為超過3 200名完成保健員訓練課程的學員註冊為保健員。此外,一個由獎券基金撥款,為期15個月的項目已在2016年7月推出,目標包括提升殘疾人士院舍經營者或主管的管理技巧,以及向個別院舍提供有關院舍管理的專業諮詢。

為有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資訊科技支援

個人電腦中央基金

8.24
個人電腦中央基金於1997年成立,協助合資格的殘疾人士購置電腦設備,以便他們在家中自設業務或接受輔助就業服務。截至2017年3月31日,基金共撥款449萬元資助356名申請人購置電腦設備。

賽馬會視障人士資訊科技計劃

8.25
賽馬會視障人士資訊科技計劃於2005年10月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贊助成立。計劃旨在資助機構購買高效能的中文讀屏設備及點字顯示器,並安裝於社區公眾上網點,方便視障人士接觸資訊科技;以及資助有真正經濟困難的個別視障人士購買該等電腦輔助設備,以助其學習或工作。計劃於2015年10月推行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資助範圍至輔助儀器/便攜式儀器。截至2017年3月31日,這項計劃共接納了43宗機構申請及159宗個人申請,涉及的資助額為565萬元。

精益求精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

8.26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旨在促進殘疾運動員的體育發展,以及支持他們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爭取卓越成績。財務委員會批准在2013-14年度向基金注資2億元作為種子基金,以提高基金的持續運作能力。在2015-16及2016-17年度,基金的核准撥款總額為1,221萬元,當中716萬元撥予體育團體,支持有關團體為殘疾人士發展重點體育項目,包括游泳、田徑、乒乓球、划艇、體操、滑冰、地板曲棍球、雪鞋競走、硬地滾球、羽毛球、輪椅劍擊、騎術、射擊、輪椅籃球、射箭及賽帆;467萬元則撥予協助殘疾運動員爭取佳績;其餘38萬元撥予退役殘疾運動員,協助他們在體育界從事見習工作或為他們提供其他合適的就業機會或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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