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最近12個月的警告記錄
* 由2018年4月1日起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麗恩護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皇后大道西42-56號賴恩樓地下入口及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0條,每所安老院的走火出口及走火通道,均須暢通無阻及有足夠的照明,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8.12.2024 |
| 2 | 港安護理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德輔道西164至170號西都大廈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9.4.2025 |
| 3 | 蒙恩護理康復中心 | 香港堅尼地城厚和街28號順昌大廈1字樓A-D室及2字樓A-D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2.8.2025 |
| 4 | 健暉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皇后大道西419R至419T號雅蘭閣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22.10.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康福護老院 | 香港筲箕灣道57至87號太安樓1字樓102、103、117(及117室旁管理員室)、118、120至122、126及128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30.12.2024 |
| 2 | 康福老人護理院第一分院 | 香港北角糖水道5號富蘭苑1字樓A及B座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8.2.2025 |
| 3 | 康悅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英皇道480號昌明洋樓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8.3.2025 |
| 4 | 樂家護老院 | 香港北角英皇道315號麗宮大廈1字樓B室、2字樓A、B及C室及3字樓D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2)條,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為安老院任何住客處方的藥物,只可按照該處方對該住客施用。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紀錄。 | 2.4.2025 |
| 5 | 康福老人護理院 | 香港北角書局街23號美輪大廈3字樓E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8.6.2025 |
| 6 | 主愛護老院-萬寶 | 香港北角馬寶道1R號萬寶大廈2字樓A及B座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3.8.2025 |
| 7 | 康福老人護理院 | 香港北角書局街23號美輪大廈3字樓E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9.9.2025 |
| 8 | 金華(北角)護老院 | 香港北角書局街28號國賓大廈2字樓及3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6.9.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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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銀景護老中心 | 新界大嶼山梅窩銀礦灣路8號銀景中心第5、6、7及8座地下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0.1.2025 |
| 2 | 長洲第一護老院 | 新界長洲大新街21、21A及23號地下、二樓、三樓及23A號地下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9.7.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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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松青安老院 | 九龍土瓜灣下鄉道22號怡富閣1字樓A及B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31.12.2024 |
| 2 | 恩悅護老之家 | 九龍窩打老道86號萬基大廈3字樓301至305室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7.6(d)段的規定,使用約束措施前,安老院必須取得註冊醫生、住客及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的書面同意(附件12.4),方可使用約束措施;若該住客未能明白使用約束措施事宜,則必須取得註冊醫生及住客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的書面同意。此外,安老院須最少每6個月1次或因應住客的情況轉變,重新檢視及評估是否有需要繼續使用約束措施、改變約束物品的種類及/或調整使用約束措施的時段,並須再次取得相關人士的書面同意。 | 23.1.2025 |
| 3 | 朗佳護老院 | 九龍紅磡寶其利街59至67號寶威大廈地下入口及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6.2.2025 |
| 4 | 香港浸信會區樹洪伉儷康復護養院有限公司 | 九龍九龍塘歌和老街55號地下部分、1字樓部分、3字樓部分及4至8字樓全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2)條,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為安老院任何住客處方的藥物,只可按照該處方對該住客施用。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紀錄。 | 2.4.2025 |
| 5 | 香港浸信會區樹洪伉儷康復護養院有限公司 | 九龍九龍塘歌和老街55號地下部分、1字樓部分、3字樓部分及4至8字樓全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2)條,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為安老院任何住客處方的藥物,只可按照該處方對該住客施用。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紀錄。 | 9.6.2025 |
| 6 | 松青安老院 | 九龍土瓜灣下鄉道22號怡富閣1字樓A及B室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3.3段、8.3.4段、8.4.1段及8.4.3段,安老院必須與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簽訂入住協議,清楚列明包括雙方的角色和責任、入住和退院規則、收費/退款安排和所有收費項目(包括服務和貨品)的明確收費金額及其他服務條件;並遵從有關入住院舍的程序要求,如清楚講解條款、雙方簽署作實、提供備存副本等。 | 24.6.2025 |
