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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起﹐開始推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由認可評估員﹐採用一套國際間認可的評估工具﹐評估長者在護理方面的需要﹐並編配合適的長期護理服務。自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於2003年11月推行後﹐機制亦涵蓋至長期護理服務申請的合適評審。
統一評估機制適用於護理安老院﹑護養院﹑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及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體弱個案)。認可評估員均為專業人士﹐例如社會工作者﹑護士﹑職業治療師和物理治療師等﹔他們需接受使用「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的訓練並取得認可資格﹐方可執行評估工作。此外﹐社會福利署亦於港島區﹑西九龍區﹑東九龍區﹑東新界區及西新界區設立了「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簡稱「統評辦」)統籌有關機制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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