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最近12個月的警告記錄
* 由2018年4月1日起
沒有記錄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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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皇護老院 | 香港北角英皇道293至299號璇宮大廈地下1號舖及1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3.3段 安老院必須與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簽訂入住協議,並須在住客的入住協議清楚列明院舍的收費規則和各收費項目(包括服務和貨品)的明確收費金額 | 25.5.2023 |
2 | 潤德護老院 | 香港柴灣連城道4至12號及環翠道120號仁樂大廈LG樓部分及G樓部分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0.6.2023 |
3 | 維康護理安老院 | 香港北角建華街39號楓林花園二期地下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3.3段 安老院必須與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簽訂入住協議,清楚列明下列各項: (a) 安老院的規則; (b) 雙方的角色和責任; (c) 收費安排和所有收費項目(包括服務和貨品)的明確收費金額,詳情請參閱「安老院收費指引」(附件)8.1;及 (d) 其他服務條件 | 28.6.2023 |
4 | 南華護老院(第一分院) | 香港筲箕灣道57至87號太安樓2字樓216、217、219、220、222、224、225、226、227及229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9.9.2023 |
5 | 耀東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筲箕灣耀東邨2號停車場8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0.10.2023 |
6 | 康怡護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北角英皇道846號民新大廈3字樓A室及B室及4字樓B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9.11.2023 |
7 | 陽光(天悅)護老中心 | 香港筲箕灣南康街17號天悅筲箕灣廣場2字樓2005號舖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5.2.2024 |
8 | 康福老人護理院 | 香港北角書局街23號美輪大廈3字樓E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4.2.2024 |
9 | 木星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北角木星街18號縉景臺1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9段 安老院有責任保護長者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如發現有懷疑虐老事件,安老院須按照由社會福利署發出的「處理虐待長者個案程序指引」處理有關事件,並以確保長者的即時安全為優先考慮 | 20.2.2024 |
10 | 康怡護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北角英皇道846號民新大廈3字樓A室及B室及4字樓B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3.2.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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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洲第一護老院 | 新界長洲大新街21、21A及23號地下、二樓、三樓及23A號地下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3.8.2023 |
2 | 東明護老院北社分院 | 香港長洲北社街1-7號地下、二樓及三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9.12.2023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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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青安老院 | 九龍土瓜灣下鄉道22號怡富閣1字樓A及B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30.5.2023 |
2 | 源安護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龍土瓜灣落山道19號東興大樓1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6.7.2023 |
3 | 黃埔老人院有限公司 | 九龍紅磡機利士南路17號源成大廈1字樓及2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6.12.2023 |
4 | 永安老人健康中心(第一分院) | 九龍何文田窩打老道71A及71B號松園大廈2字樓A座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8.12.2023 |
5 | 耆英美滿護老院(第一分院) | 九龍土瓜灣馬頭圍道222、224、226及228號及江西街2A號二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9.12.2023 |
6 | 廣福護老院(土瓜灣)有限公司 | 九龍土瓜灣馬頭圍道89-93A號福星大厦地下(部分)及1樓至3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9.1.2024 |
7 | 源安護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龍土瓜灣落山道19號東興大樓1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2.1.2024 |
8 | 聯和護老中心 | 九龍土瓜灣炮仗街100號新城中心1字樓B部分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3.1.1024 |
9 | 聯和護老中心 | 九龍土瓜灣炮仗街100號新城中心1字樓B部分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3.1.2024 |
