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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核基金的申請並就其提供意見,以及建議合適的補助金金額。

職權範圍

  1. 審核基金的申請,並就是否給予批准提供意見;以及
  2. 就基金的營運事宜提供意見,包括因應實際經驗和不斷轉變的情況,檢討和修訂評審申請的指引,以及就申請機構參考的「認可科技應用產品」參考清單給予意見。

委員會名單

  1. 社署副署長(服務)(主席)
  2.  
  3. 曹原博士*
  4. 陳漢威醫生, JP
  5. 陳易希先生, BBS
  6. 張晧程先生
  7. 蔡綺琼博士
  8. 朱琪森先生*
  9. 胡曉翎博士
  10. 梁綺雯博士
  11. 凌恒然博士
  12. 繆志仁先生
  13. 吳倩華博士
  14. 蔡錦輝教授
  15.  
  16. 創新科技署代表
  17. 勞工及福利局代表
  18. 社署助理署長(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
  19. 社署助理署長(安老服務)
  20. 總社會工作主任(牌照及規管)1
  21.  
  22. 社署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6(秘書)
  23.  
  24. *(透過青年委員自薦計劃加入委員會。)
  25.  

秘書處

辦事處︰社署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
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秘書處
九龍深水埗元州街290-296號
西岸國際大廈5樓502室
電話︰3106 2852 / 3106 2846 / 3106 2876 / 3106 2870
傳真︰2756 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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