| 7 | 大眾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龍土瓜灣道237A號益豐大廈B座203、204、205、301及302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7.7.2025 |
| 8 | 騰達護老中心 | 九龍旺角窩打老道77B及77C號芝齡大廈地下B舖、1字樓至3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9段,安老院有責任保護長者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顧、侵吞財產、遺棄長者及性虐待。如發現有懷疑虐老事件,安老院須按照由社會福利署發出的「處理虐待長者個案程序指引」(最新的修訂本)處理有關事件,並以確保長者的即時安全為優先考慮。 | 18.9.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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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華豐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新界葵涌和宜合道1號葵星中心地下93、94、95號舖及高層地下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2.6段,安老院應隨時作出緊急事件或意外應變的準備,包括制訂工作指引處理突發事件的安排(例如緊急事件的種類、即時處理的方法、緊急聯絡電話清單、職員分工、何時及由哪位職員通知住客的家屬及文件紀錄等),以及培訓和督導職員處理突發事件的技能,確保住客遇有突發情況時能獲得適切的照顧。 | 10.12.2024 |
| 2 | 豐盛護老院 | 新界葵涌大隴街53至73號葵龍大廈地下1至7號舖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27條,每所安老院均須保持維修良好,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2.4.2025 |
| 3 | 騰達護老中心(葵涌) | 新界青山公路葵涌段482號及梨木道2號和記新邨和記商場地下5A號舖及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0.5.2025 |
| 4 | 康寧護老院 | 新界葵涌盛芳街23至39號勝華大廈1字樓、2字樓及3字樓西座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2.5.2025 |
| 5 | 心樂居 | 新界葵涌石蔭路151號福蔭大厦2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1.10.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康達老人中心(分院) | 九龍觀塘曉光街42號曉華大廈地下6號舖及曉光街44號富華閣地下7號、9號舖及1字樓10B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7.1.2025 |
| 2 | 新康達護老中心 | 九龍觀塘順天邨順天街市地下EH02號舖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4.8.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沙頭角護理院 | 新界沙頭角沙頭角道200號遠東樓地下A至D舖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9.12.2024 |
| 2 | 保健護老院 | 新界粉嶺聯昌街6-10號地下及8-10號閣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8.1.2025 |
| 3 | 安悅護理中心 | 新界上水馬會道42至44號地下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24.1.2025 |
| 4 | 溫馨長者之家 | 新界北區柏壽路6號古洞北福利服務綜合大樓7樓(部分)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1段,安老院為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應按個別住客的健康狀況和自我照顧能力提供所需的保健及照顧服務。 | 27.6.2025 |
| 5 | 溫馨長者之家 | 新界北區柏壽路6號古洞北福利服務綜合大樓7樓(部分)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七章7.5段,須為每個廁間及浴室安裝1個電子叫喚鈴。 | 27.6.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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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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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溫暖護老院 | 九龍深水埗大埔道92-102號華仁大廈地下E舖及1字樓至3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6.1段,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記錄。 | 22.1.2025 |
| 2 | 順恩護老中心 | 九龍深水埗醫局街94-98號利德昌大廈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8.3.2025 |
| 3 | 家樂護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龍深水埗大埔道232號1字樓、2字樓、4字樓及234號2字樓及4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29.5.2025 |
| 4 | 敬福護理院有限公司 | 九龍深水埗順寧道25B號和豐大廈1字樓及2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30.7.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救世軍隆亨長者之家 | 新界沙田隆亨邨榮心樓341至360室及421至460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2)(d)(i)條,營辦人不得僱用未根據《安老院規例》第6條註冊的人為保健員。 | 14.8.2025 |
| 2 | 保良局碩門護老院暨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 新界沙田石門安睦街18號碩門邨社會服務大樓地下(部分)及一至四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7.8.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永安老人健康中心 | 香港鴨脷洲大街105至113號文麗大樓地下B2舖、1字樓及2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8.2.2025 |
| 2 | 輝煌護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香港仔舊大街82號安輝大廈2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25.3.2025 |