10 | 聯和護老中心 | 九龍土瓜灣炮仗街100號新城中心1字樓B部分 | 《安老院規例》第30條 每所安老院的走火出口及走火通道,均須暢通無阻及有足夠的照明,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23.1.2024 |
11 | 太子護老中心 | 九龍九龍城太子道西351號地下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7.2.2024 |
12 | 大眾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龍土瓜灣道237A號益豐大廈B座203、204、205、301及302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9.2.2024 |
13 | 鴻圖老人院 | 九龍太子道西351號1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9.2.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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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恩護老院 | 新界葵涌大白田街15號地下及和宜合道66至68號地下高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10.2(d)及(e)段 安老院如需安排護送或陪同住客外出到醫院/診所接受治療,應制訂和執行有關工作指引,並在醫院或診所等候期間,負責護送或陪診的人員應按住客的需要提供所需的協助和照顧,並視乎實際情況尋求支援,以保障住客的安全;及按需要安排員工接受有關護送或陪診的訓練 | 24.4.2023 |
2 | 思恩護老院 | 新界葵涌大白田街15號地下及和宜合道66至68號地下高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9.3段 安老院應安排員工接受培訓,加強照顧認知障礙症患者的技巧 | 24.4.2023 |
3 | 鐘聲慈善社劉梅軒安老院 | 新界青衣邨宜逸樓地下A、B翼及2字樓A、B及C翼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2.5段 安老院應隨時作出緊急事件或意外應變的準備,包括制訂工作指引處理突發事件的安排,以及培訓和督導職員處理突發事件的技能,確保住客遇有突發情況時能獲得適切的照顧 | 28.4.2023 |
4 | 延年老人屋 | 新界葵涌和宜合道311、313、315及319號地下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0.8.2023 |
5 | 廣福護老院(葵興)有限公司 | 新界葵涌葵涌道1001號德昌大廈地下22號舖及1字樓1號、2號及4號舖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8.11.2023 |
6 | 華豐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新界葵涌和宜合道1號葵星中心地下93、94、95號舖及高層地下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例如:屏風、簾幕等),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1.3.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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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達(順天)護老中心 | 九龍觀塘順天邨順天街市地下EH1單位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4.8.2023 |
2 | 頌恩護理院(德田) | 九龍藍田德田邨德欣樓四至六樓 | 《安老院(護養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4.3段 安老院(護養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31.8.2023 |
3 | 康達老人中心(分院) | 九龍觀塘曉光街42號曉華大廈地下6號舖及曉光街44號富華閣地下7號、9號舖及1字樓10B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31.10.2023 |
4 | 瑞興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龍利安道1號順安邨安澤樓地下1至4號及1字樓101至113號商舖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5.3.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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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嶺護老院 | 新界粉嶺聯和道65-73號錦福大廈11號地舖(部分)及閣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9.5.2023 |
2 | 粉嶺護老院 | 新界粉嶺聯和道65-73號錦福大廈11號地舖(部分)及閣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9.7.2023 |
3 | 保健護老院 | 新界粉嶺聯昌街6-10號地下及8-10號閣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5.7.2023 |
4 | 善頤心薈 | 新界北區柏壽路6號古洞北福利服務綜合大樓2樓(部分) | 《安老院(護養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6.7(d)段 安老院(護養院)應妥為使用約束物品,以確保住客安全及舒適,並能轉換姿勢。約束物品應固定及緊扣在床架兩側、輪椅或設有扶手及底部寬闊/穩固的座椅上,而約束結應盡量固定在住客接觸不到的地方,以避免住客自行鬆解;切不可把約束物品固定在可移動的物件(例如:活動床欄),以免拉動該物件時令住客受傷 | 29.12.2023 |
5 | 豪庭園 | 新界粉嶺華明路22號雍盛商場1字樓107號舖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5.2.2024 |
6 | 力健敬老之家 - 德豐樓分院 | 新界上水石湖墟新豐路36-38號地下及1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5.2.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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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房屋協會 - 樂頤居安頤閣 | 新界將軍澳培成里2號樂頤居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9段 安老院有責任保護長者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如發現有懷疑虐老事件,安老院須按照由社會福利署發出的「處理虐待長者個案程序指引」處理有關事件,並以確保長者的即時安全為優先考慮 | 12.6.2023 |
