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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為貫徹「老有所屬」和「持續照顧」的施政方針及精簡申請服務的程序﹐社會福利署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 二十八日起實施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集中處理為長者而設的受資助長期護理服務的申請和服務編配。在中央輪候冊之下﹐社會福利署提供一站式的統一登記及評估﹐為長者申請人輪候及編配受資助的長期護理服務。申請人在提出需要長期護理服務時﹐會被安排接受統一評估以確定他們的服務需要 ﹐並安排切合他們所需的長期護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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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護理服務涵蓋的範圍
長期護理服務涵蓋以下各項受政府資助的服務﹕
(1) |
社區照顧服務
(i)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 |
(ii) |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
(iii) |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長者日間護理單位 |
( 註:就服務類別而言,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體弱個案)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均為家居為本服務,而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長者日間護理單位則為中心為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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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宿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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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長期護理服務的手續
中央輪候冊只接納經轉介的長期護理服務申請。申請人或家人可聯絡下列任何一個轉介辦事處﹐提出要求 ﹕
(1) |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 |
(2) |
醫務社會服務部﹔ |
(3) |
長者地區中心 / 長者鄰舍中心﹔及 |
(4) |
其他服務單位﹐例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露宿者綜合服務等。 |
改善買位計劃和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服務使用者如認為目前接受的服務已不能滿足其護理需要﹐亦可聯絡上文所列的轉介辦事處﹐要求接受長期護理服務。
下列服務的現有使用者如認為目前接受的服務未能滿足其護理需要﹐可申請長期護理服務。服務使用者或其照顧者可聯絡其現正接受服務的機構﹐以便機構的負責工作員根據他們的需要﹐作出適當轉介﹕
(1) |
受資助安老院舍/合約安老院舍﹔ |
(2)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 /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及 |
(3) |
附設於長者地區中心 / 安老院舍的日間護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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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央輪候冊的詳細資料在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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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此處下載『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簡介』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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