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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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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20年10月推行第三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以「錢跟人走」的模式,讓合資格長者因應個人需要,使用社區照顧服務券(社區券)選擇合適的社區照顧服務,支援他們居家安老。試驗計劃涵蓋全港18區,社區券數目最高可達8 000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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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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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獲評定及建議為適合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並正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及/或院舍照顧服務,而尚未接受任何院舍照顧服務或資助社區照顧服務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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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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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會直接向在中央輪候冊上合資格長者發出邀請信,邀請他們參與第三階段試驗計劃。如需協助填寫申請表格,長者可聯絡其負責工作員或社署社區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如合資格長者還未收到邀請信,歡迎致電 3107 3013 聯絡社區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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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服務單位及其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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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時共有242間由具備 提供長者照顧服務經驗的社署津助非政府機構、非牟利機構/社 會 企業及私營機構負責營運的認可服務單位供長者選用。
第三階段試驗計劃認可服務單位名單
(Acrobat 文件)
第三階段試驗計劃認可服務單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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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試驗計劃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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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範圍及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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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為本 (全日或部分時間);
- 家居為本;
- 中心為本 及 家居為本的混合模式。
服務內容包括復康運動、護理服務及個人照顧等。部份認可服務單位亦提供住宿暫託服務及/或言語治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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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券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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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可按其需要,選擇最高及最低社區券面值之間的任何面值購買服務組合(2022-23年度社區券價值的最高及最低面值分別為每月10,070元及4,210元)。社區券價值主要會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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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付款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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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付款金額共分為六級。長者須支付的共同付款金額為社區券服務組合價值的5%、8%、12%、16%、25% 或40%,政府會負責支付社區券服務組合價值的餘額。以『能者多付』為原則,讓負擔能力較低的使用者獲得較多的政府資助。社署會根據長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進行經濟狀況審查,並參考政府統計處按季度更新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以釐定長者的共同付款級別,而長者家庭住戶的資產並不計算在內。
社區券證明書持有人在開始使用服務時,才需向所選擇的認可服務單位按月繳付共同付款金額。共同付款金額主要會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調整。若日後社區券證明書持有人的經濟狀況有變,須通知社署社區照顧服務券辦事處,社署會再次評定其共同付款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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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試驗計劃共同付款表 (2022年4月1日生效) |
(Acrobat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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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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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可額外付款,向認可服務單位購買高於社區券價值或認可服務範圍以外的額外服務。有關額外服務的資料,詳情可瀏覽各認可服務單位在社署長者資訊網(www.elderlyinfo.swd.gov.hk/tc)內的資料及向各認可服務單位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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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在中央輪候冊上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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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在獲發社區券證明書後,社署會將其在中央輪候冊上長期護理服務的申請更新為「非活躍個案」。在參與試驗計劃期間,長者如有需要,可透過負責工作員,重新啟動其在中央輪候冊上的輪候狀態,將已列為「非活躍個案」更新為「活躍個案」,而其輪候位置亦會以原本的申請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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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券證明書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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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參加試驗計劃的合資格長者會獲發社區券證明書,社區券證明書持有人可於接獲社區券證明書後直接聯絡認可服務單位,以購買合適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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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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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obat 文件) (圖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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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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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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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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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社區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26樓2601-05A室 |
電話 |
: |
3107 3013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
傳真 |
: |
2117 1264 |
電郵 |
: |
ccsv@sw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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