2 | 康君護理院 | 新界將軍澳毓雅里7號富麗花園7至14號地舖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5.10.2023 |
3 | 通善壇安老院 | 新界西貢近西貢公路丈量約份第217約地段第1119號(亦稱白沙灣白沙台孟公窩路)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5.2.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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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寧之家 | 九龍深水埗欽州街39號1字樓至5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3.2段、8.3.3段、8.3.4段、8.4.1段、8.4.2段及8.4.3段 安老院必須與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簽訂入住協議,清楚列明包括雙方的角色和責任、入住和退院規則、收費/退款安排和所有收費項目(包括服務和貨品)的明確收費金額、其他服務條件;並遵從有關程序要求,如清楚講解條款、雙方簽署作實、提供備存副本及更改收費的書面通知期等 | 16.5.2023 |
2 | 保栢護老中心 | 九龍深水埗順寧道38至48號順康居2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5.7.2023 |
3 | 順安老人家有限公司 | 九龍深水埗青山道17至23號華盛大廈1字樓及地下部分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31.7.2023 |
4 | 明愛麗閣苑 | 九龍深水埗麗閣邨麗蘿樓201至227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3段 安老院必須嚴格按照醫生的處方和有關指示協助住客使用藥物,任何人士不得擅自停用或更改使用藥物的分量及方法,如有疑問應尋求醫療指示 | 31.8.2023 |
5 | 敬福安老院 | 九龍深水埗元州街146-150號華興大廈1字樓A、B室及2字樓A、C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31.1.2024 |
6 | 樂年護老院 | 九龍北河街48號永富大廈1字樓及2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1.2.2024 |
7 | 敬福安老院 | 九龍深水埗元州街146-150號華興大廈1字樓A、B室及2字樓A、C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5.3.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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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先天道安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沙田上禾輋169號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4.3段 安老院須在入住協議中清楚列明個別住客的每月住院費用金額(即每月港幣款額)、其他收費金額(即每月/每次/每項港幣款額)及各項收費的詳細資料,並由有關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簽署作實 | 25.4.2023 |
2 | 華創駿洋居 | 香港新界火炭駿洋邨駿湖樓一樓101室 | 《安老院(護養院)實務守則》第十二章12.2.4段 安老院(護養院)應按需要跟進住客的健康狀況及保存有關記錄,並在住客患病、受傷或健康情況轉變時立即為其進行健康評估,安排住客接受診治或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通知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以及將有關情況記錄在其「個人健康及護理記錄」 | 3.5.2023 |
3 | 華創駿洋居 | 香港新界火炭駿洋邨駿湖樓一樓101室 | 《安老院(護養院)實務守則》第十三章13.1.4段 安老院(護養院)必須嚴格按照醫生的處方和有關指示協助住客使用藥物,任何人士不得擅自停用或更改使用藥物的分量及方法 | 21.6.2023 |
4 | 柔濟安老院 | 新界沙田牛皮沙街牛皮沙村45C號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9.9.2023 |
5 | 愛德(沙田)安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沙田銀城街2號沙田第一城置富第一城樂薈4字樓404、408A及408B號舖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12.2023 |
6 | 萬福護理院 | 新界沙田丈量約份第180約地段第1004號(亦稱大圍新村1號)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30.1.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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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文護理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鴨脷洲大街150號怡慶大廈地下部分及1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1.4.2023 |
2 | 仁輝安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鴨脷洲大街97至103號仁正大廈地下高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1.5.2023 |
3 | 東華三院余振強紀念護理安老院 | 香港黃竹坑黃竹坑徑2號黃竹坑老人服務綜合大樓B座地下及地下低層部分、1字樓及2字樓東西翼及3字樓西翼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5段及11.8段 安老院的經營者應安排員工接受有關起居照顧和護理技巧的訓練(包括:檢驗血糖),參考相關指引和專業人士提供的意見,並應遵從衞生署、醫管局及/或牌照處發出的護理/保健照顧指引,以及其後發出的任何修訂本,為住客提供適切的個人照顧服務 | 7.6.2023 |
4 | 東江(華富)安老院 | 香港華富(一)邨華康樓121、123至134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31.8.2023 |
