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及北區福利策劃委員會
委員會職權範圍及組合
職權範圍
大埔及北區福利策劃委員會的主要目標,是協助大埔及北區福利專員訂定服務需要的緩急次序,以及制訂和規劃地區的整體福利策略和工作。委員不會直接參與籌辦地區活動及計劃,其主要角色和職能是在以下範圍為福利專員提供支援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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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地區的福利需要和特有問題,然後訂定工作的緩急次序,並處理需要借助跨界別和跨服務介入策略解決的地區福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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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整體策略和地區福利計劃,並根據所確定的服務需要和所訂定的緩急次序,促進區內居民的福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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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區內跨界別和跨服務的合作,加強區內不同服務系統的協調配合。
委員會組合
主席: |
大埔及北區福利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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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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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區議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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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區議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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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如民政事務總署、房屋署、教育局、衞生署、香港警務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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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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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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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領袖 / 地區團體 / 受資助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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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教師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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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或按需要加入社會福利署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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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任期: |
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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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會議次數: |
每兩年約兩至三次 |
大埔及北區福利辦事處
二零二零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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