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員工培訓資助計劃 (2024 - 27)
簡介
社會福利署(社署)在2019年推出為期五年的「院舍員工培訓資助計劃」(資助計劃),全數資助全港所有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院舍)的主管、保健員和護理員修讀在資歷架構下認可的訓練課程,包括「院舍主管培訓課程」、「保健員進階課程」及「護理員訓練課程」,以持續提升院舍照顧服務的質素。所有院舍可按資助計劃下按獲分配的認可資助名額,提名有意參與的院舍員工就讀。獲提名的員工如能在指定的期限內成功修畢由本署認可的培訓機構所開辦的上述課程,並獲頒發畢業證書,其學費將可獲資助計劃全數資助。
經審視計劃的成效及了解業界的意見,社署已取得額外資源,把資助計劃延長三年(即由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以資助更多院舍員工修讀相關課程。
申請開辦課程及認可的課程大綱
有意開辦以下課程的培訓機構須參照資歷架構下安老服務業《能力標準說明》,為以下課程擬定課程大綱,並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課程評審(具備自行評審資格的院校除外),方可獲社署認可開辦有關課程。如現時已獲社署批准開辦的課程,除非由於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課程評審發出的原有認可已失效、或因原有課程內容有所更改外而須重新向社署提交認可開辦課程的申請外,否則將繼續有效而不需重新申請。
開辦認可課程的培訓機構名單及開辦課程(季度)的資料
課程(季度)的資料由個別培訓機構提供,並會於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的第一個星期一上載至社署網站。如欲報讀課程或對課程內容有進一步查詢,請直接與有關培訓機構聯絡。
報讀課程及資助申請
本計劃的培訓對象為現職於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的主管、保健員和護理員。院舍營辦人須提名員工報讀相關課程,並繳付指定的學費。學員在本計劃下成功修畢由社署認可的課程並獲培訓機構頒發畢業證書,有關院舍可向社署申請發還全數學費。
此外,社署亦會向有關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提供培訓津貼,讓院舍在其保健員及護理員修讀課程期間作出適當的人手安排以維持院舍的運作,以及為學員提供實地訓練支援及進行職場評估。
員工應自行向培訓機構申請報讀在資助計劃下之認可課程,並可透過培訓機構提交退還學費申請。
查詢
如有查詢,請聯絡社署牌照及規管科發展組。
地址: | 香港黃竹坑業勤街23號THE HUB 5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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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3104 0664 / 3104 0687 |
傳真: | 3793 4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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