5 | 花明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田灣嘉禾街4號嘉福閣地下、2字樓及3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5.9.2023 |
6 | 輝煌護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香港仔舊大街82號安輝大廈2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9.10.2023 |
7 | 東江(華富)安老院 | 香港華富(一)邨華康樓121、123至134室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30.10.2023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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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養浩安老院 | 新界大埔廣福道18號地下入口及1字樓至7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1段及11.6.3段 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和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以及保存藥物記錄。安老院必須嚴格按照醫生的處方和有關指示協助住客使用藥物,任何人士不得擅自停用或更改使用藥物的分量及方法,如有疑問應尋求醫療指示 | 4.3.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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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誠護老院 | 新界荃灣荃景圍195號荃威花園第一期商場地下1A號舖及2字樓部分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7.2段 安老院主管必須設立和保存一套全面及經常更新的記錄系統,並把記錄妥為存放在安老院內,以供牌照處隨時查驗。有關記錄必須包括使用約束記錄 | 20.11.2023 |
2 | 嘉誠護老院 | 新界荃灣荃景圍195號荃威花園第一期商場地下1A號舖及2字樓部分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7.4至11.7.6段 安老院在使用約束前須嚴格遵照《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7.4至11.7.6段的程序和詳細指引,為住客進行評估、填寫同意書及取得註冊醫生、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的書面同意 | 20.11.2023 |
3 | 嘉誠護老院 | 新界荃灣荃景圍195號荃威花園第一期商場地下1A號舖及2字樓部分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7.9段 安老院應設立監察機制,由主管/護士/保健員負責監察院內使用約束情況,確保有關員工按照正確程序使用約束 | 20.11.2023 |
4 | 瑞康護老中心(象山邨分院) | 新界荃灣象山邨商場第RB1號舖位(亦稱象山邨商場4字樓部分、5字樓及6字樓部分)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8.1.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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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福護老院(屯門)有限公司 | 新界屯門井財街19號嘉熙大廈1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6.4.2023 | |
2 | 寶興(寶田)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新界屯門寶田邨寶田商場3字樓302號舖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5.2.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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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樂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香港灣仔灣仔道177至179號保和大廈地下15號舖及1字樓(入口於交加里51號)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0.6.2023 |
2 | 華泰護老院 | 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2至6號華都大廈2字樓D座及3字樓D座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6.10.2023 |
3 | 康馨護老院有限公司 | 香港銅鑼灣銅鑼灣道3-17號國泰大廈3字樓B、C、D、E、F及H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3.2.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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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愛醫院陳馮曼玲護理安老院 | 九龍慈雲山慈樂邨樂誠樓及樂旺樓地下至一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4.4.2023 |
2 | 百樂護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龍新蒲崗崇齡街19-21號百樂大樓地下入口、二樓及三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5.2023 |
3 | 華瑞護老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龍鑽石山斧山道185號宏景花園商業/停車大廈1字樓C舖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4.5.2023 |
4 | 康璟護老院(黃大仙)有限公司 | 九龍黃大仙環鳳街128號地下2至13、15、16A及16B地舖及閣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13.7.2023 |
