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
計劃目的
提供經濟援助給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以致受傷的人士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如受害人因傷死亡)。
申請資格
- 事件須已成為刑事訴訟案件;或已在合理時間內向警方報案;
- 受害人在事發時合法留在香港;
- 申請須在事件發生日期後的3年內提出;及
- 受害人因該事件死亡/永久傷殘;或留醫不少於3天;或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證明病假不少於3天。
申請辦法
申請人可在本網頁下載申請表格,並於填妥後經下列途徑遞交至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組 :
- 郵寄或直接遞交;
- 傳真;或
- 電子郵件或網上表格。
除因特別情況外,申請人須親往該組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文件。申請人將獲書面通知申請結果。
其他資料(可供下載)
項目/名稱 | 檔案下載/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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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申請表 | PDF版 /Word版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申請人須知摘要 | PDF版 /Word版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單張(雙語) | PDF版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發放細則 | PDF版 /Word版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行政文件 | PDF版 /Word版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主席唐思佩發表的第五十一年度報告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 | PDF版 /Word版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單張(少數族裔語言版) | 其他語言 |
網上表格
項目/名稱 | 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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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申請表 | 網上表格 |
辦事處地址、電話及辦公時間
辦事處: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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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7樓703室 單位地圖 |
電話號碼: | 2892 5220 |
傳真號碼: | 2575 7938 |
電郵地址: | cleicenq@swd.gov.hk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