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就業
簡介
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支援,讓他們獲得所需的支援服務,以便在共融的公開環境中工作。
服務對象
- 年齡為15歲或以上;
- 工作能力介乎庇護工場及無需支援而可公開就業之間的中度殘疾人士,即大部分中度智障人士,及附有其他殘疾或獲服務機構或輔助醫療專業(如職業治療師、心理學家等)推薦/評估為可受惠於這項服務的輕度智障人士;或
- 在缺乏支援的情況下無法適應公開競爭的職業市場,但有良好工作能力的中度殘疾人士,即嚴重肢體、感官、器官或精神殘疾人士。
服務內容
- 就業輔導及工作技能訓練
- 服務機構會安排就業,例如提供職業分析及就業選配;
- 提供支援服務,包括與就業有關的技能訓練、在職訓練和督導,及向各參加者、其家屬及僱主提供與職業有關的輔導及意見;
- 為參加者提供切合實際需要的支援服務,以配合勞工市場及經濟發展不斷轉變的需要;及
- 為參加者提供可賺取訓練津貼的工作技能訓練(訓練津貼一般按參加者所接受的工作訓練類別及參與程度計算)。
- 見習
- 服務機構會為每位參加者安排為期最長3個月的見習。在見習期內,參加者如出勤率能符合要求,便會獲發每月2,000元的見習津貼;
- 參加者完成見習後,服務機構會協助他們在公開市場尋找合適工作或在職試用職位;及
- 參加者與提供見習的機構並無僱傭關係。
- 在職試用
- 僱主可透過在職試用計劃試用參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試用期間,僱主可獲發最多6個月的補助金,金額為每位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上限為4,000元,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 參加者在試用期內已屬僱員身份,享有《僱傭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等所規定的一般僱員福利;及
- 參加者如完成見習後找到工作,便無須參與在職試用。
- 就業後跟進服務
- 服務機構會向每位找到工作的參加者提供不少於12個月的跟進服務,以協助他們盡快適應工作。
*註:服務單位和學員之間並無僱傭關係
申請手續
直接向服務機構申請服務或經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費用
免費。
服務單位資料
項目/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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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構名單 | PDF版/Word版 |
網上遞交平台
只限認可營辦服務的非政府機構的獲授權人士可透過社署「服務使用者資訊系統 – 網上遞交平台」作相關的資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