5 | 彩雲居護理安老院有限公司 | 九龍牛池灣清水灣道45號彩雲(一)邨商場1期高層地下101號舖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9段 安老院有責任保護長者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如發現有懷疑虐老事件,安老院須按照由社會福利署發出的「處理虐待長者個案程序指引」處理有關事件,並以確保長者的即時安全為優先考慮 | 20.2.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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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救世軍海泰長者之家 | 九龍旺角西海庭道海富苑海泰閣2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15.5.2023 | |
2 | 善頤(大華)護老院 | 九龍太子道西90、92及94號大華大廈1字樓至4字樓及地下F舖部分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8.6.2023 | |
3 | 共榮護老樂園有限公司 | 九龍大角咀大全街44-60號大同新邨大榮樓1字樓C1A室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12.10.2023 | |
4 | 恆愛敬老之家(第二分院) | 九龍油麻地廟街9號兆豐大廈2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30.10.2023 | |
5 | 安心居護老中心(旺角)有限公司 | 九龍旺角廣東道831A-831H號及831J-831L號、碧街24、26及26A號金華大廈地下D1號舖及1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6段 安老院必須遵照正確程序管理及協助住客使用藥物(包括口服、外用和注射藥物),包括存放藥物、備藥、給藥、藥物記錄、使用中藥、使用成藥/非處方藥物及住客自行用藥及回家度假藥物的處理等 | 14.11.2023 | |
6 | 安心居護老中心(旺角)有限公司 | 九龍旺角廣東道831A-831H號及831J-831L號、碧街24、26及26A號金華大廈地下D1號舖及1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7.2(e)段及第十一章11.7.6(d)段 安老院必須取得註冊醫生、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的書面同意,方可使用約束,並須最少每6個月1次或因應住客的情況轉變,重新評估及修訂有關細節 | 14.11.2023 | |
7 | 常安護老中心 | 九龍佐敦炮台街11至17號常安大廈2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15.11.2023 | |
8 | 恆愛敬老之家(第二分院) | 九龍油麻地廟街9號兆豐大廈2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23.11.2023 | |
9 | 善頤(福群)護老院 | 九龍旺角博文街36號1字樓、2字樓及地下部分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5.1.2024 | |
10 | 護老樂(旺角) | 九龍旺角廣華街3號百利達廣場1樓及2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8.1.2024 | |
11 | 仁愛護理安老院 | 九龍旺角花園街130號景亮大廈1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25.1.2024 |
# | 院舍名稱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項 | 發出警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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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德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泰利街1-29號、泰衡街2-28號及元朗東堤街10-20號大興大廈2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11(1)條 經營者須按照安老院所屬的種類,依照附表1指明的規定僱用員工 | 4.4.2023 |
2 | 康德護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泰利街1-29號、泰衡街2-28號及元朗東堤街10-20號大興大廈2字樓 | 《安老院規例》第30條 每所安老院的走火出口及走火通道,均須暢通無阻及有足夠的照明,致令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 | 4.4.2023 |
3 | 元朗護老院 | 新界元朗鳳翔路41號鳳翔大廈1字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4.3段 安老院必須提供合適的設施,並在進行個人起居照顧或護理程序時採取適當的步驟,以保障住客的尊嚴和個人私隱 | 6.4.2023 |
4 | 安福護理安老院有限公司 | 新界元朗錦田公路丈量約份第111約地段第2116號B段B3及B4座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2.5段 安老院應隨時作出緊急事件或意外應變的準備,包括制訂工作指引處理突發事件的安排,以及培訓和督導職員處理突發事件的技能,確保住客遇有突發情況時能獲得適切的照顧 | 11.4.2023 |
5 | 恩奇護老之家 | 新界元朗洪水橋洪堤路3號麗珊園地下12及16號舖及一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3.1段 安老院應徵詢醫護人員和專業人士的意見,並與住客的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協商和保持良好溝通,按住客的需要制訂具體和合適的個人照顧計劃,以提供及安排住客所需的照顧服務 | 10.11.2023 |
6 | 恩奇護老之家 | 新界元朗洪水橋洪堤路3號麗珊園地下12及16號舖及一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十一章11.8段 安老院應遵從衞生署、醫管局及/或牌照處發出的護理/保健照顧指引,以及其後發出的任何修訂本,為住客提供適切的個人照顧服務 | 10.11.2023 |
7 | 恩奇護老之家 | 新界元朗洪水橋洪堤路3號麗珊園地下12及16號舖及一樓 | 《安老院實務守則》第八章8.7.2(e)段及第十一章11.7.6(d)段 安老院必須取得註冊醫生、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的書面同意,方可使用約束,並須最少每6個月1次或因應住客的情況轉變,重新評估及修訂有關細節 | 1.3.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