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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摘要

推行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

為配合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於2011及2012年推行的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首階段及第二階段),醫務社工協助處理有關計劃的藥物費用資助申請。主診醫生會根據其專業判斷,以決定是否建議病人使用一些自費藥物。若病人有經濟困難支付所需費用,而又符合指定的臨床規定,醫生可以轉介病人至醫務社工,進行經濟審查,以評估病人是否符合資助資格。正在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人士,毋須通過經濟審查。

首階段計劃由2011年8月1日起推行,資助醫管局的病人使用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但迅速累積醫學實證及相對效益略高的特定自費癌症藥物。第二階段計劃由2012年1月16日起推行,並於2012年9月起被納入撒瑪利亞基金恆常資助範圍之內,資助未能受惠於撒瑪利亞基金,但有經濟困難的病人,使用特定自費藥物;並調低醫管局病人使用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首階段計劃資助的特定自費藥物的最高藥費分擔比率,提供額外資助予病人購買特定自費藥物。

若需要更多有關基金的資料,請按此到醫院管理局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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