| 3 | 健柏護老院 | 香港香港仔舊大街64至70號海洋大廈1字樓及2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6.1段,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記錄。 | 27.6.2025 |
| 4 | 德文護理中心有限 | 香港鴨脷洲大街150號怡慶大廈地下部分及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28.7.2025 |
| 5 | 海景護老院 | 香港香港仔大道128號金香大廈2字樓及3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4.8.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 | 新界大埔大埔墟運頭街8號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4.12.2024 |
| 2 | 友福護老院 | 新界大埔廣福道152至172號大埔商業中心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8.5.2025 |
| 3 | 富嘉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大埔運頭角里4號富景大廈2字樓及3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4.4(a)段,為避免爭議及防止有關帳戶被濫用,安老院的營辦人或員工不應主動介入處理住客支付住院費用等個人財務事宜,更不能私自動用或提取住客的銀行存款,以支付住院費用及其他收費,除非安老院已設立並執行有關監察機制,當中須包括下述:若住客精神狀況良好,並清楚個人財政狀況及有能力處理個人財務,該住客可按其意願委託安老院代其提取銀行存款以支付住院費及其他收費,而安老院須把有關委託記錄在案。委託書必須由住客、安老院負責員工及見證人共同簽署。安老院應制訂適當的指引及運作程序,包括由指定的管理/督導層職員負責保存完整及最新的紀錄,亦必須設立及嚴格執行妥善的監察機制,由安老院的營辦人定期審核帳目、帳單、收據等。這些紀錄及帳目可供住客、家屬、牌照處督察、負責個案的社工及社會福利署相關的職員隨時查閱。 | 3.7.2025 |
| 4 | 富嘉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大埔運頭角里4號富景大廈2字樓及3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3.5(a)段,安老院必須在住客入住或當有此需要時,先獲取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的書面同意及授權,並妥為記錄。安老院代住客存放財物或私人物品,包括身份證明文件、旅行證件、銀行存摺、提款卡、圖章、零用錢、覆診卡、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長者咭、八達通等。 | 3.7.2025 |
| 5 | 友福護老院 | 新界大埔廣福道152至172號大埔商業中心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2)條,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為安老院任何住客處方的藥物,只可按照該處方對該住客施用。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紀錄。 | 27.8.2025 |
| 6 | 友愛(大埔)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大埔寶鄉街88號88廣場地下20號舖及1字樓至3字樓全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4.11.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 1 | 圓玄護養院暨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梨木樹邨) | 新界荃灣梨木樹邨康樹樓1至3字樓 | 根據《安老院(護養院)實務守則》第十四章14.4.5段,安老院(護養院)的營辦人應安排員工接受有關起居照顧和護理技巧(例如扶抱/轉移、餵食、沐浴護理等)的訓練及提供督導,並參考相關指引和專業人士提供的意見,為住客提供適切的個人照顧服務。 | 22.5.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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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穆斯林聯會哈智林世德護老院 | 新界屯門友愛邨愛義樓高座地下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4.4.2025 | |
| 2 | 永生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屯門丈量約份第131約地段第1416及1417號(亦稱良田村101及102號)地下至三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8.5.2025 | |
| 3 | 天天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新界屯門仁愛堂街2號遠東發展屯門大廈1字樓至4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2)條,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為安老院任何住客處方的藥物,只可按照該處方對該住客施用。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紀錄。 | 12.6.2025 | |
| 4 | 仁安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屯門青海圍8號屯景大廈地下(部分)及1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2.6段,安老院應隨時作出緊急事件或意外應變的準備,包括制訂工作指引處理突發事件的安排(例如緊急事件的種類、即時處理的方法、緊急聯絡電話清單、職員分工、何時及由哪位職員通知住客的家屬及文件紀錄等),以及培訓和督導職員處理突發事件的技能,確保住客遇有突發情況時能獲得適切的照顧。 | 17.7.2025 | |
| 5 | 寶興(寶田)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新界屯門寶田邨寶田商場3字樓302號舖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8.7.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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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樂樂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牌照上的院舍名稱自2025年8月1日起更改為"長基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灣仔灣仔道177至179號保和大廈地下15號舖及1字樓(入口於交加里51號)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0.12.2024 |
| 2 | 康栢軒長者天地 | 香港灣仔莊士敦道18號嘉寧大廈4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七章7.2.1段,為保障住客安全,安老院應備有合適和足夠的保安及防遊走設施,包括安裝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以加強保安及監察安老院的運作情況;安老院須保持所有家具及設備運作良好,並應定期就有關設施進行監察及保養,適時維修、更換或翻新,以及作出記錄。 | 22.8.2025 |
