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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便覽 -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並統籌和發展香港的社會福利服務,包括社會保障、安老服務、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醫務社會服務、小組及社區工作、青少年服務、殘疾人士康復服務、違法者感化工作及住院訓練等。

在2023至24年度,社會福利署的開支預算總額為1,122億元。當中,758億元為經濟援助金,243億元為提供予非政府機構的經常資助金,62億元為福利服務的其他費用,其餘59億元為部門開支。獎券基金是資助非政府機構非經常開支的經費來源之一。在2023至24年度,獎券基金的預算開支為36億元。

社會保障

  • 推行社會保障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主要是透過無須供款的社會保障計劃,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社會保障計劃有以下五種: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使他們達到一定入息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援助金大致分為下列三類:按不同類別的綜援受助人而發放的標準金額,以應付基本及一般需要;根據個別受助人的特別需要而發放的特別津貼,以支付租金、與就學有關的選定項目定額津貼及特別膳食費用等;以及發給特定類別受助人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單親補助金、社區生活補助金、交通補助金、院舍照顧補助金及就業支援補助金。身體健全的成人申領人須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透過提供就業支援服務來幫助他們自力更生。在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下,符合既定申請資格的綜援長者如選擇到廣東或福建省養老,可繼續領取現金援助。
  • 公共福利金計劃設有高齡津貼、傷殘津貼(包括普通及高額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目的分別是為年齡在70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定額津貼,以應付因年老或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長者生活津貼旨在為年齡在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特別津貼,以補助他們的生活開支。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目的是讓選擇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毋須每年回港,亦可獲發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除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外,申請計劃下發放的津貼的人士均毋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向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而引致意外受傷的人士或死者遺屬提供經濟援助。
  •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傷人士或死者遺屬迅速提供經濟援助。
  • 此外,社會福利署並為天災及其他不幸事故的災民提供緊急救濟,包括提供食物(或以現金代替膳食)及其他必需用品。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是獨立的組織,由非官方人士組成,負責處理市民因不滿社會福利署就社會保障福利的申請資格和發放情況所作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

  • 社會福利署或受資助非政府機構提供各類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目的是維持和加強家庭的功能。現時,分布全港各區由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機構營辦的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兩間綜合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和補救服務,包括家庭生活教育、親子活動、諮詢服務、義工培訓及服務、外展服務、小組及活動、輔導和轉介服務等。
  • 社會福利署轄下的11間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為有虐待配偶/同居情侶、虐待兒童及兒童管養權爭議問題的家庭提供服務。五間婦女庇護中心、一間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和一間家庭危機支援中心,為面對家庭暴力或身處危機的個人及家庭提供緊急棲身之所、臨時住宿及其他綜合服務。五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為離異家庭提供支援服務。露宿者服務包括設立露宿者綜合服務隊、臨時收容中心及市區單身人士宿舍。
  • 至於兒童福利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均提供多項住宿照顧服務,為有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照顧或保護。為支援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家長,社會福利署資助非政府機構提供多元化的日間幼兒照顧服務,以配合家長及幼兒的不同需要。服務包括幼兒中心服務、暫託幼兒服務、延長時間服務、互助幼兒中心及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等。
  • 領養課聯同獲認可的機構為待領養兒童安排本地及海外領養。中央寄養服務課負責推廣和統籌招募寄養家庭事宜,及協調各寄養服務機構為有需要兒童安排寄養服務。
  • 家庭生活教育透過一系列教育性或推廣性活動,加強家庭功能、鞏固家庭關係和預防家庭破裂。
  • 社會福利署的熱線服務全日24小時運作,提供社會福利服務資訊。在指定時間內,社會福利署的當值社工提供即時輔導及支援。在社會福利署社工當值時段以外的時間,市民可選擇將電話轉駁到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熱線及外展服務隊,尋求社工協助。

醫務社會服務

  • 社會福利署在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部分公營醫院和專科診所,以及在衞生署的部分門診診所,共設有36個醫務社會服務單位。醫務社會工作者為病者及其家人提供服務,包括個人及小組輔導、經濟援助、房屋援助、轉介病者申請康復服務及其他社區資源等,以幫助病者全面康復及重新融入社會。

社區發展服務

  • 這項服務的目的是透過各項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市民識別他們的需要,運用社區資源解決問題,從而提高他們對社區的歸屬感。非政府機構在13間社區中心、17個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及一項邊緣社群支援計劃提供社區發展服務。

青少年服務

  • 全港有139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採取全人和社區模式,為兒童及青年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包括個人指導及輔導、為身處不利環境的靑少年提供的支援服務、發展和社交活動,以及社區參與活動等。目前,社會福利署的策劃及統籌小組負責促進及統籌各區的青少年發展服務。該署並透過34間非政府機構,為462間中學提供學校社工服務,以協助學生盡展潛能及處理他們在學習、社交和情緒上的問題。 
  • 非政府機構的19隊青少年外展隊及18隊深宵外展服務隊主動前往邊緣青少年常到的場所,接觸那些較少參與傳統的社交或青少年活動並容易受不良影響的青少年,提供輔導、指引及其他福利服務;另外,五隊網上青年支援隊為邊緣和隱蔽青少年提供專業社工介入服務,包括網上及非網上的輔導和小組/活動等服務。此外,透過社區支援服務計劃,五間非政府機構提供服務予那些在警司警誡計劃下被警誡的青少年、被捕青少年及他們的朋輩。戒毒治療及康復服務方面,非政府機構營辦住院模式的服務(包括自願性質非醫療模式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和為已戒除毒癮人士而設的中途宿舍)及社區為本的服務(包括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和戒毒輔導服務中心)。

