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社會福利署香港品牌形像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 原始大小 較大 最大 搜尋
提交搜尋內容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友善列印

- 職權範圍

職權範圍

 

1.

識別地區的福利需要和特有問題,然後訂定工作的緩急次序,並處理需要借助跨界別和跨服務介入策略解決的地區福利事宜;

 

 

2.

制訂整體策略和地區福利計劃,並根據所確定的服務需要和所訂定的緩急次序,促進區內居民的福祉;

 

 

3.

推動區內跨界別和跨服務的合作,加強區內不同服務系統的協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