| 3 | 康栢軒長者天地 | 香港灣仔莊士敦道18號嘉寧大廈4字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1段,安老院為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應按個別住客的健康狀況和自我照顧能力提供所需的保健及照顧服務。 | 23.8.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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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康璟護老院(黃大仙)有限公司 | 九龍黃大仙環鳳街128號地下1至15、16A及16B地舖及閣樓全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1(1)(b)條,營辦人須就該安老院而言確保遵守附表1指明的人手規定。 | 19.2.2025 |
| 2 | 康璟護老院(新蒲崗)有限公司 | 九龍新蒲崗彩虹道84-114號新蒲崗大廈1字樓至2字樓及衍慶街32號地下入口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6段,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26.2.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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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裕豐盛 | 九龍西南九龍海泓道1號2樓及3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五章,安老院(護養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7.1.2025 |
| 2 | 安心居護老中心(旺角)有限公司 | 九龍旺角廣東道831A-831H號及831J-831L號、碧街24、26及26A號金華大廈地下D1號舖及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0.3.2025 |
| 3 | 嘉裕豐盛 | 九龍西南九龍海泓道1號2樓及3樓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五章,安老院(護養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27.3.2025 |
| 4 | 雲起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龍尖沙咀加連威老道66至76號威華大廈地下A舖,1、2和4字樓全層,以及3字樓1、2和4號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8.4.2025 |
| 5 | 善頤(大華)護老院 | 九龍太子道西90、92及94號大華大廈1字樓至4字樓及地下F舖部分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6.1段,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記錄。 | 20.5.2025 |
| 6 | 樂洋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龍偉晴街62號偉成大廈1字樓A及B室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8.7.2025 |
| 7 | 窩恩居 | 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40號寶翠大樓1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2)條,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為安老院任何住客處方的藥物,只可按照該處方對該住客施用。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紀錄。 | 23.7.2025 |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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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康德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泰利街1-29號、泰衡街2-28號及元朗東堤街10-20號大興大廈2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2)條,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為安老院任何住客處方的藥物,只可按照該處方對該住客施用。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紀錄。 | 12.12.2024 |
| 2 | 仁愛堂田家炳護理安老院 | 新界元朗朗屏邨畫屏樓地下及二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0.12.2024 |
| 3 | 德馨護理安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丈量約份第104約地段第2387 SI及SJ號(亦稱青山公路竹園泰苑小築E24及E25號)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0.1.2025 |
| 4 | 竹園護理院 | 新界元朗丈量約份第104約地段第2370號D至F段及地段第4710號(亦稱青山公路牛潭尾竹園村泰苑E3至E6)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3B條,向安老院任何住客提供個人起居照顧或施行護理程序時,須提供足夠設備(例如屏風、簾幕等)或採取足夠措施,以避免不適當地暴露該住客的身體部位,並維護該住客的尊嚴及私隱,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0.4.2025 |
| 5 | 康德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泰利街1-29號、泰衡街2-28號及元朗東堤街10-20號大興大廈2字樓 |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30(a)條,每所安老院的走火出口及走火通道,均須暢通無阻,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14.5.2025 |
| 6 | 澕順護理安老院 | 新界元朗泰豐街2-14號文裕大廈地下部分2A鋪,1字樓至2字樓全層 | 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7.8段,必須在使用約束措施期間最少每2小時放鬆受約束的部位,讓住客舒展和活動身體,同時觀察、檢查和記錄受約束住客的血液循環、皮膚狀況、呼吸狀況及約束程度,亦須特別留意以下情況: (i) 住客的清醒程度; (ii) 住客的情緒反應(例如表現抗拒或情緒低落,或出現有別於慣常的情緒狀態); (iii) 約束物品的位置有否移位或鬆脫;及 (iv) 住客的飲食及如廁需要。 有關員工必須在觀察及檢查每位受約束住客的情況後即時作出記錄,並簽名作實。如住客出現任何異常情況,應立即向主管/護士/保健員報告,加以了解及作出評估。如有需要,應安排住客及早求醫。 | 9.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