康復服務

  • 社署及非政府機構為殘疾、智障及精神復元人士提供全面康復服務,包括為殘疾兒童提供照顧及訓練的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特殊幼兒中心、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及輕度弱智兒童之家/兼收輕度弱智兒童的兒童之家。為殘疾成人提供訓練和職業康復服務的展能中心、庇護工場、輔助就業、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陽光路上」培訓計劃、延展照顧計劃及職業康復延展計劃;及為有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住宿照顧服務的智障/肢體傷殘人士宿舍、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為精神復元人士而設的中途宿舍和長期護理院,以及盲人護理安老院。
  • 為幫助殘疾人士康復及融入社會,非政府機構亦為殘疾人士及其家人提供各種各樣的續顧/支援服務,其中有日間及住宿暫顧服務、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殘疾人士社區支援計劃、嚴重殘疾人士日間照顧服務、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日間社區康復中心、四肢癱瘓病人過渡期護理支援中心、殘疾人士社交及康樂中心、家長/親屬資源中心、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社區復康網絡、推廣精神健康流動宣傳車服務等。社會福利署設立了「創業展才能」計劃,旨在協助非政府機構開設小型企業/業務,為殘疾人士開創就業機會;殘疾僱員支援計劃旨在資助僱主購置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以協助殘疾僱員在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及提升工作效率;視障人士資訊科技計劃支援視障人士購置儀器/裝置,以便接收不同類型的資訊;無障礙入門網站「康復數碼網絡」為殘疾人士提供一站式資訊。此外,社會福利署推出了十億元「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資助安老及康復服務單位購置/租借及試用科技產品,以改善服務使用者的生活質素,並減輕護理人員及照顧者的負擔和壓力。為推廣殘疾人士參與藝術活動及促進他們的藝術發展,社會福利署設立了「殘疾人士藝術發展基金」,以資助合資格機構向殘疾人士提供基礎或持續藝術項目,以及為培育擁有優厚藝術潛質的殘疾人士追求卓越及發展個人事業的訓練項目。為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家長提供既可信賴、又可負擔的信託服務,社會福利署成立「特殊需要信託」,透過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擔任「特殊需要信託」的受託人,在家長離世後管理他們遺下的財產, 並按照他們的意願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顧者發放款項,以確保他們的財產用於繼續照顧其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上。

安老服務

  • 在安老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策劃並統籌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和院舍照顧服務的運作。社會福利署提供廣泛的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包括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長者活動中心、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及長者支援服務隊,讓長者盡量留在熟悉的社區生活。該署亦為一些年齡達65歲或以上,由於個人理由而未能在家中居住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服務及設施,不同護理程度的資助宿位,包括護理安老宿位和護養院宿位設於津助院舍、合約院舍、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院舍和參加「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院舍。社會福利署設立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集中處理長者對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和院舍照顧服務的申請。為確定長者申請人的服務需要,社會福利署會安排他們接受統一評估,然後為合資格的長者配對切合所需的長期護理服務。
  • 長者咭辦事處負責發出長者咭予65歲或以上的長者,以便他們享有商號、機構及政府部門為長者提供的優惠票價、折扣和優先服務。「老有所為活動計劃」資助本港各類組織團體舉辦具創意的社區活動,推廣老有所為的精神及倡導關懷長者的社會風氣。

牌照及規管

  • 社會福利署的牌照及規管科根據相關的香港法例,負責執行有關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以及幼兒中心的發牌或註冊事宜。牌照及規管的目標,是確保上述四類院舍或中心符合法例的規定,使服務達到可接納的標準。在加強監管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運作的同時,該科亦透過推行一系列措施,提升院舍的服務質素。

違法者服務

  • 社會福利署以社會工作模式,透過感化服務、社會服務令計劃、住院訓練和善後輔導服務,為違法者提供社區為本的監管及輔導服務。本港共設有七間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及一間高等及區域法院感化辦事處,分別為所有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提供服務。感化主任按法庭的要求為違法者撰寫社會調查報告及作出建議,亦為申請減刑或進行長期監禁刑罰覆核的個案撰寫報告及作出建議。感化主任依據感化令所訂明的要求為受感化者提供監管及輔導。社會服務令計劃為法庭提供另一類社區層面的監管服務,法庭可向14歲或以上干犯可判監禁罪行人士判處社會服務令,從事有益社會的無薪工作,以取代其他刑罰或作為附加的刑罰。
  • 社會福利署設有一所特別興建的綜合院舍,為行為上有適應問題或涉及違法的兒童/少年,提供住院訓練服務。該院舍的法定功能包括收容所、覊留院、未成年非法入境者的羈留地點、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為有需要接受照顧和保護、涉及違法或非法入境的兒童/少年,提供短期監護及住院訓練服務。 
  • 社會福利署與懲教署合作為違法者提供服務。由兩署組成的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就已被定罪的青少年罪犯提供綜合專業意見,向法庭建議最適切的更生計劃。社會福利署為監管釋囚計劃下的成年刑釋人士,提供監管和輔導,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奉公守法。
  • 非政府機構亦為刑釋及更生人士提供輔導、就業、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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