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簡介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為殘疾人士提供經特別設計且對應他們需要的綜合職業康復服務。此服務透過階梯式的多元化職業康復訓練單元,配合全面評估、有系統的培訓和持續的支援服務,為殘疾人士提供各種切合其興趣、能力及才能的培訓,以發展他們的社交技巧和就業能力,並為日後可能投身輔助就業或公開就業市場作好準備。
服務對象
年齡15歲或以上、需要支援及職業康復服務的殘疾人士。
服務內容
- 為服務使用者進行職業康復評估,以制定以人為本的個人康復計劃,並作定期檢討;
- 提供基礎培訓,內容涵蓋自我照顧、生活技能、社交及溝通技巧、情緒及壓力管理、財政預算、人生規劃等;
- 為服務使用者提供進階培訓,以發展他們的潛能及才能,為參與輔助或公開就業作好準備;
- 建立及維繫有意提供職業康復訓練的僱主網絡(包括私人公司及社會企業),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就業見習、在職試用及公開就業機會;
- 提供就業相關培訓及督導、安排求職及就業選配、就業見習及在職試用;
- 為服務使用者、其家人及職位提供者提供在職訓練和督導、工作相關輔導、就業後跟進服務、社交及康樂活動,及家庭生活教育活動;以及
- 透過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為年老或工作能力衰退而無法繼續日常工作的服務使用者提供度身訂造的活動及護理服務。
*註:服務單位和服務使用者之間並無僱傭關係。
申請手續
- 經學校社工、醫務社工、家庭個案工作員或康復服務單位的職員轉介至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 轉介者或申請人亦可直接向服務單位提出申請(只適用於輔助就業服務);以及
- 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費用
免費。
職業康復延展計劃(計劃)
為因年老或工作能力衰退而無法繼續日常工作訓練的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服務使用者提供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維持工作能力的活動、社康及發展性節目及滿足服務使用者健康及身體需要的照顧服務。參與計劃的條件如下:
- 40歲或以上的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服務使用者(60歲以上服務使用者毋須接受評估;40-59歲服務使用者須接受職業/物理治療師的職業評估);以及
- 因年老或工作能力衰退而需要職業康復訓練以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