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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釋囚計劃

服務簡介

社會福利署及懲教署根據《監管釋囚條例》(香港法例第475章)聯合推行監管釋囚計劃,為成年釋囚提供監管、指導及輔導,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及奉公守法。

服務對象

  • 監管釋囚委員會命令須接受釋囚監管令的囚犯

服務範圍

  • 探訪懲教院所內的囚犯,並協助他們制定更生計劃,為重返社區作好準備
  • 透過定期到受監管者家中或工作場所進行探訪,為受監管者及其家人提供監管、指導及輔導,並適時轉介他們接受福利服務

申請及退出服務

所有服務使用者均由監管釋囚委員會轉介。申請及退出服務受相關法例條文約束。

聯絡及查詢

地址:香港柴灣樂民道3號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高級職員宿舍F座20樓及17樓A室
電話:2896 7318
傳真:2558 059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30分(午膳時間︰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關閉
項目/名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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